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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聞.見.思.錄 &#187; 英華沉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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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只談老實私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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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發條橙．Nadsat．翻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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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Aug 2008 15:54:00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光影記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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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後奧運的日子，電視節目回復正常，但來來去去也是千篇一律，不看也沒有太大損失，還是看影碟較為「實際」。日前閒逛唱片店，見到史丹利．寇比力克（Stanley Kubrick）的《發條橙》（A Clockwork Orange）藍光版影碟，已降至合理的水平，於是買了回家看。說起來，這是我第二張買的藍光碟，當年初次接觸DVD時，買的第二張影碟也是這套電影（第一套是《閃靈》），真是湊巧。 一直都十分喜愛《愛條橙》這套電影。片中主角Alex（Malcolm McDowell飾）的暴力行為，雖然極盡 &#8220;Horrorshow&#8221; 之能事，不過在寇比力克的鏡頭下，卻是充滿「美感」。撇開那段十分著名、Alex邊唱《萬花嬉春》的主題曲 Singin in the rain，對作家Alexander的妻子施暴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Bluray_Clockwork.Orange.jpg" align=left>後奧運的日子，電視節目回復正常，但來來去去也是千篇一律，不看也沒有太大損失，還是看影碟較為「實際」。日前閒逛唱片店，見到<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anley_Kubrick">史丹利．寇比力克</a>（Stanley Kubrick）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_Clockwork_Orange_(film)">《發條橙》</a>（A Clockwork Orange）藍光版影碟，已降至合理的水平，於是買了回家看。說起來，這是我第二張買的藍光碟，當年初次接觸DVD時，買的第二張影碟也是這套電影（第一套是《閃靈》），真是湊巧。</p>
<p>一直都十分喜愛《愛條橙》這套電影。片中主角Alex（<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Malcolm_mcdowell">Malcolm McDowell</a>飾）的暴力行為，雖然極盡 &#8220;Horrorshow&#8221; 之能事，不過在寇比力克的鏡頭下，卻是充滿「美感」。撇開那段十分著名、Alex邊唱《萬花嬉春》的主題曲 <a href="http://hk.youtube.com/watch?v=bkEvy-9yVyQ">Singin in the rain</a>，對作家Alexander的妻子施暴的<a href="<a href="http://hk.youtube.com/watch?v=6XvydYaVuSc">強姦戲</a>不論，之前Alex與一眾「朋友」在廢棄的賭場內，與Billy Boys打鬥的<a href="http://hk.youtube.com/watch?v=Z-zRtT5jPLA&#038;feature=related">一段</a>，是帶點滑稽的馬戲式離技表演「暴力版」；Alex在河邊<a href="http://hk.youtube.com/watch?v=v90KPJ6n4Ew&#038;feature=related">對付手下George及Dim</a>，動作就優美得如跳芭蕾舞－－單是這數段，就已值得套用某著名足球評述員的金句：好戲不妨一睇再睇。</p>
<p>這張藍光版《發條橙》的畫質，沒有甚麼好挑剔的，影碟附送的特典也夠多（McDowell從影生涯的訪問，絕對值得推介），不過在當我用英文字幕看過了第一次後，好奇地用上中文字幕來看時，就發現這套戲的中文字幕，實在與原來的對白有點「距離」。</p>
<p>片中的「謙卑的旁述者」Alex在電影中的臺詞，有押韻、有美麗的詞藻，例如 &#8220;As an unmuddied lake, Fred. As clear as an azure sky of deepest summer&#8221; 就是一例，又或是已經提及過、他與Billy Boys打鬥前，出言挑釁對方的一段，那段對白是這樣的：</p>
