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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虛榮,旁及寫作

在奇洛李維斯與阿爾柏仙奴的電影《追魂交易》(Devil’s Advocate)最後一幕中,阿爾柏仙奴所飾演的魔鬼,由記者露出真面目,道出「虛榮,我至愛的罪」(Vanity, defintely my favourite sin)--這句對白,是我近年很喜歡用作月旦時事的引言,因為太多人在網上網下被吹捧過度,薄有名氣--或者自以為很有名氣--之後失言失行,輕則被人訕笑,重則身敗名裂。所謂the rise and fall,很多時都是名氣滋生的虛榮累事。

想到這一段,是因為昨日看了林非的這一篇文章。當中他寫道:

當然,喺呢個全球化、資本主義、包裝大於一切嘅社會,適當地亂吹亂定位,係有助幫你搵機會同提升自己視野以至能力嘅。但係一旦吹得過份咗,或者催眠到自己都信埋,就好易變得自大。

我不願猜度他是否指某一個/些人,不過近來網絡媒體甚盛,講求breaking views而非breaking news,很多人都忽然變身評論家(心理OS:嘿,你自己也不就是一個人辦麼?),打開facebook及twitter,都是舖天蓋地的評論,由本地新聞到國際大事都無所不及。不過很多時候,尤其是看到一些很像有點知名度的年青才俊所寫的東西,有時真的令人哭笑不得,不是賴以作評論的論據搞錯,就是目光被前固為己有的立場所蒙敝,結果見樹不見林,令所提出的論點或意見,完全偏離事實--評論家當不成,反倒成為「貧論家」。

自己的工作,或多或少都涉及評論,或者解釋事實、介紹背景甚至「拆局」。每次埋首工作時,都盡量提自己,要想著魯迅描述他自己做翻譯的經驗談:

「於是『苦』字上頭。仔細一讀,不錯,寫法的確不過平舖直敘,但到處是刺,有的明白,有的卻隱藏,要感得到;雖然重譯,也得竭力保存它的鋒頭。裡面確沒有電燈和汽車,然而十九世紀上半期的菜單,賭具,服裝,也都是陌生家伙。這就勢必至於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一面也自然只好怪自己語學程度的不夠格。」

翻譯與評論,對我而言都是一樣。寫時戰戰競競,寫後更加「騰雞」,完事以後還得病態的看一遍又一遍,生怕有甚麼東西搞錯了(事實也往往告訴我,愈看就愈多錯...),另一方面,現時資訊太唾手可得,但也意味著不少人不加思索,只因轉載、拷貝太容易;以前讀歷史有學,資料有一手與二手之分,但是現在二手資料在不同克隆下,變成太多「N手資訊」...要保持定力,不被數量多就等於正確的迷思所惑,查清楚資料是否可信,他人意見是否站得住腳,到最後自己落筆/鍵盤寫時,都不斷「chok」自己:這樣寫沒有問題,站得住腳嗎?...等等,真的不易。

這個網誌今年邁入第十一個年頭。有時重讀舊作,也不禁感到面紅耳赤,心想為何會寫出如此不堪的東西。我亦發現,這些東西大多有一個特徵,就是為求快速見刊,而在一個hot head的情況下寫的。想起余秋雨曾說過以下的一段話:

「就像看完一部感人至深的電影,一個善於吸收的觀眾,總喜歡獨個兒靜靜地走一會,慢慢體會著一個個鏡頭、一句句台詞,咀嚼著藝術家埋藏其間的良苦用心,而不會像某些青年那樣,還沒有出電影院的門就熱烈談論開來了。在很多情況下,青年人競爭式的談論很可能是一種耗散,面對愈來精雅深致的作品愈可能是這樣。」(余秋雨:《余秋雨臺灣演講》,台北:爾雅,1998年,頁11-12)

冷靜、篤定,又豈只是面對藝術作品呢。當然,刻下社會太瘋癲,很多事與人都不吐不快,但是我們畢竟不是甚麼大評論家,才思敏捷更談不上,天賦不足,惟有後天補救,也不妨先擱著一會兒,看看別人怎說,才推敲一下自己要怎樣下筆,雖然失卻先機,但可以換來避免心急犯錯的巢窠。況且在想的過程中,分分鐘隨著新意見、新觀點的出現,就足以將原來想寫的東西給槍斃了--因為,怒言最出色,但可能signifying nothing。

正如林非所說,「撐」很危險,因為虛榮太容易麻醉人。對我而言,檢驗是否「撐」的指標,是當我寫完要寫的東西後,撫心自問,會否感到一絲心虛,一點不安。只要通過這個測試,文章應大致可以見人。讀過林非的文章,復有此文,也不如經常貼在當眼處,聊以自我警剔,也順道滿足一下自戀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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