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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平板電腦自白

早幾天興之所至,在facebook寫了這樣的一句:「幸福是,床頭一堆新書,一堆雜誌,睡前隨意翻翻,讓心靈安靜,作個甜夢」。縱或日常生活、工作瑣事如何擾人,回到房中打開書櫃,揭著自己喜歡的書,都總有令人思緒沉澱、情緒安穩的作用,可以暫時忘憂。

一直認為,閱讀這個行為,要實實在在的拿起一本書(或雜誌、報紙)來讀,才有「閱讀」這個感覺,過去一直也抗拒讀電子書,不過最近放假外遊的經歷,卻令我有點改觀,不,誇張一點說,是信念開始有點動搖。

素來都有外遊帶電腦的習慣,一來可以保持聯絡,二來也可以有需要時查查資料。在這次外遊前,強行從敗家老弟的手上,搶來了他那部iPad來用--因為只是短線遊,犯不著帶太多東西,況且他最近也不太用。聽朋友說,iPad給他最大的樂趣,就是看雜誌很方便,於是安裝了幾個電子雜誌的程式,又想起自己一直都是《經濟學人》的訂戶,恰好它們也有iPad版的程式,又給我下載了來用。一打開來用--請不要嫌我「舊聞當新聞」太過時--感覺是真的有點震憾。

首先電子版雜誌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它們實在跡近印刷版,二來要看也非常方便,部分雜誌也加插了多媒體的功能,好像是WIRED,以至台灣的FHM等(第一期電子版是免費,之後也順道買了第四期...嘿嘿),閱讀的過程是十分快樂的。即使沒有多媒體功能,單單電子版的版面,要閱讀也沒有甚麼不便或不習慣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我過去一直買的幾本外國雜誌都有電子版,而它們的價錢比買印刷版便宜了三分之一,小數長計,真的可以省下不少。

用了iPad幾個星期下來,除了免費的雜誌外,自己也受不住誘感,掏腰包買了好幾本電子雜誌來看。另一個結果,就是退訂了好幾本雜誌的印刷版,為全面改看電子版作準備。過去一直都希望,找到一種電子裝置,給我在每天通勤上班的途中,給我方便地吸收資訊,很薄(但很貴)的手提電腦、便宜的上網本電腦都試用過,但是效果不太好,主要是當時未有流動上網之故,此外開機亦需時。後來用了智能手機,去吸收較短的資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看雜誌消磨時間的功能還未達到,但是此時此刻,iPad看來滿足到我的需要。

近日看到統計數據說,在美國,電子書的銷售已經超越實體本的書籍。不過我自己還是認為,從消費者覺得來看,iPad、XOOM之類的平板電腦,對於一些假以時日之後,可以丟棄的資訊--對我而言就是雜誌--的確是一個非常好用的載體,不過任憑電子裝置再方便再精巧,看來刻下還是取代不了印刷精美的書籍,以及部分雜誌,還有它們捧在手上的質感及觸覺。我很難想像用iPad看《國家地理雜誌》(雖然他們有電子版),又或是訂裝精美的董橋新書。這是不是知性與資訊,在電子書與非電子書之間的分野呢?

不過說不定,假以時日,我又會寫一篇文章,高呼電子書萬歲。但那一天到來時再算吧。

讀《披頭四:艾比路三號的日子》

借白先勇在《臺北人》第一篇小說的首句來用--相信沒有人會不同意這句話--「披頭四總也不老。」雖說是四十多年前的音樂,但是聽了這麼多年,仍然是百聽不厭,還要定時定候來敗家,買他們的「新產品」。

市場傅聞,蘋果唱片終於與蘋果公司達成協議,在iTunes賣披頭四的作品。我這個粉絲當然樂觀其成,不過一來香港版的iTunes沒有賣歌服務,二來我也認為,披頭四的音樂還是要買唱片才夠過癮,所以傳言屬實,我也不會掏腰包了。