<blockquote><p>Well, if it isn&#8217;t fat stinking billy goat Billy Boy in poison!<br />
How art thou, thou globby bottle of cheap, stinking chip oil?<br />
Come and get one in the yarbles, if ya have any yarbles, you eunuch jelly thou! </p></blockquote>
<p>中文字幕是這樣的：</p>
<blockquote><p>那不是下流、邪惡的比利，比利小子嗎？<br />
真可怕，竟玩弄那種廉價、骯髒的婊子，<br />
到這裡來跟球球玩吧，<br />
如果你們還有球球的話．．．</p></blockquote>
<p>看著時，腦裡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是「不對位」。其實，要字幕像Alex說出來的對白般押韻，可能是不切實際，不過譯文將《發條橙》獨有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adsat">Nadsat</a>語避開，甚至將How art thou這類用上老式英語的句子（其實就是你好嗎的意思嘛），不明不白地變成「真可怕」，那才教人「可怕」呢。</p>
<p>不過又想到另一個問題：Nadsat語是《發條橙》原作者<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nthony_Burgess">安東尼伯杰斯</a>所創作出來的，有英語俚語、俄語等成份，是真正的多語言雜匯，但是要譯到中文時，又如何入手呢？Nadsat語不是沒有<a href="http://www.geocities.com/Athens/Academy/1974/nadsat.html#y">「辭典」</a>供人尋找單字的解釋，例如Yarbles這個字，意思就是「睪丸」（或者英文中的Balls會較接近一些），但是直譯成睪丸不就是沒有意思嘛，字幕譯成「球球」，其實也不錯。</p>
<p>即使有詞典的幫助，我們極其量都是知道其意，但是全部Nadsat語都去意譯時，就失去了原文的神韻，但是力求完美的做法，是像伯杰斯般，用自己的語言再去創造一套「中文Nadsat語」，但是這又太費神了，在這個做翻譯講求大量快速生產的年代，恐怕是難以做到吧（所以我會認為，要翻譯力求完美，應行有餘力才做，不要為「搵食」而做）。不過，最劣的方式，恐怕是簡或在國內的翻譯中常見，乾脆將它們全部音譯吧？</p>
<p>同樣是「杜撰語言」，要翻譯喬治奧威爾在《一九八四》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ewspeak">「新話」</a>顯然是「依是執」了。老實說，看著《發條橙》的中文字幕，令人洩氣的是明知字幕譯得有問題，但是又不知如何譯出一個更好的版本，只有深嘆「道行不夠」了。既然如此，在只有自己心領的情況下，還是看回英文字幕算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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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寫不了好英文</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8/07/17/1114/</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08/07/17/1114/#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7 Jul 2008 15:50:4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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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預科讀書時的中國文學史，現在大抵已忘記了八八九九，但倒記得不少文學體裁，到最後開到荼蘼時，都離不開文人追求形式，不求內容的緣故，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六朝的駢文。讀董橋的文章，也見他不時旁及學英文下苦功的經歷，最記得的那個故事，是他形容那時寫文章，好用深字及逗號，被老師刪得七零八落：「這叫淨身！」 今天（周四）讀《信報》「另類版」（報頭確是這樣叫的）林沛理的文章《好英文不一定淺白》，讀著時想起上段這兩件事。當然，題目所指是同意的，但是我對於他的文中的部分立論倒有點意見。 林沛理在文中說，「淺白的英文當然可以是好的英文，但淺白本身並不等於好；而最好的英文寫作通常並不淺白」。所謂語言寫作的「好」與「不好」，大概不是以閱讀淺／難程度為標準，而以是否「情真意切」，又或是文字是否配合作者所需要表達的意思／創作概念／之類的需要為條件罷。記得初次接觸邱吉爾那些名傳後世的演說（他書倒是沒有看過，真糟），當中那篇《我們將在沙灘上作戰》中，那鼓氣勢及決心叫人難忘，也只是用最顯淺的字眼營造出來的。或者這不是最好的吧。 在我看來，這篇文章的毛病，在於林沛理一刀切，將使用淺白英語的文章，匆匆視為「只是言簡意賅」的東西，完全抹殺了「好」的可能性。但是我會懷疑，這是不是一個必然的標準－－可能我的英文功力實在太糟（我自己也不諱言，實在是差），不過從以語言作為溝通工具的角度出發，首先要做到的，是不是要「傳意」，而非追求「令人感到艱澀」？