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開卷有益' Category

本年閱讀計畫.啟動

相信已在這裡說過很多次,我可勉強說是華格納歌劇的「粉絲」,也爭取機會看有關他的作品及生平,以至有關他的東西(如華格納音樂節,及製作其歌劇的過程)的資料。當然,以純樂理為出發點的書--如Ernest Newman那本厚如磚頭的The Wagner Operas--對我而言是可望不可讀的,始終是傾向於歷史/故事性強的書多一點。

右圖由前迪卡唱片監製John Culshaw所寫的Ring Resounding這本書,是我一直想看的書。如果對華格納的《指環》四聯劇的唱片版本有點認識,或要人推薦《指環》的版本的話,十居其八九都會推薦蘇堤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中期與維也納愛樂團錄製的版本,這套前無古人的錄音(此前從未有完整的《指環》錄音版本製作)正是由Culshaw作監製的,這本書則是他敊述這套唱片的製作過程。

其實早已知道這本書的存在久矣,但是這本在一九六七年出版的書,早已是絕版多時。雖然知道在如Abebooks之類的舊書買賣網站,也有人及舊書商將這本書放售,但是始終不太放心(不肯定書的新舊程度,怕做了冤大頭)。公共圖書館雖有John Culshaw的書,但卻沒有這一本Ring Resounding,中大及港大的圖書館,也沒有這本藏書,所以一直只聽書名而沒緣一讀。

不過早前忽然想起,在其他大學的圖書館不知道有沒有這本書,於是上網一找,哇,原來香港的大學有「一千零一本」Ring Resounding,就是在浸會大學的圖書館內(是一九八七年的Limelights重印版)!於是連忙經港大向對方借書,並在今天將這本書捧回家讀,實在太令人高興了。

畫蛇添足反累事

工作多多少少與翻譯有關。一直覺得,若然一個未看過原文--語言寫成的東西--的人,在對最初的文本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到譯文也可以懷著百分之一百信心說,「這段東西寫錯了,譯錯了」的話,那末譯者在這段文字的工夫,可算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了。不幸地,本年看過好幾本國內譯的書,都給我遇上這個情況。

這裡的忠實讀者都會知道,本人是村上春樹作品的擁躉,亦同樣地對台灣那邊賴明珠的翻譯有點意見,不過國內的林少華也好不了多少,兩者擇一,只能說是「兩害取其輕」的情況,也只有被迫選擇賴明珠的譯本,對林少華的譯文避得老遠。不過最近一口氣購入三本台灣時報出版、賴明珠譯的《村上朝日堂》系列,卻給我在讀到最後一本《村上朝日堂嗨嗬》(以下簡稱《村》)的末部時,竟然看得我雙眼反白!

事情是這樣的:在《村》的其中一篇<歌劇之夜(2)>中,村上談到了在英國觀看歌劇的經驗。如果沒有推斷錯誤的話,他所說的倫敦觀劇經驗,就是在紀錄村上與其太太,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在歐洲生活的三年的書《遠方的鼓聲》(賴明珠譯,台北:時報出版,二零零零年)中,有關他在倫敦生活的一個月的<倫敦>那篇(《遠》頁二八五至二九二)。理由是他在<倫敦>裡寫道:

還去了看歌劇柴可夫斯基的《尤琴奧尼金》芙蕾妮主唱),和布瑞頓(Britten)的《比利.巴德》(Billy Budd)。兩次都很棒,因為在別的地方寫過了所以在這裡割愛。(頁二九零)

村上所指的「別的地方」,就是《村》中的歌劇之夜中,他要買四十八英鎊的票去看的《尤琴奧尼金》的那篇文章。

在確立了兩篇文章之間的關係後,就要談到大要我的命的那一段文字。其實嚴格點來說,那段文字不是村上的文字,而是賴明珠自己所添的「附注」--她在<歌劇之夜(2)>的文末加了一個注:

一.這裡的小說指的是《挪威的森林》。村上在希臘和羅馬把這部小說繼續寫完,到倫敦做最段的修正後交稿給講談社出版,成為他最暢銷的代表作。(頁一五四)