〔晚上十一時十分更新:剛貼出這篇東西後,蘋果就真的宣布和蘋果唱片合作,披頭四的唱片終於在iTunes賣了

說起披頭四,要岔開一筆說我上月台北之旅的買書收穫。其中一本書,就是剛出中文版的《披頭四:艾比路三號的日子》(右圖,下稱《披》)。此書作者是曾任披頭四(及之後保羅麥卡尼「單飛」時期)多張唱片的錄音師及監製的傑夫.艾莫瑞克(Geoff Emerick),中文書名稍縑平淡,英文原名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My Life Recording the Music of Beatles更好玩,因為前半部就是《左輪槍》(Revolver)其中一首歌曲的名字,名字後半部就玩了雙關詞,因為艾莫瑞克一來親歷其境,二來他與披頭四合作多年,所以「現場」(Live)與「一生」(Life)兼備也。

關於披頭四的書,要麼就是類似當年《披頭四編年史》(The Beatles Anthology)的事績書,另一種就是回憶錄形式。《披》明顯屬於後者。艾莫瑞克十多歲中學畢業後,就加入了EMI當見習生,除了見證披頭四在艾比路的第一次錄音,之後就成為披頭四唱片的錄音師(自《左輪槍》起),直至在《白色專輯》受不了樂團四名成員的爭吵而「劈炮」為止,但之後又重出江湖,為《艾比路》錄音,及負責蘋果公司的錄音室事務--凡此種種,都是在他三十歲之前發生,也已經夠傳奇了。所以買了這本書以後,人還沒有離開台北,就已經書不離手,但凡坐的士坐捷運,還有回港的飛機上,都是捧著書讀的。

《披》這本書「好玩」之處,就是艾莫瑞克作為一名「內幕人」,給讀者如我者,看到不少有關披頭四製作唱片的過程,尤其是在資源緊絀(艾比路的器材不及大西洋彼端的美國),還有公司古舊規則的束縛下,披頭四及幕後製作團隊,「突圍」創新的過程。而艾莫瑞克也提供一些已知故事的另類版本,就好像在《花椒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中的〈為了凱特先生〉(For the Benefit of Mr. Kite!)這首歌,過去的說法是,佐治馬田著人將錄了管風琴音樂的磁帶剪碎、撈亂、再拼接,但是艾莫瑞克說:這個技倆,其實早在錄〈黃色潛艇〉(Yellow Submarine)已經用上了(《披》頁一六一、二一五)。

另一個對我來說有趣的地方,是艾莫瑞克直截了當的指出,披頭四的唱片,要聽單聲道版,才聽得出味道來,好像是〈平裝書作者〉(Paperback Writer),他就說立體聲版本「支離破碎」(頁一五四)。不過最近重出的單聲道版本全集,實在太貴,教我不捨得買...

無疑《披》是一本令人大開眼界的書,尤其是你對披頭四幾張最重要的唱片,是如何的錄成有興趣的話。不過讀著此書,令人感覺驚訝的,是他對披頭四各人的評價。很明顯的,這書給人的印象,是艾莫瑞克是「麥卡尼派」的,因為當中他對麥卡尼的稱讚,可以用「滿溢」兩字來形容--無論是人格,抑或音樂、演奏技巧也好。在艾莫瑞克的筆克,約翰連儂是個喜怒無常的人,對佐治夏里遜更是諸多批評,好像是經常出言不遜,又或是在錄音時經常搞砸,等等。雖說艾莫瑞克與披頭四的關係,是第一手的經驗,況且他要在此書怎樣說,也是他的個人意見,但是讀畢全書,撇除艾莫瑞克對佐治夏理遜極罕有的讚美(像是他在《艾比路》的幾首歌,又或是《左輪槍》的〈稅務員〉〔Taxman〕),實在不能不疑惑,艾莫瑞克對佐治夏理遜的批評,是不是有點言過其實。

怎樣也好,《披》是一本可讀性甚高的書,值得推薦給披頭四的粉絲們。

說起披頭四,想起去年蘋果重出重新混音的全集時,我錯失了最初預購的機會,結果那間專「坑人」的唱片店,在第二批貨源進店時,給我開大殺價,比最初的預購價貴了不少,結果我當下放棄了買boxset的機會,之後也一直沒有買新版本的披頭四唱片(況且舊版本的cd,我是集齊了的),但是在台灣的第一晚,去了土林夜市,經過一間唱片店,進入閒逛時,店內喇叭在播著的,是新推出的「藍大碟」的歌,當下猛然發現:怎麼好像聽到了好多以往在舊版本,聽不到的細節出來?回港後再買回新版的紅藍大碟,戴起耳筒一聽,就好像是重新發現般,看來也要慢慢儲錢,再敗一套新牌回家了...