畢竟，「淺白」－－與其用Plain這個字眼，會不會用Simple會好點？－－實不應被視為「好英文」與否的跘腳石。 提倡淺白英語，有沒有問題？若能令更多人懂的話，先打好基礎，然後進而深造，有何不可？見到文中所寫那般，「只有當香港人是半文盲（semi-literate）才可以義正詞嚴地講出『淺白的英語是最好的』這樣一句沒有常識的話」時，我自己的感覺，是提倡者就等同是一個「半文盲」（其實半文盲是甚麼東西－－「只憧一半語言」乎？一笑）。今日與一眾友人討論時，其中一人打譬喻說，「人地連溜冰都未識，叫人打ice hockey或ice dancing，不可能之餘，似乎係陳義過高囉」，如果連英語的基礎也打不好，又如何走入林沛理所言的「英語寫作的殿堂」？ 又或者，可以有對香港文學創作，又或是研究語言學的人來賜教賜教：文中指香港「出不了英語寫作的重要作家」，是不是主因就是我們對淺白英語的迷思？其他「土壤成份」所佔比重又有幾多？ 換轉頭來說，硬性以為只有用淺白英文寫作，才可以寫出「好」－－其實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也是人言人殊－－的英文，在邏輯上不能成立，但是這亦不能等同這個立論是錯誤，就可以得出「不淺白」才是「通常是最好」的結論。 中文也好，英文也好，淺白或非淺白亦都可以寫出好東西，大前提還是真心寫。文中所提供的名篇，我沒有讀過，但我天真地想，它們還是當中有能打動人心的東西，而非純因辭藻華麗而成為好東西吧。能打動人心，而又兼具上佳修辭風格的，當然是最好，但是沒有「Heart」而只有後者，恐怕流傳後世的機會不會太大，各位同意然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預科讀書時的中國文學史，現在大抵已忘記了八八九九，但倒記得不少文學體裁，到最後開到荼蘼時，都離不開文人追求形式，不求內容的緣故，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六朝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A7%A2%E6%96%87&#038;variant=zh-tw">駢文</a>。讀董橋的文章，也見他不時旁及學英文下苦功的經歷，最記得的<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7/AppleDaily_Tung.Chiao_20011123.pdf">那個故事</a>，是他形容那時寫文章，好用深字及逗號，被老師刪得七零八落：「這叫淨身！」</p>
<p>今天（周四）讀<a href="http://www.hkej.com/">《信報》</a>「另類版」（報頭確是這樣叫的）林沛理的文章<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7/HKEJ_Lam.Plain.English_20080717.pdf">《好英文不一定淺白》</a>，讀著時想起上段這兩件事。當然，題目所指是同意的，但是我對於他的文中的部分立論倒有點意見。</p>
<p>林沛理在文中說，「淺白的英文當然可以是好的英文，但淺白本身並不等於好；而最好的英文寫作通常並不淺白」。所謂語言寫作的「好」與「不好」，大概不是以閱讀淺／難程度為標準，而以是否「情真意切」，又或是文字是否配合作者所需要表達的意思／創作概念／之類的需要為條件罷。記得初次接觸<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Winston_churchill">邱吉爾</a>那些名傳後世的演說（他書倒是沒有看過，真糟），當中那篇<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We_shall_fight_on_the_beaches">《我們將在沙灘上作戰》</a>中，那鼓氣勢及決心叫人難忘，也只是用最顯淺的字眼營造出來的。或者這不是最好的吧。</p>
<p>在我看來，這篇文章的毛病，在於林沛理一刀切，將使用淺白英語的文章，匆匆視為「只是言簡意賅」的東西，完全抹殺了「好」的可能性。但是我會懷疑，這是不是一個必然的標準－－可能我的英文功力實在太糟（我自己也不諱言，實在是差），不過從以語言作為溝通工具的角度出發，首先要做到的，是不是要「傳意」，而非追求「令人感到艱澀」？畢竟，「淺白」－－與其用Plain這個字眼，會不會用Simple會好點？－－實不應被視為「好英文」與否的跘腳石。</p>
<p>提倡淺白英語，有沒有問題？若能令更多人懂的話，先打好基礎，然後進而深造，有何不可？見到文中所寫那般，「只有當香港人是半文盲（semi-literate）才可以義正詞嚴地講出『淺白的英語是最好的』這樣一句沒有常識的話」時，我自己的感覺，是提倡者就等同是一個「半文盲」（其實半文盲是甚麼東西－－「只憧一半語言」乎？一笑）。今日與一眾友人討論時，其中一人打譬喻說，「人地連溜冰都未識，叫人打ice hockey或ice dancing，不可能之餘，似乎係陳義過高囉」，如果連英語的基礎也打不好，又如何走入林沛理所言的「英語寫作的殿堂」？</p>
<p>又或者，可以有對香港文學創作，又或是研究語言學的人來賜教賜教：文中指香港「出不了英語寫作的重要作家」，是不是主因就是我們對淺白英語的迷思？其他「土壤成份」所佔比重又有幾多？</p>
<p>換轉頭來說，硬性以為只有用淺白英文寫作，才可以寫出「好」－－其實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也是人言人殊－－的英文，在邏輯上不能成立，但是這亦不能等同這個立論是錯誤，就可以得出「不淺白」才是「通常是最好」的結論。</p>