附注中「這裡的小說」是指村上在文中「在那裡一點一點地把小說做最後的修正」(頁一五一)。但是村上所寫的「小說」,卻絕不是賴明珠所言的《挪威的森林》,而是《挪》之後的《舞舞舞》,村上春樹亦在<倫敦>中寫到,他在倫敦將列印出來的《舞.舞.舞》小說原稿寄到東京(頁二九二)!也即是說,好好的不加任何附注還好,這樣加了以後,卻搞出一個大烏龍,大錯處。

要怎樣證明呢?其實,村上春樹本人也在<倫敦>中寫得十分明白:

我在這個房間寫完《舞.舞.舞》這本長篇小說。一面用收錄音機聽音樂,眺望著窗外的Abbey Road,每天每天都啪搭啪搭地繼續敲著文字處理機的鍵盤。(頁二八六至二八七)

《遠方的鼓聲》與《村上朝日堂嗨嗬》都是由賴明珠譯的,以賴明珠譯了那麼多年村上,相信也是半個村上專家,為甚麼可以這麼糊塗,弄出這麼大的大烏龍?--如果有人認為,也有可能是村上自己在<倫敦>的筆誤的話,也可以看看他在《遠》中有關《挪威的森林》的文字吧:

我打電話給講談社的木下陽子小姐,告訴她小說可以算是完成了,她說四月初波隆納(Bologna)有畫冊樣本書展,講談社國際室的人會去,如果能在那裡把原稿直接交給他是最好不過了。...

從第二天起我立刻開始著手第二份修改稿。把寫在筆記簿和信紙上的原稿,從頭開始全部重新改寫過。四百字稿紙九百頁份量的原稿用原子筆全部重寫。...第二稿在三月二十六日完成。心想在波隆納的書展前非完成不可,寫得很急,因此最後右腕已經痲痺幾乎不能動了。...

接著又沒時間休息地進入在第二稿上再一次用紅筆仔細修正的作業。結果全稿定稿完成,並加上《挪威的森林》這書名,是在前往波隆納的兩天前。...在這「Villa特雷科里」寫小說的期間,我除了這本小說之外,完全沒有寫任何其他文章。既沒力氣寫信,連日記也很少寫。(<特雷科里宅>,《遠方的鼓聲》頁一七七)

熟讀村上作品及其創作過程的人都會知道,《挪威的森林》是在希臘動筆,羅馬完成的,他交稿的地點,就是如上段所言般的意大利波隆納(即我們所說的博洛尼亞),村上也在《遠》中那篇<到梅塔村的途中>開首寫到,「我在波隆納把《挪威的森林》原稿交出去後,決定暫時優閒地讓身心休息一陣子」(《遠》頁一八五)。至此,也可從多個角度,證明搞出大頭佛的賴明珠,在<歌劇之夜(2)>中自行添加的譯注中,那本小說一定不會是《挪威的森林》了吧。

如此嘮叨寫了一大堆文字,為了一個附注的烏龍,一個錯誤,或者有人會認為是小題大做,是逮著一個小錯處然後大做文章,然後自己洋洋自得。但是作為一個多多少少都與翻譯工作扯上關係的人,我更相信的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窩粥」的道理,況且,賴明珠作為中譯村上春樹作品的老手,這樣如此大意的錯,對我而言是太過驚嚇了,她也實在太不小心--還是標題那句話,「畫蛇添足反累事」啊。

讀村上春樹談音樂

上星期交了功課,做了好友結婚的兄弟,兩個重要的任務都圓滿完成,人頓時輕鬆了不少,也特別有購物慾(其實心情好時會買東西,不好時更加會買東西)。經過書店,發現台灣的時報文化已經出了村上春樹的三本《村上朝日堂》系列,於是毫不猶豫,一口氣買下三本。二百多元雖是有點貴,但是這樣的散文,對於最近數星期都是讀枯燥至極的期刊文章及學術書籍的我而言,卻是亟需的東西。

還記得很久很久以前,還有一本叫《愛+情故事》的讀物,當中也有翻譯《村上朝日堂》的文章的,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朝日堂》中<對女孩子親切>那一篇。現時我讀《朝日堂反擊》(上圖)則大約讀了三分之一。當中讀到<興趣是音樂>時看到:

那時候我買的唱片現在看起來,自己都覺得很驚訝,真是太沒原則的收集方式了...年輕時候聽過的演奏,說起來會一輩子烙進耳朵裡,而且因為是少數唱片重複聽很多次,所以那時候買的唱片現在已經變成我的一種標準演奏了。...例如貝多芬的三號鋼琴協奏曲我一直聽顧爾德的,所以一提到「三號」,腦子裡就會啪一下浮上顧爾德的演奏,一提到「四號」就會想起巴克豪斯的演奏。(《村上朝日堂反擊》,頁五一至二)

真是說得對極,因為我也是有這樣的情形。我聽古典音樂都主要靠自己摸索、收集資料,當然中學好友「包某人」也扮演指引的角色,但是自己「橫衝直撞」的成份終究多一點--這當然也包括買唱片這回事。可能是我這個人太先入為主,如果買了一唱從未聽過的作曲家作品,而且感覺對調的話,那一個版本就自然成為了自己日後聽這首音樂的「標準版」,哪管其他人說這個那個版本未夠好,或是有更經典的大師盤!當然,這不是百分之一百的情形,其實也有一些聽到更好的版本後「移情別戀」的,但是前者的比例應該是十居其九的水平。不妨舉幾個例子吧:

例如布拉姆斯的兩首鋼琴協奏曲。我第一隻買的唱片,就是蘇聯鋼琴家Emil Gilels與柏林愛樂團、Eugen Jochum版本(當年DG還有中價的Galleria版),一聽之下就愛上了。後來買了Clifford Curzon與倫敦交響樂團、George Szell指揮(Decca)、Claudio Arrau與愛樂者樂團、朱里尼指揮(EMI版),還有Maurizio Pollini與維也納愛樂、貝姆指揮(DG)版本,總覺得第一隻「火氣」太大(對我而言,Szell指揮的東西就是火氣大!),第二隻是喜歡,但是不夠Gilels精采,第三隻--嘿嘿--一聽之後就束之高閣了。

又例如華格勒的《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第一個買的版本,就是在一九六六年在拜萊特現場錄下、貝姆指揮、Nilsson及Wingdassen分飾男女主角的版本,自此之後買的其他版本,都免不了拿這個版本來作比較。結果被讚至上天的伯恩斯坦版(Philips)、卡拉揚版(EMI)及小克萊伯版(DG),都好像比貝姆的版本「差了一些東西」似的。伯恩斯坦版太慢(自己耐性不夠),小克萊伯的版本是我罕有地「唔buy」他的唱片,反而是卡拉揚版好一點)

還有比才的卡門。第一個一口氣聽畢的版本(以前聽精華多矣,但聽全版卻是很後期的事),是英國指揮家畢潯(Thomas Beecham)在一九五九年錄的版本(EMI),雖然錄音質素不太好(其實總覺得EMI的錄音比較「矇矓」),但是Victoria de los Angeles的卡門已成為標準版,後來貪平又買了Maria Callas的版本,不過不太喜歡。反而是Callas的希臘同鄉Agnes Baltsa,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與Jose Carreras做對手戲的DVD版,卻是我經常翻看的選擇(寫這篇東西時也邊寫邊看,爽!)。或者應該找找Baltsa與Carreras及卡拉揚的唱片版來買。

對音樂的喜惡,畢竟還是極其私人的事嘛。甲的糖果或者是乙的砒霜,自己喜歡就成了--還是要出於直覺、打從心底說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的那種。我想,魯迅那句「關進小樓成一統」的態度,最好就是來形容聽音樂這種行為了。

雜誌二三事

看到Diana寫到,不少東西都加了價,連一直只是賣一鎊半的Private Eye也加了價,以及買外國雜誌的「難處」,我也有一點關於買雜誌的東西想說說。

撇開本地出版的周刊及電腦雜誌不說,我訂看的外國雜誌主要有四本,包括《經濟學人》《國家地理》WIRED(右圖)及FourFourTwo。前兩本是訂閱的,後兩本則由灣仔一間專賣外國雜誌的雜誌店為我「留書」。我訂閱《經濟學人》及《國家地理》都是用訂閱最長年數的計畫,加價對我的影響不大,況且這些雜誌以訂戶為主要客戶,訂閱價通常都比零售價便宜一大截,反而是WIRED及FourFourTwo的價格,卻在最近數月「陰D陰D」的加上去--年初兩本合計還只是一百三十多元,但是最近卻升至一百五十多元,真肉赤!

