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世界」終結時

有一百六十八年歷史的《世界新聞報》(News of the World),在英國電話竊聽醜聞中,終於被被母公司新聞集團宣布結束,周日出版的那一期,將會是最後一期。英國傳媒說是The end of the “World”,但對於被少被竊聽的受害者,又或是對這宗醜聞感到氣憤的人,很可能會說一句:Good Riddance!

當然,這室醜聞不是這一周才揭發,只是事情急轉直下速度之快、受害人種類之多,都教人感到震驚。英國小報「翻箱倒篋」、旁門左道盡出,為求出位新聞,絕對不是新聞,但是這回《世界新聞報》明顯是過了道德及法律的底線(事件另一名主角Andy Coulson,亦有消息指他會在周五被捕),名聲早已蕩然無存。一如傑智.梅鐸(James Murdoch)的聲明所說:

《世界新聞報》的使命是向別人問責,但卻沒向自己問責(The News of the World is in the business of holding others to account. But it failed when it came to itself.)。
(附帶一提,《衛報》對聲明的「解讀」相當有趣)

不過即使新聞集團「壯士斷臂」,將《世界新聞報》裁掉,甘冒損失可觀的收入--《世界新聞報》是全英銷量最高的周日報章(最新數據是二百六十多萬份),但幾可肯定的,是事件絕不會就此完結。固然當局的調查仍會進行,但是最重要的,是曾任《世界新聞報》總編、現任新聞國際(即新聞集團在英國出版報紙業務的子公司)行政總裁的Rebekah Brooks,沒有因此事而丟官(消息說她曾辭職但未獲接受),反而是《世界新聞報》的員工被當成「替死鬼」,全部丟了職位。梅鐸兩父子決意保住Rebekah Brooks,員工不滿不在話下,外界亦不滿意(周三的英國國會辯論,議員輪番發炮),亦對新聞集團試圖恢復名聲,相信無甚幫助。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梅鐸兩父子此舉,只可以說是英諺中的Whitewash(掩蓋真相)而已。傑智.梅鐸說,被指違法的行徑「不容於公司」,但是這回被革職的,不只是被指犯法竊聽的「流氓記者」,還有很多行事正派的記者(雖然《世》是小報,但亦是一份屢次奪獎的報章--今年的British Press Award「揭發真相類」新聞獎,就是由此報憑報道巴基斯坦板球員打假波事件奪得),但是單單將一份報章結業,而令一眾員工「陪葬」,實在說不過去。另一方面,可以預期的是,新聞集團不會白白將周日報章的市場,由他們的對手搶走,短期內再推出新一份周日報章,又甚或是將《太陽報》變成一份一周七日的報章,都有可能(BBC說,新聞集團沒否認),但「話事人」仍然是Rebekah Brooks的話,爭議絕對不會停止。

年屆八十歲的梅鐸,今次舉動不可說不大膽。最有可能的解釋,是為了全力為公司護航,好讓新聞集團全面收購英國天空廣播一事,可以順利通過Ofcom的批核,但是在群情洶湧之下,加上Rebekah Brooks一日不走,要通過恐怕不是易事。老梅鐸過去有不少驚人的傳媒舉動,當年創辦天空電視台,還有近年收購《華爾街日報》等等,都是例子。但是這次他甘願犧牲《世界新聞報》的豪賭,會否收成正果?我不太樂觀。

不過此刻,我最想讀的,是下星期的Private Eye,想看看他們怎拿這次英國傳媒大地震來做文章!