<p>中文也好，英文也好，淺白或非淺白亦都可以寫出好東西，大前提還是真心寫。文中所提供的名篇，我沒有讀過，但我天真地想，它們還是當中有能打動人心的東西，而非純因辭藻華麗而成為好東西吧。能打動人心，而又兼具上佳修辭風格的，當然是最好，但是沒有「Heart」而只有後者，恐怕流傳後世的機會不會太大，各位同意然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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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畫蛇添足反累事</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7/12/19/1022/</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07/12/19/102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9 Dec 2007 05:59:38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卷有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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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工作多多少少與翻譯有關。一直覺得，若然一個未看過原文－－語言寫成的東西－－的人，在對最初的文本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到譯文也可以懷著百分之一百信心說，「這段東西寫錯了，譯錯了」的話，那末譯者在這段文字的工夫，可算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了。不幸地，本年看過好幾本國內譯的書，都給我遇上這個情況。 這裡的忠實讀者都會知道，本人是村上春樹作品的擁躉，亦同樣地對台灣那邊賴明珠的翻譯有點意見，不過國內的林少華也好不了多少，兩者擇一，只能說是「兩害取其輕」的情況，也只有被迫選擇賴明珠的譯本，對林少華的譯文避得老遠。不過最近一口氣購入三本台灣時報出版、賴明珠譯的《村上朝日堂》系列，卻給我在讀到最後一本《村上朝日堂嗨嗬》（以下簡稱《村》）的末部時，竟然看得我雙眼反白！ 事情是這樣的：在《村》的其中一篇＜歌劇之夜（２）＞中，村上談到了在英國觀看歌劇的經驗。如果沒有推斷錯誤的話，他所說的倫敦觀劇經驗，就是在紀錄村上與其太太，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在歐洲生活的三年的書《遠方的鼓聲》（賴明珠譯，台北：時報出版，二零零零年）中，有關他在倫敦生活的一個月的＜倫敦＞那篇（《遠》頁二八五至二九二）。理由是他在＜倫敦＞裡寫道： 還去了看歌劇柴可夫斯基的《尤琴奧尼金》（芙蕾妮主唱），和布瑞頓（Britten）的《比利．巴德》（Billy Budd）。兩次都很棒，因為在別的地方寫過了所以在這裡割愛。（頁二九零） 村上所指的「別的地方」，就是《村》中的歌劇之夜中，他要買四十八英鎊的票去看的《尤琴奧尼金》的那篇文章。 在確立了兩篇文章之間的關係後，就要談到大要我的命的那一段文字。其實嚴格點來說，那段文字不是村上的文字，而是賴明珠自己所添的「附注」－－她在＜歌劇之夜（２）＞的文末加了一個注： 一．這裡的小說指的是《挪威的森林》。村上在希臘和羅馬把這部小說繼續寫完，到倫敦做最段的修正後交稿給講談社出版，成為他最暢銷的代表作。（頁一五四） 附注中「這裡的小說」是指村上在文中「在那裡一點一點地把小說做最後的修正」（頁一五一）。但是村上所寫的「小說」，卻絕不是賴明珠所言的《挪威的森林》，而是《挪》之後的《舞舞舞》，村上春樹亦在＜倫敦＞中寫到，他在倫敦將列印出來的《舞．舞．舞》小說原稿寄到東京（頁二九二）！也即是說，好好的不加任何附注還好，這樣加了以後，卻搞出一個大烏龍，大錯處。 要怎樣證明呢？其實，村上春樹本人也在＜倫敦＞中寫得十分明白： 我在這個房間寫完《舞．舞．舞》這本長篇小說。一面用收錄音機聽音樂，眺望著窗外的Abbey Road，每天每天都啪搭啪搭地繼續敲著文字處理機的鍵盤。（頁二八六至二八七） 《遠方的鼓聲》與《村上朝日堂嗨嗬》都是由賴明珠譯的，以賴明珠譯了那麼多年村上，相信也是半個村上專家，為甚麼可以這麼糊塗，弄出這麼大的大烏龍？－－如果有人認為，也有可能是村上自己在＜倫敦＞的筆誤的話，也可以看看他在《遠》中有關《挪威的森林》的文字吧： 我打電話給講談社的木下陽子小姐，告訴她小說可以算是完成了，她說四月初波隆納（Bologna）有畫冊樣本書展，講談社國際室的人會去，如果能在那裡把原稿直接交給他是最好不過了。．．． 從第二天起我立刻開始著手第二份修改稿。把寫在筆記簿和信紙上的原稿，從頭開始全部重新改寫過。四百字稿紙九百頁份量的原稿用原子筆全部重寫。．．．第二稿在三月二十六日完成。心想在波隆納的書展前非完成不可，寫得很急，因此最後右腕已經痲痺幾乎不能動了。．．． 接著又沒時間休息地進入在第二稿上再一次用紅筆仔細修正的作業。結果全稿定稿完成，並加上《挪威的森林》這書名，是在前往波隆納的兩天前。．．．在這「Villa特雷科里」寫小說的期間，我除了這本小說之外，完全沒有寫任何其他文章。既沒力氣寫信，連日記也很少寫。（＜特雷科里宅＞，《遠方的鼓聲》頁一七七） 熟讀村上作品及其創作過程的人都會知道，《挪威的森林》是在希臘動筆，羅馬完成的，他交稿的地點，就是如上段所言般的意大利波隆納（即我們所說的博洛尼亞），村上也在《遠》中那篇＜到梅塔村的途中＞開首寫到，「我在波隆納把《挪威的森林》原稿交出去後，決定暫時優閒地讓身心休息一陣子」（《遠》頁一八五）。至此，也可從多個角度，證明搞出大頭佛的賴明珠，在＜歌劇之夜（２）＞中自行添加的譯注中，那本小說一定不會是《挪威的森林》了吧。 