雖說這兩本雜誌不是沒有訂閱服務,但是一查之下,卻發現這兩本雜誌的訂閱服務,對我這些海外讀者是十分的User Unfriendly。WIRED的海外訂閱價是七十美元,看上來非常便宜,但是卻是用平郵寄出,換言之一期雜誌由美國發售至運到本港,時間最少要個多月!至於FourFourTwo呢,雖然設有空運給海外訂戶的訂閱服務,但是看它訂購一年十二期要七十九英鎊的價格,折算回港元,竟然比我在香港散買為貴,實在不太合理。除了慨嘆美元不爭氣,連累與之掛勾的港元,我還可以說甚麼呢?

說起來,出版WIRED的公司是Conde Nast,它旗下的刊物,還包括《紐約客》這本我間中買來看的刊物。我也曾希望訂閱它,但是又是發現這本周刊的海外訂購只提供平郵:這可能是公司的政策吧?真是令人沒趣啊--雖然話得說回來,訂了有沒有時間每周啃一本這麼重份量的雜誌,也是一個問題。但無論如何,打開美國的雜誌,看到美國的讀者可以用低得難以想像的價錢去訂閱雜誌,心裡只有恨得牙癢癢的份兒!

不過訂雜誌的「難題」,不只限於外國雜誌。近數月迷上看國內三聯書店所出的《三聯生活周刊》《愛樂》(左圖),不過要在這裡買它們卻困難不少。例如要買《三聯生活周刊》,就得每周跑到銅鑼灣或中環的尚書房,看看最新那期到了沒有,然而有些時候花了時間及車錢到了那裡,卻發現完新書還沒有到,那種「撲空寶」的失望真的十分令人不快!要買《三聯愛樂》就更麻煩,最奇怪的是,尚書房有《留聲機》雜誌出售,但是偏偏不為《愛樂》入貨,結果最近兩期(零七年第三期的貝多芬交響曲專題,及零七年第四期的馬勒交響曲專題)--信不信由你--竟然是在黃金商場及灣仔298電腦城的雜誌檔買的:要在電腦商場買古典音樂雜誌,你說哪,奇怪不奇怪?

雖然說本港的三聯書店也有報刊訂購服務,但是既不能在線訂閱,也沒有訂購表格下載(找來找去也找不到),令人十分氣餒。國內訂閱則不知可不可以郵寄到本港,至於電子版呢,則不是我那杯茶。看來我還要是繼續每個星期都要奔波一次,去書店買雜誌了。

Yes, Prime Minister

「當時我周圍只有一個人讀過The Great Gatsby,我和他親密起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是名叫永澤的東京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學年比我高兩年。我們同住一個宿舍,算來只是互相認得對方臉的關係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廳照得到光的地方,一面曬著太陽一面讀The Great Gatsby時,他就到我身邊坐下來問我在讀甚麼。The Great Gatsby我說。他問有趣嗎?我回答說這是從頭讀第三次了,但每次重讀有趣的部分就更增加。

『能讀The Great Gatsby三次的人的話,應該可以跟我做朋友。』他好像在說給自己聽似的。於是我們變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這段引文,相信不少人在未看到這一句時,都已經知多是村上春樹作品《挪威的森林》中,主角渡邊徹與永澤相遇的場景。抱歉一時找不回當年博益出版社所出的葉蕙譯本,被迫找來(在我而言)譯得很糟的賴明珠版(主要是放在書櫃中比較醒目的位置的緣故)。不過這篇東西的「主角」不是村上,也不是《挪威的森林》這本書,而是《好的,首相》(Yes, Prime Minister)這套劇集(上圖)。

本泊的長期讀者都會知道,我經常談及、我最喜愛的數套喜劇,要麼不是《宋飛正傳》,就是《好的,首相》。對這本書--對,我是先看書後看劇集的--的第一次記憶,是在尖沙咀文化中心那一間小書局內。那時經常到文化中心聽音樂會看表演,中場休息時百無聊賴,通常都會走到商店內看看唱片打打書釘,好幾次看到收銀櫃檯下的陳列架,都有中大出版社所出的翻譯本,但是那時懵懵懂懂,還以為是甚麼回憶錄之類的東西,只有看,從來沒有打開看的念頭。