「李祘(算)把啦!」

大抵昨晚(周三)的亞視,應該是繼早前億元六合彩後,最多人收看的一晚,因為大伙兒都想知道,他們報道「大江西去」的消息從何而來,但是明明說好了的「特別節目」,在九時半變成韓劇「李祘」,繼後原來標示悼念的黑色台徽,又變回彩色,這回真的是套用友人在Facebook所說的一句:「李祘(算)把啦!」

或曰:這回亞視報道這宗「獨家消息」,有人認為是想試水溫,又或是正如此文所說,是各個陣營的鬥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電視台這回先是受了決策層的壓力,敢冒英雄變狗熊之險,搶閘報道消息,但及後又受了另一些壓力,將本來要大做的消息壓下,先是撤銷特別節目,繼後消息由頭條變成二條。雖說以往有「日月報」八九年錯報李鵬中槍,又或是「方向報系」「提早報道」趙紫陽去世,但是這回電視台的狼狽相,將會隨著網民留下不少證據而廣泛流傳,更何況是公信力盡失?

當然,此刻「大江西去」的消息,仍未有官方核實。我也開玩笑跟別人說,人總是會一命嗚呼的,只要電視台繼續堅持日日出,月月出,年年出,事件主角總會離去的,到時就會獲得「最後勝利」,但是恐怕電視台早已被人笑至面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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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與同事說起,倒有一個有趣的預測,就是恐怕大眾以至傳媒,都要在未來幾日,圍著這宗新聞團團轉(拜託,不要以為國新辦記者會,會是宣布大江西去的場合,因為此等大事,是要由央視做的!)。此話怎解?熟悉中共政治運作的人,都會知道,但凡重要人物去世之後,最重要的不是及時發喪,而是那篇官方發放的訃告。訃告不但是通知一個人的死訊,而是決定官方對該人一生功過的評論,所以字字皆需斟酌,容不得半點錯誤。

論到「大江西去」,則又可預期,對於前國家級領導人,訃告最後定稿,須由中共的最高層拍版通過,亦即是說,須由政治局常委決定才行。但是由九人組成的政治局常委,此刻卻有一人不在北京,甚至國內,此人就是賀國強。賀國強上周六離開北京,去法國、波蘭、塞爾維亞、阿聯酋及伊朗進行訪問,原訂七月十六日回國,他完成訪問法國後(周三晚的新聞聯播,還播出他與薩科齊會面的片段),已經轉到波蘭,與當地政要會面,直至執筆此刻,仍未有消息顯示他會縮短行程回國。

簡單點說,一個頗合常理的推斷,就是「大江西去」確實與否、以至發布與否的一個指標,就是賀國強何時回京。不過得保險點說,中共決策高層行事之隱密,是廣為人知的,也許我在寫罷此文睡覺以後,周四中午一覺醒來,已是另一個世界,但是在此刻,我會覺得這個推斷是可以採納的。

詞目:【變臉】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左)及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右)某愛國報頭版

同義詞:【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轉(車太)】、【無恥】、【不知所謂】

我想要一個Dislike按鈕

今天(周三)在多個社交網站看到,最熱門的科技話,一是Google推出的Google+,二是有不少「求邀請tweet」的ifttt。Google+針對Facebook而來,可以理解,但建基於以往Google Wave及Google Buzz的「經驗」,我興趣還不是那麼大,但說到ifttt...看到這篇文章簡介以後,倒也想發一個tweet,求一個邀請信來過一把癮了。

讀有關這兩個新服務的新聞時,難免不作涉及Facebook的聯想。雖說有分析員認為,Google+要從有數以億計用戶的Facebook搶走用家有困難,但是無聊點說--也是純屬天馬行空的想--如果Google+有一項類似 “dislike” 按鈕的東西,我會是很高興的。

不止一次在Facebook看到「朋友」發牢騷,說他們寫了一點根本不值得高興的事,都總會有人「說讚」,也曾有新加入朋友名單的人,凡是我寫甚麼東西,都會馬上給我一個「讚」。雖然我也是一個,看到好的東西,都會按一個「讚」鈕的人,但是這個功能,在我看來已經漸漸成為一個Cliche。況且Facebook的系統,雖然容許用家刪除流言,但是「讚」是不能刪的,反過來看,也即是說,只許別人說「讚」,不許用戶「反對」別人讚的情況,倒實是有點不合理的。