如此嘮叨寫了一大堆文字，為了一個附注的烏龍，一個錯誤，或者有人會認為是小題大做，是逮著一個小錯處然後大做文章，然後自己洋洋自得。但是作為一個多多少少都與翻譯工作扯上關係的人，我更相信的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窩粥」的道理，況且，賴明珠作為中譯村上春樹作品的老手，這樣如此大意的錯，對我而言是太過驚嚇了，她也實在太不小心－－還是標題那句話，「畫蛇添足反累事」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7/12/Murakami_Book2_200712.jpg" align=right>工作多多少少與翻譯有關。一直覺得，若然一個未看過原文－－語言寫成的東西－－的人，在對最初的文本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到譯文也可以懷著百分之一百信心說，「這段東西寫錯了，譯錯了」的話，那末譯者在這段文字的工夫，可算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了。不幸地，本年看過好幾本國內譯的書，都給我遇上這個情況。</p>
<p>這裡的忠實讀者都會知道，本人是村上春樹作品的擁躉，亦同樣地對台灣那邊賴明珠的翻譯<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3/25/291/">有點</a><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7/01/30/880/">意見</a>，不過國內的林少華也好不了多少，兩者擇一，只能說是「兩害取其輕」的情況，也只有被迫選擇賴明珠的譯本，對林少華的譯文避得老遠。不過最近一口氣購入三本<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default.aspx">台灣時報出版</a>、賴明珠譯的<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038;cid=mcac(SellItems)&#038;id=AY9099">《村上朝日堂》系列</a>，卻給我在讀到最後一本<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038;cid=rtai09(SellItems)&#038;id=AI0948">《村上朝日堂嗨嗬》</a>（以下簡稱《村》）的末部時，竟然看得我雙眼反白！</p>
<p>事情是這樣的：在《村》的其中一篇＜歌劇之夜（２）＞中，村上談到了在英國觀看歌劇的經驗。如果沒有推斷錯誤的話，他所說的倫敦觀劇經驗，就是在紀錄村上與其太太，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在歐洲生活的三年的書<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038;cid=mcac(SellItems)&#038;id=AI0926">《遠方的鼓聲》</a>（賴明珠譯，台北：時報出版，二零零零年）中，有關他在倫敦生活的一個月的＜倫敦＞那篇（《遠》頁二八五至二九二）。理由是他在＜倫敦＞裡寫道：</p>
<blockquote><p>還去了看歌劇柴可夫斯基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Eugene_Onegin_%28opera%29">《尤琴奧尼金》</a>（<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Mirella_Freni&#038;oldid=176911075">芙蕾妮</a>主唱），和<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Benjamin_Britten">布瑞頓</a>（Britten）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Billy_Budd_%28opera%29">《比利．巴德》</a>（Billy Budd）。兩次都很棒，因為在別的地方寫過了所以在這裡割愛。（頁二九零）</p></blockquote>
<p>村上所指的「別的地方」，就是《村》中的歌劇之夜中，他要買四十八英鎊的票去看的《尤琴奧尼金》的那篇文章。</p>
<p>在確立了兩篇文章之間的關係後，就要談到大要我的命的那一段文字。其實嚴格點來說，那段文字不是村上的文字，而是賴明珠自己所添的「附注」－－她在＜歌劇之夜（２）＞的文末加了一個注：</p>
<blockquote><p>一．這裡的小說指的是<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038;cid=mcac(SellItems)&#038;id=1AY0102">《挪威的森林》</a>。村上在希臘和羅馬把這部小說繼續寫完，到倫敦做最段的修正後交稿給講談社出版，成為他最暢銷的代表作。（頁一五四）</p></blockquote>
<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7/12/Murakami_Book3_200712.JPG" align=right>附注中「這裡的小說」是指村上在文中「在那裡一點一點地把小說做最後的修正」（頁一五一）。但是村上所寫的「小說」，卻絕不是賴明珠所言的《挪威的森林》，而是《挪》之後的《舞舞舞》，村上春樹亦在＜倫敦＞中寫到，他在倫敦將列印出來的《舞．舞．舞》小說原稿寄到東京（頁二九二）！也即是說，好好的不加任何附注還好，這樣加了以後，卻搞出一個大烏龍，大錯處。</p>
<p>要怎樣證明呢？其實，村上春樹本人也在＜倫敦＞中寫得十分明白：</p>