在好幾年之後,應該是一九九六或九七年冬天的時候吧,有一次到住所附近的圖書館找書看,再次在書架上與張南峰的譯本「相遇」,見那時學校放聖誕及新年假,時間多的是(對,暑假及寒假的最重要「工作」就是讀書,不是課本那些「書」!),就借下了來讀。豈料不讀猶自可,一讀就笑得「標淚」,當中尤以本納德那些要讀好幾次,才能看得明他那些充滿修辭術的話最過癮,還有哈克漢弗萊鬥法,互有勝負的情節(要選的話,必是The Tangled Web最經典),就是令人難以掩卷--記得有一次一大夥人到石澳遊玩,我人是去了,但是書也跟身,結果就坐下來讀了一個下午!結果到了大一時,那個年代的網上書店還沒有這麼多,亞馬遜Barnes and Noble也只是剛起步,中文書店名氣比較響的就是「博學堂」,結果人生中的第一次網絡購書,就是經它買下張南峰的譯本,自此日看夜看,時時翻看,這是後話了。

讀了中文本還嫌不過癮,還經常到那時仍位於大學圖書館地庫的AV Library,看原裝英國廣播公司的影帶。但是影帶一來沒有字幕,二來也一直只是接觸中文版,劇中三位主角的妙語生花,欣賞程度自然減半,然而在故事大概都知道的情況下,看著原裝正版也是十分愉快的經驗。到了大二那年,有一次經過書店,發現Yes, Prime Minister的英文版有售,於是立即據為己有,然後在家中「左右開弓」,實行英漢對照來看,也別有一番感受。

到了大學畢業以後,好幾次想買下這套劇集的DVD看,但是都不甘心在開天殺價的HMV買美國版,二來也不太喜歡美國版的包裝,不過去年竟然給我在非常偶然的情況下,以極便宜的價錢買下了英國版兩隻DVD,只是悔恨為甚麼那時沒有買Yes, Minister系列!

我記得這裡的讀者,也有不少是這套劇集的擁躉,就像公園仔K.pk_Diana。朋友之中,有其中一名大學同學也是這套劇的擁躉,後來他也成為了AO,有否從劇集或書中「偷師」就不得而知(見面少談公事),反而最奇妙的,是我在五月底到北京上課時,有一晚在房中沒事可幹,於是打開電腦看這套劇集,主題音樂一開始,我那位當公務員的同房就好像被「撻著」那般,立刻走過來問我:「你是不是看Yes, PM或Yes, Minister?」後來才發現,我這位同房也曾與我那名當AO的同學共事,世界真細小啊!

永澤說,讀過三次《大亨小傳》的人都可以跟他做朋友。我呢,不用看《好的,首相》三次了,只要你是看過的話,我會對你的好感度立即上升--知音難求嘛。

後話:維基百科竟然有Yes, PM的中文條目,說明珠台曾經播映這套劇集,但譯名叫《首相你想點》--真有此事乎?

回應文章:
Diana: 有關《Yes, Prime Minister》的媒體部份

Bard, or not the Bard (, is it a question?)


位於斯特拉福的皇家莎士比亞劇院。攝於二零零一年。

每一次對人說,我讀預科時其一個科目是英國文學時,都會被人誤會是讀莎士比亞之類的東西。然而實情是:所謂的「英國文學」,應該說是「英語文學」比較適當一點,因為我讀的東西一點也不「英國」,只因教這科的老師對偵探/犯罪文學情有獨鍾,於是在課程中選了這個範疇來教,結果課程的指定電影全是美國作品,一套是薛尼波特與洛史蒂加主演的《月黑風高殺人夜》(In the Heat of the Night),另一套是悶得令人打瞌睡、由「福伯」主演的Presumed Innocent;至於讀本,則是Dashiell Hammett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名作The Maltese Falcon,另一本是Graham Greene的Brighton Rock,對我來說,前者有趣後者沉悶,但是為了考試,也照得啃。可見我所接受的「英國文學教育」是完全不「英國」的,更遑論在課堂上研讀莎翁的作品了。

雖說課堂不讀莎士比亞,但私底下與同學也讀了一些。有同學家中有朱生豪譯的莎士比亞全集,見中學的課餘時間多的是,於是問對方借了好幾本當故事來讀,四大喜劇及四大悲劇是首選,反而歷史劇較少看,在考試中偶然「秀」一點,感覺也特別良好(拋書包嘛)。尤其是那時與不少同學一樣,成為黑澤明的擁躉,拿莎劇原著與他改編自莎士比亞的作品進行對比(如《蜘蛛巢城》改自《馬克白》),當中的樂趣也有不少。只恨始終沒有好好學英文,見到原著的古英文,還是領略不了原文的韻味,可惜!