周日偶讀所得

前言:最近生活時區,又再次由GMT+8調回GMT-8,睡眠時間易調,但是生理時間難調得很,在這個轉折期內,當然又是一個星期的空白--這裡都快變成周記了(不是一早變成了麼?笑)。

先說兩宗注定在此地傳媒,不會曝光的舊聞。其一,是德國法院准許一名「懷疑」以色列特工保釋,此公所涉的事件,就是協助他人取得護照,而這些人涉及今年較早時候,在迪拜發生、哈馬斯高層被刺殺的案件。事件當時鬧得沸沸揚揚,一來迪拜當局說,「九成九肯定」事件是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所為,二來涉及事件的人們,都是用德國、英國及澳洲等國的護照入境的,自己國民身份被人挪用,這幾個國家自然有點動作,不過事隔幾個月後,又好像被人遺忘了。這是互聯網時事新聞事件的本質。

另一宗「舊」聞,是以色列成立的委員會,就五月其以色列士兵,登上原擬運載救援物資前往加沙的貨船,結果打死九名土耳其公民的事件,開始進行聽證。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作證時說,以色列及以色列國防軍的行為「符合國際法」,以軍參謀長則說,軍方沒預計到反抗力道之大,士兵蒙受性命威脅--潛台詞就是,開火是逼不得已。這樣的論調,早在預期之內,根本不會寄望以色列自定進行的調查,會有甚麼驚天動地的結果出來。

中東的新聞,在這個七百萬人的城市,當然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好友莊氏認為,這個情況令他覺得「腌悶」,但是套用那句老話說,此地受眾一直將公眾興趣與公眾利益「調轉」來看,此等大事又怎麼會有注意呢。不過我倒想用另一個角度來說說故事。

兩宗事件,涉及的是域外執法,還可以扯上「急切性」(urgency)是否凌駕一切的問題。在貨船事件上,以色列由始至終,一直強調貨船上的人先開火,無異是為敵我交鋒中,因自衛而開火尋找支持,因為以軍對平民船隻先開火的話,那末連丁點的自衛說法也站不住腳;同樣的,雖說以色列視貨船而及哈馬斯高層,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但是又是否犯得著,甘冒行蹤敗露(刺殺哈馬斯高層;事實也是敗露了)以及國際輿論的譴責,去「先發制人」呢?此兩者對於一個國家的威脅,是否已經大到非採取行動不可呢?這個問題不可能有答案,因為我們從來不是決策者,不過我倒是想起,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當時德國首相在國會陳詞,為軍隊開入中立的比利時辯護時的話:Gentlemen, we are now in a state of necessity, and necessity knows no law(諸君,我們現在處於迫不得已的境地,這境地視法律為無物的)。

但今日休息,偶然在家亂翻書時,卻有另一番體會。隨意揭起當年留下來的一堆《讀者文摘》文章,快快的翻讀了前摩薩德特工馬爾金(Peter Malkin),在一九九零年所出的書Eichmann in My Hands的節錄(當年中文譯為《捉拿殺人魔王》,載一九九一年四月號)。馬爾金是當年有份,在阿根廷將有「猶太人大屠殺設計者」之稱的納粹分子艾克曼(Adolf Eichmann)綁架,然後偷運回以色列的摩薩德特工之一,他筆下的捉拿過程驚險刺激,是我多年最愛讀的「書摘」之一,不過今次再重讀,卻給我留意到一個有趣的枝節,就是當年到阿根廷執行任務的特工們,都是一概拿著德國護照入境的,另外整個行動本身,其行事手法都與迪拜那宗刺殺事件幾乎一樣,只差在沒有將艾克曼就地正法而已--事實上那群特工也考慮過這樣做,不過被一句崇高的話否決:「這就是他〔艾克曼〕和我們不同的地方之一。」