<blockquote><p>我在這個房間寫完《舞．舞．舞》這本長篇小說。一面用收錄音機聽音樂，眺望著窗外的Abbey Road，每天每天都啪搭啪搭地繼續敲著文字處理機的鍵盤。（頁二八六至二八七）</p></blockquote>
<p>《遠方的鼓聲》與《村上朝日堂嗨嗬》都是由賴明珠譯的，以賴明珠譯了那麼多年村上，相信也是半個村上專家，為甚麼可以這麼糊塗，弄出這麼大的大烏龍？－－如果有人認為，也有可能是村上自己在＜倫敦＞的筆誤的話，也可以看看他在《遠》中有關《挪威的森林》的文字吧：</p>
<blockquote><p>我打電話給講談社的木下陽子小姐，告訴她小說可以算是完成了，她說四月初波隆納（Bologna）有畫冊樣本書展，講談社國際室的人會去，如果能在那裡把原稿直接交給他是最好不過了。．．．</p>
<p>從第二天起我立刻開始著手第二份修改稿。把寫在筆記簿和信紙上的原稿，從頭開始全部重新改寫過。四百字稿紙九百頁份量的原稿用原子筆全部重寫。．．．第二稿在三月二十六日完成。心想在波隆納的書展前非完成不可，寫得很急，因此最後右腕已經痲痺幾乎不能動了。．．．</p>
<p>接著又沒時間休息地進入在第二稿上再一次用紅筆仔細修正的作業。結果全稿定稿完成，並加上《挪威的森林》這書名，是在前往波隆納的兩天前。．．．在這「Villa特雷科里」寫小說的期間，我除了這本小說之外，完全沒有寫任何其他文章。既沒力氣寫信，連日記也很少寫。（＜特雷科里宅＞，《遠方的鼓聲》頁一七七）</p></blockquote>
<p>熟讀村上作品及其創作過程的人都會知道，《挪威的森林》是在希臘動筆，羅馬完成的，他交稿的地點，就是如上段所言般的意大利波隆納（即我們所說的博洛尼亞），村上也在《遠》中那篇＜到梅塔村的途中＞開首寫到，「我在波隆納把《挪威的森林》原稿交出去後，決定暫時優閒地讓身心休息一陣子」（《遠》頁一八五）。至此，也可從多個角度，證明搞出大頭佛的賴明珠，在＜歌劇之夜（２）＞中自行添加的譯注中，那本小說一定不會是《挪威的森林》了吧。</p>
<p>如此嘮叨寫了一大堆文字，為了一個附注的烏龍，一個錯誤，或者有人會認為是小題大做，是逮著一個小錯處然後大做文章，然後自己洋洋自得。但是作為一個多多少少都與翻譯工作扯上關係的人，我更相信的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窩粥」的道理，況且，賴明珠作為中譯村上春樹作品的老手，這樣如此大意的錯，對我而言是太過驚嚇了，她也實在太不小心－－還是標題那句話，「畫蛇添足反累事」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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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讀聞兩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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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Jul 2007 11:5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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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天外出吃午飯的時候，發現《信報》少有的在公眾假期出版，想必是要採訪回歸十周年新聞的緣故，也難怪我的前上司日前發來電郵，說的是七月一日會到那裡上班了。 打開報紙的評論版，毛孟靜的一篇〈梁天偉，你幹嗎？〉殺氣騰騰，說的是我在上篇文章談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找來樹仁大學的新聞系學生「訪問」的事件。事件中應當針對的焦點，是許前司長也好還是樹仁大學也好，各有不同的看法，不過讀到「Miss毛」文末寫： 有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來向本人說明，去訪的學生沒收錢。我根本沒想過學生會收錢。卻是，我寧願學生收錢，當是做了一日暑期工，純粹商業，不講理念，不涉教育，就是做好呢份工，貨銀兩訖。外人不必心痛。 原本自覺世道已慣，在本地媒介遊蕩超過四分一個世紀，各式奇形怪狀，基本上都是商業產品，消費者尚有選擇，見怪不怪。可是，這一次不同，一邊是招牌有新聞兩字的政府新聞處，花的是公帑；一邊是打正旗號的大學新聞系&#8230;&#8230;就給撩得無明火起，是確確切切的一份moral fury。新聞系大學生提早學習給人審查！ 我不知道這名「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是甚麼人，但若是毛孟靜所寫的東西是真的話，那末我真的沒話好說了，因為這是一個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解釋－－採訪新聞理應「無償」，這是新聞道德的ＡＢＣ。同時，我也認為，有關人等也不用再辯解下去了，因為事件給人的印象是：愈辯愈黑。 ＊＊ 經過書店，少不了入內逛逛，發現章詒和的新書《順長江，水流殘月》已經出版，不理這麼多了，立刻購下。付了錢回頭一下，發現書架的當眼處，擺了近年話題作之一的《藍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右圖）－－本來我對這些書是沒有太多的興趣的，不過之前的北京行，其中一個授課的題目就是與這本書有關，當日授課的教授，曾經協助此書的寫作，於是也隨手拿起這本書，掀掀看看。 