今日瀏覽網上新聞,發現一個叫Shakespeare Authorship Coalition的團體,再次鼓吹考究莎士比亞的作品,究竟是不是真的由他所寫的「歷史之謎」。莎翁的劇本是不是由他本人所寫,還是由他人代筆,甚至莎士比亞是否真有其人,過去多年都是惹人討論的問題,好像隔不了數年,就會有人舊事重提,然而喧鬧了一段時間後,就會莫名其妙地無聲無色地消失。或者只要莎士比亞的劇目一日還有人上演,這個爭拗也就不會停止罷。

對我而言,這些劇本是莎士比亞寫也好,不是莎士比亞寫也好,甚至是誰寫也好,我有興趣的還是當中的內容。正如《好的,首相》中,哈克用來反剋國家劇院的那句名言「劇院的支柱是人和戲」,無論是原裝版或改編版,以話劇或其他形式上演這些劇本,還是以現代手法或是傳統手法呈現故事,我們還不是被《錯中錯》的精警對白搞得捧腹大笑?還不是遭《馬克白》那一下夜半敲門嚇破膽?還不是為《殉情記》中的重重誤會而導致的悲劇而嘆息?所以,即使日後證明莎士比亞「不是」莎劇的作者,那又如何?好劇本留下不就成嘛,又何必執著莎士比亞的名字?

說起莎士比亞,不能不聯想到近日在網上惹起一番討論、逢周六出現的那個《信報》專欄。事主在其中一次見報的文章說,「公司裏一個男律師曾對我展開熱烈追求,我發誓沒有歧視他比我矮,沒有嘲笑他連一本莎士比亞也未讀過」,當然成為網民熱論的好材料,不過我看到的反應,就是「有點好笑」,同時不解為甚麼那麼「執著」莎士比亞這個名字--承上段,如果有天真的證實莎翁並沒其人,你說哪,套用當年魯平的名句:她要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想起我之前曾寫過、那段來自津田雅美漫畫《他與她的事情》的故事:宮澤雪野在校園讀書,當人人都以為她讀的是《麥迪遜郡之橋》這麼「文藝」的作品時,但是書皮底下卻是松本人志的著作,也就是雪野這個「面子王」騙人了一眾男生了--說到底,還是一個名字而已,What’s the big deal?

說起來,我也讀了一點莎士比亞,為甚麼我不發市?嘿嘿。

雜談(2)

在大學畢業時,有同學到不同的地方進行「畢業旅行」,地點各有不同,我自己當年則選了到英格蘭及蘇格繞一匝--只因最初與另外數人去美國旅行的計畫告吹,而又沒有人願意在英國呆上這麼長時間。更重要的,是即使當時英鎊兌港元是一對十一的水平,與現在幾乎一對十六而言是十便便宜,但是英國物價相對較高,加上其他人對歐洲大陸的興趣大點,結果我落得獨自上路的「下場」。在出發前舉行的謝師宴上,有教授知道我會到英國旅行,連忙就說遊英國的話,就必須要體驗一下酒吧的風情。當時我第一個反應就是:「...我不太飲酒喎!」

事後證明,我也不是一個「聽科聽話」的好學生,只因每天起身就是看這看那,晚上回到投宿的地方,已經累得不似人型,完全壓根兒忘了體驗英國人地道生活這回事,加上經常在睡覺的時候,被醉漢在街上發酒瘋叫囂的噪音吵醒,令我對酒吧心生「畏懼」,又怎麼會有勇氣踏足?現在回看,當年有這麼多時間走訪這麼多地方,竟然連一間酒吧也沒有去過,浪費之餘也感到十分可惜!