我不能不納罕:為甚麼不能說「不喜歡」呢?有時在Facebook所見,實在有不少人大放厥詞(尤其是某些政客),也會由衷認為,有些「朋友」所說的話,實在是不中聽,得表示點另類意見,但是為甚麼我們不能不簡單點說 “Dislike” 呢?或許是在Facebook的世界,用戶只有說「讚」的權利,只可以和和氣氣取代批評,讓眾用戶上網愉快?這樣經「潔淨」後的世界,想著想著,倒有點可怕呢。

雜記兩則

其一

梁實秋在《雅舍小品》合訂本的後記中曾經寫過,替他出版《雅》的書局,多年來未曾為書登過廣告,連梁實秋本人也覺得奇怪,詢之於書局職員,答曰:「好書不需要廣告。」

多麼豪氣的一句話。不過放諸今天出版業,此話也許會被視為離經叛道的說話罷?

今日(周日)經過灣仔的天地書店,免不了進內逛逛看看。期間有個不知道算不算科學的一個觀察:就是香港出版的新書,雖然也有打廣告的,好像是在地鐵的廣告版,又或是在書店內貼海報,等等,但是也僅此而已,書本封面封底又或時書腰,很少會有塞上一大堆甚麼名人、專家推薦的語句,打開書本一看,即使是有推薦序,也只是一篇起兩篇止。當然這個觀察,是只限於我有興趣的書目、題材,不能代表全部。

我有這樣的感覺,源於上月去台北短遊時,在書店打書釘時,都總發現很多書籍,都有前述的情況。就拿星巴克老闆舒爾茨(Howard Schultz)講述他回朝重掌公司業務的著作《勇往直前》(Onward)中譯本來說吧,打開書首,要揭五篇「推薦序」才可以入正題,而另一本書《法官如何思考》,除了書本印了誰誰誰人推薦以外,作推薦序的還有法官(在我看來有點不可思議)。就連我買下的《極權的誘惑》,雖然沒有甚麼名人作序,但是也不能免俗,在書底也有好幾多個專家「深情推薦」(上圖)。

或者在台灣,這類靠名人推介的做法,是促進書籍銷量的一種極其普遍的手法吧?當然,書籍種類繁多,要在茫茫書海中殺出重圍,獲得消費者的注意,靠名人的公信力為其背書,對購買者而言仍是有點參考作用的。不過我更在意的,是書籍充斥名人推薦的「題名」,又或是太多的推介文章,倒是有點喧賓奪主了。想起梁文道寫過一篇叫〈腰帶漸寬終不悔〉的文章,當中他寫道:

問題是你再會寫再有公信力,大家老見你為人賜序列陣書腰,人家也會對你生起疑心吧?嫁衣做得多,自己就嫁不出去了,這是千古至理;讀書名人出場太頻,他的信用就得變泡沫。於是出版社以量取勝,十個名人不夠看,我給你來足二十個三十個,似乎泡沫一多就表示底下的暗湧格外厲害。結果書腰越做越大,更顧不上什麼設計,終於成了好些愛書人的心腹大患。

台灣出版的書籍,我的確是很喜愛的:我喜歡它的直排,也喜歡內容沒有不必要(多數是為了政治原因)的刪節,但是正如梁文道所言,推薦太多,反而令書雜亂無章。雖然這樣說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放目書見,在書店「熱門書」、「最新推出」之類的書架上所放的書,十有八九是推薦充斥書腰、書首還有封面封底時,就不禁起疑,這麼多的名人、專家作序,有多少真正是看了全書呢?

太多的行銷,反而顯得對內文的信心不夠。我承認我老派,但我的確是這樣想的。不知道梁實秋活到今天,又有作何想?

其二

溫家寶訪英國,參觀MG車廠,看通訊社即時發送的影像,可見溫家寶座駕未抵車廠之前,一眾公司高層--中國人與外國人--齊齊列隊大門外。這不是甚麼稀奇時,最令人驚訝的,是這群年齡加起來,足有好幾百歲的人們,手上所持的,竟然是中英兩國國旗--立時想起領隊人外訪,都總有人安排一群兒童揮舞小旗幟,機械式地叫「歡迎歡迎,熱烈歡迎」的口號。

差遣兒童做這些八股,已經夠噁心的了,安排成年人做,就更加是恐怖。Holy Molly!