正因為當日授課的教授，與這本年有一點關係，於是打開至作者前言一段，看看有沒有提及這名教授的名字．．．結果是發現了，不過名字卻徹頭徹尾被換轉了－－北京的教授，是北大國際關係學院的吉宓（Ji Mi）教授，不過在黃秀媛的譯文中，吉教授忽然「洋化」，變成了「米吉」（Mi Ji）！ 想起了之前所寫、讀村上春樹著作《終於悲哀的外國語》譯本時，有關翻譯名字的問題。其實在新聞翻譯中而言，面對在外國發生、涉及華人（甚或亞洲人）的新聞時，最常見亦最難處理的一個問題，就是人名如何翻譯。若新聞是以英語寫成，新聞人物的名字當然只有其音，而不見其原來的中文名字，我們往往都要根據拼音而譯出一個「音譯」的名字出來，加上中文寫名字是先姓後名，而外國的寫法是先名後姓，「出事位」往往就是在這裡－－吉宓變成「米吉」，就是如此。 不過話得說回來，譯新聞要面對死線，但是譯書相對時間充裕一些。「米吉」事件給我的啟示，就是譯東西就是不可以「想當然」，更要再三推敲原著中涉及人名時的「格式（Style）」問題，還有多作研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外出吃午飯的時候，發現《信報》少有的在公眾假期出版，想必是要採訪回歸十周年新聞的緣故，也難怪我的前上司日前發來電郵，說的是七月一日會到那裡上班了。</p>
<p>打開報紙的評論版，毛孟靜的一篇<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7/07/Mo_HKEJ_20070702.pdf">〈梁天偉，你幹嗎？〉</a>殺氣騰騰，說的是我在<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7/06/29/951/">上篇文章</a>談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找來樹仁大學的新聞系學生「訪問」的事件。事件中應當針對的焦點，是許前司長也好還是樹仁大學也好，各有不同的看法，不過讀到「Miss毛」文末寫：</p>
<blockquote><p>有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來向本人說明，去訪的學生沒收錢。我根本沒想過學生會收錢。卻是，我寧願學生收錢，當是做了一日暑期工，純粹商業，不講理念，不涉教育，就是做好呢份工，貨銀兩訖。外人不必心痛。</p>
<p>原本自覺世道已慣，在本地媒介遊蕩超過四分一個世紀，各式奇形怪狀，基本上都是商業產品，消費者尚有選擇，見怪不怪。可是，這一次不同，一邊是招牌有新聞兩字的政府新聞處，花的是公帑；一邊是打正旗號的大學新聞系&#8230;&#8230;就給撩得無明火起，是確確切切的一份moral fury。新聞系大學生提早學習給人審查！</p></blockquote>
<p>我不知道這名「樹仁新聞系的不知名人士」是甚麼人，但若是毛孟靜所寫的東西是真的話，那末我真的沒話好說了，因為這是一個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解釋－－採訪新聞理應「無償」，這是新聞道德的ＡＢＣ。同時，我也認為，有關人等也不用再辯解下去了，因為事件給人的印象是：愈辯愈黑。</p>
<p>＊＊</p>
<p><img src="http://www.eslitebooks.com/EsliteBooks/book/picture/M/2910486972006.jpg" align=right hspace=12 vspace=12>經過書店，少不了入內逛逛，發現章詒和的新書《順長江，水流殘月》已經出版，不理這麼多了，立刻購下。付了錢回頭一下，發現書架的當眼處，擺了近年話題作之一的<a href="http://www.eslitebooks.com/Program/Object/BookCN.aspx?PageNo=&#038;PROD_ID=2611393953002">《藍海策略》</a>（Blue Ocean Strategy，右圖）－－本來我對這些書是沒有太多的興趣的，不過之前的北京行，其中一個授課的題目就是與這本書有關，當日授課的教授，曾經協助此書的寫作，於是也隨手拿起這本書，掀掀看看。</p>
<p>正因為當日授課的教授，與這本年有一點關係，於是打開至作者前言一段，看看有沒有提及這名教授的名字．．．結果是發現了，不過名字卻徹頭徹尾被換轉了－－北京的教授，是<a href="http://www.sis.pku.edu.cn/web/">北大國際關係學院</a>的<a href="http://www.sis.pku.edu.cn/web/Teacher_Browse.aspx?ID=96">吉宓</a>（Ji Mi）教授，不過在黃秀媛的譯文中，吉教授忽然「洋化」，變成了「米吉」（Mi Ji）！</p>
<p>想起了<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7/01/30/880/">之前所寫</a>、讀村上春樹著作《終於悲哀的外國語》譯本時，有關翻譯名字的問題。其實在新聞翻譯中而言，面對在外國發生、涉及華人（甚或亞洲人）的新聞時，最常見亦最難處理的一個問題，就是人名如何翻譯。若新聞是以英語寫成，新聞人物的名字當然只有其音，而不見其原來的中文名字，我們往往都要根據拼音而譯出一個「音譯」的名字出來，加上中文寫名字是先姓後名，而外國的寫法是先名後姓，「出事位」往往就是在這裡－－吉宓變成「米吉」，就是如此。</p>