近日購得Kate Fox所著的Watching the English一書(右圖)--正確點說,我買的是台灣貓頭鷹出版社所出的中文版,中文名是《瞧這些英國佬》,理由是數天前在灣仔天地圖書打書釘時,先是在地庫的中文部逛,見此書有趣就隨即買下,但是後來到一樓的英文部,才發現那裡竟有英文原版,但是已買了中文版在先,奈何!Kate Fox在生活中多個方面剖析英國人的行為及心理,過癮之餘,更發現當中花了不短的篇幅,談英國人在酒吧的行為「潛規則」,此時我才發現,原來到酒吧消遣的背後,竟有這麼多「學問」,幸好我只是一名遊客,進入酒吧「人生路不熟」也是情有可原嘛。

說起酒吧,我一直有一點感到不解:為甚麼香港的酒吧--在我印象中--總是那麼嘈吵的?我當然是捨不得花錢到十分高級(或者說「較有品味」)酒吧,但是總的印象,就是酒吧不是播足球比賽播得吵翻天,就是要播音樂吵得令人煩厭。或者是我去酒吧的機會甚少(要找人去也是問題之一),二來要約人的話,「活動範圍」也是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其實以銅鑼灣的比率最高),偏偏絕大部分酒吧的情況,不是前述就是後述的情況,要說話時都要「扯大喉嚨」來喊話,真是勞累活。早前中學同學在銅鑼灣飯聚,事後眾人轉移陣地到利園山道一間酒吧遣興,名字不記得了,只是記得花生殼可以隨地丟那間,坐在身邊的朋人說話時,我要費好大的勁才能聽到,你說是不是太嘈吵?

以前約朋人飲酒吹水,「竇口」是時代廣場那間現已結了業的Shooter’s。這間店在我與同學們讀中學時已經存在,還記得曾有兄弟挑戰在限期內「消滅」一大塊牛扒成功的紀錄,不過說真的,那裡的食物真是「麻麻」,至少我與眾人都曾在某一次,都同時點了牛扒吃,但是端上桌的牛扒,其「又乾又韌」的程度,事後遭出口刻薄的同學,以一句絕話總結:「又貴又不好吃,大家樂的牛扒還比它好!」嘿嘿。同樣地,面對如此「奄尖」且「縮骨」的顧客,到這間店子的最佳選擇就是汽水或檸檬茶,理由是飲罷可添飲,只要有胃量飲就成。友儕間稱呼這些飲品為「洗腎機」,恰正是描畫了狂飲汽水後,須頻上洗手間的景像!

不過早前各中學兄弟奔相報告「噩耗」,說Shooter’s已經關門大吉,那種「頓失所依」的感受,真是令人惆悵。後來有人發現另一間也是叫Shooters’的酒吧,在銅鑼灣另一處地方「重開」的消息,我們還不連忙到那裡,看看是不是水準如昔?然而得來的結果卻令人十分失望,「性價比」實在是低得可以,說到底還是失望。記得以前也是在銅鑼灣怡東酒店下的Dicken’s,是一間很「英式」的酒吧,但近年經過裝修後,卻變身成為以體育節目為主打的酒吧,據同學所言也是十分嘈吵,難道要在此地盡情盡興地暢飲,就必須與噪音同行?

其實,我只是想找一個地方,好好地靜靜地與朋友摸摸杯底而已--為甚麼這樣的樂土會這麼難找?

自己「編」的書

我房中的小書櫃,可以說是一個「亂葬崗」。書籍當然塞滿了絕大部分位置,但同時也有一大堆DVD,還有不多也不少的收藏品...要說它是「書櫃」,倒不如說它是一個「雜物櫃」還差不多。無他,只因我這個人太「念舊」,不少東西也不捨得扔掉,最怕這些東西突然在腦海中浮現,「挑起條根」要找出來時,遍尋不獲的那種失望感。

書櫃中其中一樣「藏物」,是上圖這本已經破爛不堪、釘裝而成的小書。說它是書其實也有一點不實,理由是這本書是由十多年前,從不同期數的《讀者文摘》中撕下、拼湊而成的--可以說是自己「編」的一本書。