雖然艾克曼被捉拿並偷運回以色列的事件,當年引發過阿根廷和以色列的外交風波(最後握手言和),但是馬爾金也不忘在書中說一句,以色列在各地的使節都在私下裡受到祝賀,這等於承認事件以色列「基於民族及道德利益而不得不進行的」。就當馬爾金的論述是沒有反駁、質疑的餘地吧,為甚麼當年同樣在以色列的眼中,認為是不得不幹的行為,當年與今日,會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反響?論其手法,由追捕艾克曼,以至暗殺哈馬斯高層,還有多次行為,以色列多年來都是照辦煮碗的,不過當年拘捕艾克曼受到讚賞,而現在受盡批評,我覺得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以色列經常宣之於口的「有其必要」,已經信用缺缺--這種轉變,相信除了政治之外(對付納粹分子是毫無異議vs以色列對待巴勒斯坦人所引發的爭議),也可能涉及民意對以色列的態度的轉變,難怪當日暗殺哈馬斯高層事件曝光之後,有人認為這是以色列拿石砸自己的腳一樣。

不過情況是否「迫不得已」,從來都是主觀意志大於一切,旁人不容置評的。或許對於以色列來說,哈馬斯、伊朗、真主黨等威脅,都與納粹無異,但這種目空一切、惟保護自身生存(其實這在此時此刻仍成立嗎)而需要一切手段的態度,不就是近年外界對這個國家的負面態度愈來愈強烈的原因麼?

捐書難

「讀書人大抵有兩多,一是家中書多,二來家中雜物多,但唯獨就是錢不多。」

上周末與半年沒見的中學同學吃午飯聚舊,閒談之間,扯起裝修的話題:我近來常動起裝修的念頭--十年前搬到現在的住所後,房中傢具、擺設就沒有大幅改動過,心想將牆壁粉刷一下,將傢具移動一下也不錯,但是想及房中雜物之多,但是裝修前後,如何移動或者保留他們,就已經非常頭痛。

如果現在要編一本新的《世說新語》,上面這句應該可以入選吧--這正是當日兩個人都擊節同意的話。萬般帶不足,唯有書隨身啊。

裝修也好,不裝修也好,房中就是堆滿東西就是了。過去一個星期,每晚下班以後,就是對著塞滿書(和其他東西)的書櫃發呆,思量哪些書可以放棄,哪些要保留,當然,更多的時間就是隨手拿起一本多年沒讀的書,邊想應不應該將它放棄時,隨手一揭,揭到似曾相識的段落,隨即回想起當年那刻,讀著這個段落時的片段,還偶然看到,那些年月在書邊所留下的筆記、塗鴉等等,剎那頓然驚覺:已經好些年沒有讀這本書!

但正如我在自家的微博說,放棄藏書要狠心。好歹也收拾了一堆書和它們說「再見」,拿到附近的百貨公司,將它們捐出作舊書回收義賣之用。說別離已經夠難,更何況是書,但是荷不出此「下策」,又怎能挪出空間,又或是減輕書架的負擔?

記得中學其中一名班主任--他是個博學的讀書人--曾說過,他曾用在五金店舖賣的角鐵,自己在家砌了一個書架,但是後來積累太重,結果轟然坍塌。自此之後,書櫃崩壞就成為了我的「藏書噩夢」之一,生怕書櫃不生性,只因它不是甚麼好木材所造嘛。

雖然說,捐出這一堆書時,是狠下心腸,但是當中也有一些,是拿上手、打開讀的時候,心裡第一句說是「怎麼當年會買了這樣的書?」但是這些書得以在書櫃存留一段時間,畢竟是自己個人文化生活的一部份(嘿,多麼的冠冕堂皇!),要送走真的是十分捨不得,生怕以後要用時,找不住、買不回,二來大多數捐出的書,確是一些好書啊。

舊書回收再義賣這方式,得老實說,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方法。正如《反斗奇兵三》的故事一樣,書籍就此覆水難收式的送了出去,下場未必一定美好,巴斯光年、泡泡龍等玩具,去到Sunnyside時,不也不是被Lotso「強迫」到最反斗的幼兒班嘛。作為捐出者的本人,當然希望這些書最終會找到好歸宿,但是也只有盼望的份兒,其餘呢,一切靠運數!或會有人說,「漂書」這個概念很浪漫、有趣,但是如果將書送出的動機,是有目的地,另覓一戶好人家的話,那些漂泊,實在可免則免。

所以說,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的那篇〈藏書憂〉,實在是一篇非常有趣的東西。(附帶一句,余氏的文章,還是最初的最好看,人紅了就語多無聊,應用到余氏身上,何其適合不過)

將藏書送贈出去,於我而言,當然是自己當「媒人」,為書找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下一任主人,屬於最高境界。自己高興,別人也開心。但是一來我沒有所謂「藏書目錄」這回事,外人不知道自己有些甚麼的書,就算是有目錄也好,要別人在短時間內「全盤接收」,也應該是天方夜譚的事。退而求其次,拿去舊書回收,當應是次佳的做法,但還是要一邊放進回收箱時,一邊哄自己說,在義賣會時,一定會有人拿起這些書時,會有驚為天人的感嘆!