不過更有趣的,是看到有電視台報道溫家寶,到訪莎士比亞故居時,竟然說他「到伯明翰,參觀莎士比亞故居」。頓時納罕:莎翁故鄉,何時由「斯特拉福」(Stratford)搬了去老遠的伯明翰(Birmingham)?莎翁泉下有知,也一定「O嘴」吧?

但只說是斯特拉福,也不全對,因為全名是「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啊!這個地方我曾經造訪,當年好奇問人,為何流經當地的埃文河,只單叫Avon,得回的答案是Avon已有「河流」的意思,因此不須重覆叫「River River」也。

以訛傳訛?

有時電視新聞報道到尾聲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比較輕鬆,無關沉重議題的新聞,讓觀眾心情愉快一點,套用行內的比喻,就是用甜品點綴一下。這些軟新聞當然不只在電視才有,在報紙更加是經常見到,尤其是面向大眾、以銷量為目標的報紙,而不是標榜嚴肅的質報。

不過大家在看這些新聞時,有沒有「這樣的新聞,似乎太『軟』得有點不真實」的感覺?換成英文來表達,就是 “too good/soft/funny/hilarious to be true?” 的情況?

今早無事揭報紙讀,首先在《蘋果》的國際新聞版,發現題為〈俄女全裸與鯨共舞〉的一則新聞。當然,我不是柳下惠,見到如此「誘人」的標題,當然要看看是甚麼東西--報載,「女海洋動物訓練員阿夫辛科( Natalie Avseenko)為馴服兩條白鯨,全身赤裸躍進只有-1.5℃的冰冷北冰洋海水,上演了一場優美動人的人鯨共舞。」至於這名女子為何赤裸跳進冰水的原因,是「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阿夫辛科為爭取兩條白鯨的信任」,云云。

二百多字的報道,的確是十分有趣,至少吸引到讀者一看。不過看後意猶未盡,於是循報道末所提供的資料,找到昨日英國《每日郵報》的原文來看看,不過一看就出現疑竇了,怎麼英文報道中,對於該名女子的形容,是「科學家」而非「動物訓練員」?是有人錯譯了麼?於是再用這名「訓練員/科學家」的名字,隨意的在google搜了一下,又給我找到一個俄文網站,多得網上翻譯(雖非百分百準確,但總提供可靠的資訊)之助,再發現其中一篇文章,說明了其實整件事,不是甚麼馴獸,亦不是甚麼科學研究,只是Natalie Avseenko發起的一個影片(或照片)拍攝計劃。

再細讀下去,甚麼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在這個事件的背景下,亦不是真確的描述,因為在文章中,可以見到當中的兩頭白鯨,與穿了保暖潛水衣的人員,有極其親密的互動,更遑論甚麼「爭取信任」,或是 “taming of the whales” 以及 “unique and controversial experiment” 了。

那麼Natalie Avseenko究竟是何許人?根據網站的介紹,她是一名「自由潛水員」(free diver),不過至於說她是世界冠軍,則又有點可疑,因為在紀錄自由潛水紀的的AIDA網站,她在二零零六年的排名也僅是第二而已(還要只限於俄羅斯!),她也許是對瑜珈是非常在行的,但是若報道單說她是因為習瑜珈,而有在水下閉氣十多分鐘的能耐,那麼就是完全忽視她作為自由潛水運動員的本質。

其實本地傳媒報道這宗新聞的,不只是《蘋果》一份,只消在網上一查就可以發現,其實《東方》《明報》等,都有相關報道。不過報道都清一色來自《每日郵報》,不過在看了以上的連結之後,我實在有點懷疑,究竟「原文」有多可信。反倒是內地這篇轉載,還更可信一點。

《每日郵報》每天都有類似驟看有趣、涉及動物世界的報道,不少傳媒也喜歡轉載,因為圖片夠大、文字抽述生動、還有--最重要的--文章夠短,好理解也。但是在轉載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是不是要囫圇吞棗式的全盤接受,然後不加思索地去翻譯並見報?