說起《讀者文摘》,得由我的姨母說起。我姨母姨丈兩人,啟發了我兩樣東西,一樣是對披頭四(The Beatles)的迷戀,一樣是對閱讀《讀者文摘》的興趣。前者而言,我姨丈的「毒害」最大,後者則主要是姨母的功勞。小時候有不少周末,都會到我姨母家中「渡假」,她家是有訂閱這本雜誌的,坐在梳化隨手拈來就有一本,讀著就上癮了。另一方面,姨母家中也有《讀者文摘》出版的書,尤記得一本叫《書摘精華二十篇》的東西,也成為了本人的讀物,不過二十篇書摘中只讀了十九篇,剩下的一篇是甚麼,在這裡暫時按下不表,待在文末時再交代。

後來姨母見我看《讀者文摘》看得津津有味,於是送了一年雜誌訂閱給我當禮物。此時大概是九十年代初。在這個時候,家母也外出打工,有時家母會帶我到她上班的地方,發現那裡招呼客人的地方,也留有不少《讀》的舊期刊,老闆見我看得起勁,也說我可以將比較舊的一點帶回來看,於是家中儲下的新舊雜誌也愈來愈多,開始有「要找地方放」的問題。

正所謂雞助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對我而言,那時家中儲藏下來的一大堆《讀》雖不是無味,但要一次過將它們全部丟掉,則肯定是捨不得,尤其是不少載於書末的一篇篇「書摘」,很多都是我翻看一次又一次的東西。後來想到,正如之前也出了一本「精華二十篇」,為甚麼自己不能「做」一本?於是乎拿出這堆舊雜誌出來,逐本逐本的撕,將值得留下的書摘留下來。

當然囉,這些既厚,又用膠水進行釘裝的雜誌,要撕下來是有點難度的,最初時沒有經驗,以蠻力將要留下的頁數撕下來,往往伴隨的結果就是撕爛,後來總數是學精了,不再那麼「暴力」,撕後的成品總算是比較完整。不過當我拿著這份「製成品」到影印店,請店員代為釘裝時,對方也有煩擾的時候:有些書邊「溶溶爛爛」,怎樣打孔?看著他在頁邊底面貼上貼紙來做一條假頁邊,來方便他打孔時,我真是有點不好意思。

即使過了那麼多年,現在偶然想起,也會特地找了這本自己「編」的東西來讀,例如上圖那篇講英王亨利八世的書摘,真是看了多次也不厭。第一次接觸有關林語堂的東西,也是從當年《讀者文摘》刊載林太乙寫的那本《林語堂傳》(當時刊登時叫《我的父親林語堂》)開始的。當中也有數篇作為書摘的東西,在後來找到原著時,給我買下來讀的,《林語堂傳」是其一,另外有一篇講二戰時,猶太人在柏林東匿西躲,還要自詡為「潛水艇」的書,刊登時叫《苦捱到天明》,英文原書名叫 “The Last Jews in Berlin” ,竟然給的在數年前的年底,在早前結業的星光大廈商務印書館找到,令我樂了一段日子。

之前提到,當年的姨母家讀《書摘精華二十篇》只讀了十九本。最後一本沒有讀的原因,是因為「它」即使進行了濃縮,長度也比其他篇章長很多,而這篇令我只敢遠觀的書,就是美國作家 Harrison Salisbury 寫二次大戰時,蘇聯城市列寧格勒(現聖彼得堡)遭納粹德軍圍困的書《列寧格勒九百日》。數年前總算是給我好好的鼓起勇氣,將這本磚頭般厚的書讀完--我買的是英國MacMillian出的版本,即使字體已經是縮小了來印,但全書也要六百多頁,要一氣呵成將全書讀完,也真是一次考驗--不過也真的十分好看。(剛在書櫃找回這本書,看看第一頁自己所寫下的買書地點及時間,原來是在二零零一年時買的,地點竟是蘇格蘭的愛丁堡!)

《讀者文摘》後來訂了好幾年,不過有一年它沒有通知本人要續訂,我自己也懵懵然忘了此事,就不了了之地停看了,亦已經很久沒有看過這本雜誌了。只記得數年前它進行改版,一改以往在封面不登人像及內容標題的做法,也看過有關的消息的。經過報攤看到新版的封面,總覺得以前中文版的《讀者文摘》,印的一概是畫作,然後「讀者文摘」四個大字直排印在書的右上方,還是文化氣息多一點。都說我是個念舊古板派,這話說得一點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