總之,書是捐了出去,書櫃算是騰了一點空間(但還是滿滿的沒錯),不過又念到還有幾天就是書展,一堆新書又準備出來了,總會買一點時,那就只有一句「犯賤」可以說了。唉。

上海.書話

其一

出外旅行,逛書店是指定動作之一,即使上網買書方便得很,基本上想買甚麼就有甚麼,但是行書店時,搜到特別中意的書,那種喜悅的心情,是遠比在虛擬世界中,猛擊滑鼠放進購物籃的感覺為強的。

這次到上海,有兩間書店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首次是上圖這一間。新華書店以前給我的印象,就是又殘又舊、擺設凌亂、還要是燈光晦暗,活脫脫就是一派國營企業的本色,我這次在上海勾留七天,住的是徐家匯那一邊,離港匯廣場(顧名思義,就是港資開的啊)很近,第一天去到人生路不熟,自然先在住的地方附近走走,orientation是也,怎料到在商場內,竟有一間裝修如此有page one風格的新華書店!

不過更令我驚喜的,是第一晚吃了飯過去,見時間尚早,決定外出走走,隨心地在陝西南路站下車,發現地鐵站大堂內有一間書店。地鐵站內有商店本是尋常事,不過書店就比較特別一點,進了去以後,真有點「發現新大陸」的感覺--這間叫「季風書園」的書店,入貨眼光實在很合我的胃口,社科、文學、歷史書有不少之外,更要命的,是藝術及音樂的書雖只佔數個書架,但是所選來賣的書,真是有點「十居六七都想買」的衝動,結果嘛...第一天就砸了旅費的八分之一去買書,若非不斷提醒自己,行李塞不下的話,我想會買得更狠手。

後來回港以後,上網查查季風書園的資料,才發現它的名堂響噹噹的,都可說是旅行的意外收穫了吧。

說實在的,這種面積不大,有個性的書店,是十分「好行」的。不是說那些「書城」不好,它們的確是夠大夠書多的(福州路的上海書城,有七層那麼多,「行死人了」),但是人也多,書也多的時候,人很容易心散,又或是有壓迫感,不能隨心的選書、搜書,雅興也敗了不少。下次有機會再去上海時,應該再到那裡走走。

其二

在上海期間和朋友吃飯,說到對此地書店的印象,我說了一句:好像在上海,找到音樂、藝術類的書的機會,比在廣州或者深圳高一點。五年前初到上海,給我找到魯賓斯坦所寫的《我的年青時代》,今次一遊,買的六本書,有五本都是與音樂有關的,可說是交上了好運氣。

二號至五號四本書,都是在前述的季風書園買的。《世界的音樂》是指揮家Charles Dutoit的訪談集,《生活在音樂中》是鋼琴家兼指揮家巴倫邦的自傳,《紐約時報歌劇評論精選》應該不用多介紹,現在當床頭書的,是呂正惠的《CD流浪記》,讀這名台灣學者瘋狂買唱片和搜尋唱片的歷程,除了感到非常「過癮」,也不禁發起白日夢來,想著如果中了六合彩的話,也要學他般狂買唱片,那管買了以後是否會聽(呂正惠也承認,買的多,是否會聽又是另一回事)!