我曾經多次推薦一本叫Flat Earth News的書,當中作者Nick Davies曾經舉出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就是英國Press Association,在零六年世界盃前,發出一條稿子,說一名男子「擔心」英格蘭隊在世界盃表現不好,會令他「情緒受創」,於是向保險公司投保一百英鎊。報道一出,英國以至全球媒體紛紛報道(當然包括本地傳媒!),但是Nick Davies提醒各位,只須靠Google一查就發現,這名男子類似行徑已不是首次,他其實是一名專為互聯網公司作宣傳的公司董事,而為他「承保」的經紀,就是該名男子公司的客戶,以往類似投保事件,都是兩人合作的結果。說穿了,就是宣傳技倆。

Nick Davies寫道:「任何有經驗的新聞工作者--其實應該是任何有點智慧的人--一看這篇新聞,都會立即發現,它〔按:前段男子為世盃投保的新聞〕似乎並不太信得過。」(p.49)不過在但求就手,還是趁快的工廠式生產媒體,要考究一番,似乎是太奢侈的事。讀者也沒太在意,因為他們都相信,報紙說的都大抵不會太錯的。說到這裡,不其然想起一名前同事的名言:「報紙寫既野,你都好信?!」

未敢忘記

每到這天,都會想起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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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遊台北

又一次造訪台北,雖然朋友都說,同一個城市,兩年內去了三次,會不會太過份,但是她總有令人一去再去的理由。

正是因為去得多了,以前初訪這個城市時,那些遊客必須做的事情,都已經通通做了,景點都已經去過了,所以即使是三天兩夜式的匆匆一訪,時間也的確的多的著。這次遊台北,唯一要做的,就是去故宮博物院夏卡爾的展覽,不過去的那一天碰巧是周日,加上是台北展期的最後一天,結果展場人流擠得水洩不通,想用閒適的心情看夏卡爾的展覽,只有變成妄想...說實在的,展覽單位也應該好好檢討一下人數控制的問題,不應盲目的亂賣票。

不過為了看夏卡爾,代價就是不能留更久,看周四開始的富春山居圖特展,有點可惜。

除此之外,每天就是在台北街頭閒逛。這次選的酒店,離最近的捷運站有十多分鐘的步程,看似不便,但其實是步行遊覽台北的契機。每天早上外出,在信義路向西行,右拐入金山南路或新山南路,或興之所至走進小巷走走看看,又或是沿著大路北行,總之還是會到達忠孝路,可以換乘地鐵。反正天氣不是太熱,以這樣的方式遊台北,又是另一番體驗。

這次遊台北,買了一本專談當地咖啡店的新書,當中挑了幾間有趣的店,希望有機會嘗嘗的,第一天本來想去電影曾經取景的朵兒,不過發現自捷運站出發,應該要步行半小時才到,最後選了路程比較短的富錦街108號,途中經過松山機場附近的富錦街,竟也發現台北有這樣幽靜、閒適的地方(上圖就是在富錦街拍下的),坐在花園邊呷咖啡,邊看在書店新買的書(一口氣買了舒國治的《水城台北》《台北小吃札記》),實在寫意。

在離開台北的下午(因為坐當晚最後一班機,變相賺了一個下午),又走到了大安森林公園旁的院子咖啡,一邊讀新書一邊品咖啡,又消磨了快兩個小時的時光,之後順步沿著和平東路去到師大,穿過夜市後,才坐捷運到台北車站轉乘高鐵去機場,看傍晚台北民眾的作息(在我這個香港人看來,就是倒垃圾〔!〕),是很有趣的經驗。誰說要悠閒的飲咖啡,只有星X克?

回港以後,還有揭舒國治那兩本書,又萌起再遊台北的念頭了,哎,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