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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張文豪發聲

昨晚(應該說是周一凌晨)上Facebook,見有朋友傳閱/分享以上的相片。照片來自一個名為「香港.品格何在」的群組,照片指在有線電視新聞工作的記者張文豪,在採訪上星期五(五月十一日)長沙灣警員開槍擊斃斬人男子的新聞時,提出--必須強調,是群組聲稱--這樣的問題:「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

一覺醒來,有關這張照片的討論,幾乎將Facebook「洗版」。那麼,當日張文豪在警方會見傳媒時,有沒有提出過以上問題?大家可以看這條片段。警方會見傳媒時,除了有線新聞台,至少NOW新聞台亦有同時直播。文字紀錄如下:

警:各位,晚上好,我係劉達強,係一個警司,係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喺較早之前,就喺後面呢個位,155號青山道對出既地方,係發生咗一單開鎗事件,係警察開鎗制止一單斬人既案件。大概喺21點40分,即係九點八既時間,一行四人,有四個香港人,喺離開一間食肆,佢地一出黎之後呢,就俾一架車喺第 二第三綫之間,跳出五名男子,我相信華籍亦有可能係南亞裔既人士,每人都持刀追斬其中一個傷者,其他三個男士係無受傷,係得一個,淨係斬佢,佢而家起碼中 咗七刀,而家喺骨科進行治療既。與此同時,你見到後面有一架電單車,架電單車就係我地交通一個同事,佢見到有車門打去,有人拎刀衝落去斬人,立即跳落車,擎鎗同埋發出警告,超過三次之後無效,亦都有一個兇徒拎刀斬向我地既同事,我地呢位同事立即果敢咁開鎗,打中呢個人既背部肩胛骨,呢位中鎗人士係香港 人,36歲,喺22點28分喺醫院證實被擊斃,呢個事件入面,我地有個休班,九龍城既軍裝同事喺後面睇到成個過程,同埋幫開鎗既同事制服嗰個中鎗既人,亦 都照顧被刀斬既傷者,成個事件將會交由西九龍反黑處理,佢哋落緊黎現場,暫時係由深水埗刑事部暫時處理,我TAKE三個QUESTIONS。

記:初步相信呢,個動機會唔會…

警:我地暫時有理由相信係黑社會尋仇事件。

記:有冇必要呢,即係射到嗰個人,俾你地擊斃,即係有冇可能係射佢啲手腳...

警:麻煩你,你再重組你既問題,我真係唔係好明。

記:我想問就係話,其實有冇需要,因為佢而家已經死咗喇,個警方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呢?

警:任何開鎗事件,警察開鎗係要去執行一個拘捕行動,有理由相信我地要拘捕既人係干犯嚴重罪行,亦都警察要保護自己安全,頭先既情況,我地既同事見到佢拎 刀向佢,開鎗,暫時而家睇落去,絕對正確,我地有能力去保護香港既治安,我希望市民都了解,我地都要保護我地警察既安全,第三個問題。

記:個死者係咪中鎗嗰位,係咪想斬警員嗰位?

警:無錯!暫時所有消息顯示出,我地打中既人亦都係斬警察,同埋有份斬傷者既人,多謝大家!

記:現場嗰啲人係咪逃去咗喇?

警:走喇走哂喇,暫時係咁多。

從片段及文字紀錄來看,那怕是Face Value也好,涉及今次指控的記者張文豪,都沒有提出過「香港.品格何在」所指的問題,就算是相似的也好,也最多最多,只是在片段兩分四十秒時所提出、質疑警方「有沒有需要擊斃該男子」而已,也即是說,群姐提出的指控,是捏造

就算退一萬步也好,有可能是張文豪,在私下與警員討論「套料」時,有提出過這樣的質疑也好,截至此時此刻,我見不到該群組,提出過足夠的證據,去支持他們的指控。也即是說,沒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去證明張文豪,有問過「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這個問題。

再退一萬步吧。從我最個人的私見出發,即使他是問過這個問題,也頂多只是證明,涉及事件的記者,問了一個近乎白痴,及有語病的問題,對作為觀眾的我們而言,頂多--套用高登網站討論區的術語--只是「派膠」而已,我們只需恥笑一下就可以了。況且張文豪也是一名入職不久、經驗尚淺的記者(最近他出席過分享會,講初入行記者的「撞版事」),在鬧過、批評過之後也應該算了,不用上綱上線,去到該群組想引導大家相信那般,涉及品格淪亡的情況。

我不願評論該群組的動機,但是看來他們需要為此作出說明。

亦應作出說明的,還有張文豪工作的有線電視。我今日下午到晚上(現時是晚上十一時半),看了差不多八小時的有線新聞,還未看到有線電視,為事件作出澄清的公布。看過他們的網站即時新聞也沒有相關的消息。如果旗下的新聞從業員.涉及被人冤屈的情況,公司是不是有需要,為員工作出說明,闢謠以正視聽?如果任由事件發展,而不作甚麼行動的話,那末記者還會不會,放心為公司去追新聞,堅持良知地去堅守新聞最前線呢?

如果有線確有作出聲明的話,希望各位可以告訴我。

同樣令人失望的,還有很多網民、網站,在見到文首的相片以後,都不假思索地接受、認同對張文豪的指控。好像這個網站便是一例。但大家在轉載、說讚之前,是否應該運用一下常識,去判斷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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