至於那套《遊藝黑白--世界鋼琴家訪談錄》,本來是在季風書園在來福士廣場的另一間分店「發現」的,但當刻沒有買,之後一直心思思想回去「據為己有」,但是苦無時間,但是在我離開上海之前,再行一次港匯廣場內的新華書店,卻發現店內有一套,雖然整套書要八十大元(好像有點貴),但是也得買...在回港的航程中,匆匆讀了訪問傅聰、殷承宗以及普哥利殊(Ivo Pogorelić)的數章,可讀性甚高,值得推薦。

最後那本洪晃所寫的《我的非正常生活》,純粹是衝著她是章含之的女兒而買的,其實很久以前已經知道這本書的存在,不過一直沒有買,我也覺得有點奇怪。

其三

在逛書店的過程中,也發現了這本名為《鯉》的「雜誌書」,買下它,純料是因為執面上標明「村上春樹獨家專訪」的緣故--雖然那個訪問只有一頁多一點,有關《1Q84》的提問及答案,大多已在其他媒介上讀過,頂多再加一篇村上領耶路撒冷獎的那篇感謝辭(還要是節錄!!)而已,有點「呻笨」,不過這種製作精美的「雜誌書」,令我想起以前很喜歡讀、台灣出的「Net and Books」,還有很久很久以前,本地所出的《愛+情故事》...想當年,初次接觸《村上朝日堂》的文字,就是從這本雜誌書而來的啊--不禁要說句,老了,老了。

讀《袁偉民與體壇風雲》隨筆

常常聽到這樣的論調:歷史會證明我的清白。這樣說的前提,是現時無法證明當事人對錯的事件,假以時日,就會有一個定調,一個是非/忠奸/黑白的權威說法。說這些話的人,以及相信這些話的受眾,都相信「歷史」這個概念,是萬能並且不能辯駁的。但現實者,是不是這樣的順從人意,大抵又是另一回事吧。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前局長袁偉民,早前出版講述他出任局長五年多的經歷的《袁偉民與體壇風雲》(右圖,下文簡稱《體》)。書籍出版時,本地也有傳媒報道過,當時報道的調子,是一種「看內幕」的角度,因為書中所揭示的雪梨奧運前禁藥風波,還有中國女排為「走線」而「打假球」的事件,都是本地觀眾較有興趣知道的。早前到廣州一遊,想起這本書我還沒有買,結果順說買了回來--最初還以為是袁偉民自己執筆寫的,不過買了才發現,原來是一名叫「遠山」的人寫的。(岔開一筆,好像迎年中國官員退休後,都有出書的習慣,錢其琛的《外交十記》回然可讀性甚高,就連唐家璇最近也出了書,不過還沒有買。)

說回《體》這本書。書是十分好讀的--正如上段所說,如果是用一個「看內幕」的心情,看看袁氏主政中國體壇事務的五年多期間,如何面對風波、征戰奧運,這本約三百頁的著作,的確是讀得十分愉快。不過讀畢以後,反而對於當日傳媒所報道,將焦點集中於女排及禁藥事件的做法,反而覺得還不夠過癮,因為書中所描述,有關袁偉民以及當局,與在國際奧委會擔任多年委員的何振梁的「恩怨」。

袁偉民--透過「遠山」的筆--在書中,對何振梁提出的指摘,集中於兩宗事件。第一是二零零一年,北京申辦二零零八年奧運時,何振梁不合作,支持南韓的候選人競逐國際奧委會主席(最後由比利時的羅格當選),危害北京申辦的成功機會;第二是指何振梁,阻撓現任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于再清,競選國際奧委員成員(後來還是選上了)。有趣的是,《體》中除了不能不提的情況外,凡是提到何振梁時,都只用「資深委員」稱之,除教人想起 “He who must not be named” 外,也可以感受到,袁氏對於這名「資深委員」有多麼的「強烈感情」。

書中對於何振梁的批評,正是為何我想起文首所提到、歷史能否還人公正的問題。女排打假球、禁藥以至審計風波,都只是「事件」而己,但是書中營造出來,何振梁vs北京申奧/中國政府的分歧及嫌隙,不但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名譽,更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體》的封面說:

歷史可能被表達,可能被遮蔽,本書所要做的是,讓歷史盡可能接近事實。

換言之,就是標榜書中所言盡是事實,但是上月其中一期《三聯生活周刊》,李菁訪問何振梁,就《體》一書所引發的風波作出回應的文章「何振梁:『我唯一企求的是給我以公道和安寧』」,不但何振梁提供的說法,完全與袁偉民所版本近乎完全相反,而且文末一句:

所以這個事情剛出來時我很氣憤,現在就平靜下來了,我相信一切自有公論。劉少奇同志說過一句話:「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我借用一下:「好在歷史是事實寫的。」

嘿,這當中的潛台詞,還不是「我說的才是事實」嘛。

假設「事實」只有一個,而袁偉民及何振梁的文本及論述,都是他日作為「申奧風波」及「于再清競選事件」的歷史資料的話,後人讀了以後,又怎能作出一鎚定音的論斷?回憶錄這回事,通常都是從對自己有利的角度出發,歌功頌德或者談不上,但是給自己一個正面的角度,應該是大多數的情況(話說回來,《體》內對於袁偉民形象的塑造,也真正面得很),見到內地的讀者在網上的書評,不少都說很不齒何振梁的做法,又或讚揚袁偉民敢講真話,我反而會再想抽遠點來看--只能當《體》一書,是事件講述的其中一個「版本」而己,何振梁在《三聯生活周刊》的「辯駁」,則又是另一種版本,此時此刻,只可以說是「立此存照」而己。

我還是認為,只有發掘更多的史料,才能令事件更加立體。雖道作為讀者,所作的判斷,就是基於他「相信哪一方的說法」,但是在這宗事件中,在資料尚算不太多的情況下,不可能只讀一份史料,就作出判斷罷。或者此時此刻,說法/評論都是一面倒支持一方,但客觀點講一句,日後或許會有更多資料,去推翻現時的說法?清白與否,是別人的Perception,別寄望歷史--不斷由資料組成的這回事會給人清白,還是寄望後人,多讀多涉獵多獨立思考,或者更實際。

書話.閒話

當年初接觸董橋的作品,是現在人在英倫的大學同學C氏介紹的,當年大家都讀得非常入迷,後來C氏覺得,董橋的文字太柔,沒有興趣再追讀下去,我倒是繼續讀他的文章:現時逢星期日的《蘋果日報》,那版專欄其他欄目可以不看,唯獨是董橋的文章非讀不可。

近年好似董橋多寫了文物,寫藏書、搜書的文字少了,近日放在枕邊的書是他的《今朝風日好》,大半本都是寫書的。董橋寫舊人舊事固然好看,看他寫那一代的人的藏書文章更好看,每次讀到他筆下那些文人雅士,滿室藏書,還有談書論書的景像,次次都看得我口水直流,羨慕的不只是他們有閒情雅致,去博覽群書的餘閒及功力,還有就是他們有這樣的經濟能力,為自己張羅布置一間充滿書香的書房!

時間太少好書太多,固然不能一一細讀,最令人煩惱的,是愛讀書的人大抵都有買書的喜好,但是此地居所寸金尺土,能自己獨霸一房已經不錯了,但也得要安頓衣服、睡床,還有一大堆私人東西,能挪出來放置書籍的空間,真的買少見少。自己房中一個書櫃,早已是堆滿書了,還得不時左移右挪,去盡量騰出空間去安置新的書籍,這真的與地產商「無所不用其極」,用盡任何空間去賺錢的手段,其實也是殊途同歸。(一笑)

你說,看到董橋筆下那些藏書極豐的人,怎能不稱羨?

但是總得要看現實低頭呀。書不斷的買,總也有將空間塞滿的一日。中學上經濟課,學會的第一名詞是機會成本,要有空間放新東西,就得要放棄另一些東西,但是愛買書都會捨不得扔掉舊書,近日讀肥佬朋友慨嘆「無垠書海,何處是岸」,又在面書上看到友人說,在書架上發現好多「雞肋書」,不知留還是不留好,真是深有感受。當然,不少機構不時舉行收書活動,我一年總有兩三次,將不要的書捐出給這些機橋,但是揀選不要的書的過程,真是痛苦不堪--每次挑了出來,拿出家門前,都在想「這本書以後或者有用/可能再看」,要將書籍「逐出家門」,真是要鼓起極大的勇氣,比向異性示愛更難...

這樣無病呻吟式寫了好幾百字,無非就是又有一堆書,明明已經被逐出書櫃,但是此刻還堆在書桌後的雜物堆上,還未正式「離開」。當中包括季羨林的《留德十年》、Mitch Albom的《相約星期二》及戴厚英的《人啊!人》等--有沒有人有興趣收留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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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舊書說新書。近日睡前讀的是《今朝風日好》,其他時間除了讀雜誌,其他時間都是讀英國記者Nick Davies所寫的《平面地球的新聞》(Flat Earth News, Vintage, 2009)。雖然書中描寫及批評的,是英國新聞行業因為傳媒老闆營商逐利、追求「速度」、還有公關泛濫以至人手短缺等多種因素,以致傳媒充斥「抄聞」而非「新聞」的因素(文中用語是Churnalism,與Journalism相對,查churn可解「粗製濫造」,但是本質還是將press release、其共其他現成報道「搬字過紙」,當成自己所寫那般,其實這與「抄」或「炒」有多少分別?所以就將churnalism權當「抄聞」,以取諧音矣),但是令人震驚以及嘆息的,是若將Nick Davies在書中描述的情形,放在香港(或可能是任何地方)的傳媒行業身上,也可能同樣適用。

現在我只讀了頭三章。但對於Nick Davies指出,現在記者根本沒有時間「查證」消息來源,真是深有同感。我們對於貌似可靠的新聞來源,好像通訊社等,抱著深信不疑的態度,但是作者卻告訴我們,其實很多新聞來源,早在源頭就已經有問題,試問經過「新聞工廠」加工製作出來的東西,又有幾多是可信的?不少傳媒機構美其名曰增植,搞出不少名堂,但是為了量的增加,就將新聞的質犧牲不少,這簡直與書中所描述的景況完全沒有分別。上周與同學吃午飯,我偶然提起這本書,說公關如何「為禍」新聞時,雖說書中提的是英國的情形,但是對方也驚言:香港的情況也就是一樣,因為記者對公關的依賴,也是令人吃驚的嚴重(我這名朋友從事相關行業,有不少一手經驗,事後對方也對這本書有興趣,應該此刻也已買了)。

縱或有對Nick Davies所舉的例子,有時也有不同意的地方,但是我會認為,這本書是值得推薦一讀的。老實說,也有點節譯出來,分享同好的衝動。

新年談「贏」

長輩教落,新年有不少東西不能說,其中一樣東西就是不能談講「書」,只因「書」「輸」同音,所以要讀「贏」。不過這個新年要上班,免去了回澳門拜年的「差事」,在家無聊,就總得要找點東西來做罷,還是高床暖枕,躺在床上看「贏」最開心了。躺在床上看「贏」的習慣是自小養成的,雖然是寫意非常,但是卻導致不能救藥的深近視--至少我家母如是說。

這幾天,都是重讀Antony BeevorStalingrad,雖然新年時節讀這些「贏」總有點格格不入,但是對我而言,歷史書總要讀數次才夠味道,每次看都有些新發現。另一個重讀的原因,是因為早前與別人,在英國的Amazon網站團購的東西,還未到手之故。本來是沒有很強烈的打算去買東西的,不過正如芸所言,「英鎊便宜啊」,見自己個多月前的英國遊,還有書是看中了沒有買之故,加上朋友想買的Yes, Minister / Prime Minister全集,竟然降至低無可低的價格出售,還有其他朋友聞說後,順道託買東西,就自自然然積下一張可觀的訂單了。

今次買的「贏」只有兩本。其中一本就是圖中,由Patrick Carnegy所寫Wagner and The Art of the Theatre。這本「贏」呢,本來是在Charing Cross的Blackwell書店看到的了,不過那時已經敗了不少的家,加上它份量也極重(厚之餘,也是硬本精裝版),結果那時未有買,結果回港之後就是對它念念不忘,最後還是買下了。至於另一本,是Ben MacIntyre為伊恩費林明展覽所寫的Ian Fleming + James Bond,也就是上次去罷博物館後,「補買」的行為也。

訂來的包裹在初四早上送到,隨即打開Wagner速讀一下內容,看到不少著名的製作的照片,真是心裡想說,這本書是買對了,因為它是由華格勒本人的製作,涵蓋到二十世紀末的重要製作嘛,尤其是一看到封面就會心微笑了,因為它就是一九七六年由Patrice Chereau導演,在拜萊特上演時險些引發暴動的《指環》嘛。看來也得邊看,邊拿出那套當年貴得要命的DVD出來邊讀邊看了,不過以本人近來的閱讀進度,要啃下它,不知要多久呢?不過肯定的是,看這本「贏」必須正襟危坐來讀,因為它實在太重,要躺在床上舉起它來看,肯定手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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