<p>不過話得說回來，譯新聞要面對死線，但是譯書相對時間充裕一些。「米吉」事件給我的啟示，就是譯東西就是不可以「想當然」，更要再三推敲原著中涉及人名時的「格式（Style）」問題，還有多作研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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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丈八金剛（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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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Mar 2007 04:15:20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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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大學時讀書，學到「傳播」的其中一個定義，就是 &#8220;who says what to whom in which channel with what effect&#8221;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倒有太多「溝通失敗」的例子，就如上星期貼出的那張提醒司機，行車時勿快過「時速五千米」的告示般。 溝通要搞清對象搞清情況，最忌枝節太多令人混淆。上圖這張告示呢，是在「香江第一學府」的電梯內發現的，與其用二十六個中文字，去叫人不要用物件去阻礙升降機門的開啟的話，為什麼不乾脆寫：「切勿阻塞升降機門」呢？同樣地，英文的訊息也同樣有問題： &#8220;Jamming the lift door open&#8221; ，難道有 &#8220;jamming the lift door close&#8221; ？其實 &#8220;jamming the door&#8221; 就已經足夠了。 真搞不明白為何不能話說得簡單易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7/03/HKU_Lift.Notice.jpg"></p>
<p>大學時讀書，學到「傳播」的其中一個定義，就是 &#8220;who says what to whom in which channel with what effect&#8221;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倒有太多「溝通失敗」的例子，就如<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7/03/14/899/">上星期貼出</a>的那張提醒司機，行車時勿快過「時速五千米」的告示般。</p>
<p>溝通要搞清對象搞清情況，最忌枝節太多令人混淆。上圖這張告示呢，是在「香江第一學府」的電梯內發現的，與其用二十六個中文字，去叫人不要用物件去阻礙升降機門的開啟的話，為什麼不乾脆寫：「切勿阻塞升降機門」呢？同樣地，英文的訊息也同樣有問題： &#8220;Jamming the lift door open&#8221; ，難道有 &#8220;jamming the lift door close&#8221; ？其實 &#8220;jamming the door&#8221; 就已經足夠了。</p>
<p>真搞不明白為何不能話說得簡單易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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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讀《終於悲哀的外國語》有感</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7/01/30/88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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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Jan 2007 08:59:0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卷有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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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說起來，從事翻譯的人應該多謝「巴別塔」的存在，若然《聖經》舊約中的人，沒有興建它的念頭，上帝就不會被觸怒，也不會將所有人變得「雞同鴨講」－－如果世上只得一種語言，翻譯也自不會存在了。不過翻譯這回事確是充滿挑戰，要求高自不待言，譯者也要心思細密，不可放過任何一個可能出錯的機會，因為一不留神就會跌個粉身碎骨。 此外譯不同類型的作品，也有不同的要求及形式，就如譯文學作品及正統學術作品，文風及格式也有不同。這是我剛讀完上年底出版、村上春樹著／賴明珠譯的《終於悲哀的外國語》（右上圖；台北：時報文化，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的感覺。 《終於悲哀的外國語》是村上在九十年代初，在美國居住時（普林斯頓大學邀請他當駐校作家）為日本雜誌所寫的隨筆。寫《終》時的村上，剛在歐洲過了三年的旅居生活，然後又即刻搬到美國，但是《終》的文體與旅歐的作品《遠方的鼓聲》有所不同，前者對我來說是有點對美國生活的觀察，及其人對此的反思的味道（因此文章較長），而後者則有點像遊記，比較抽離。雖然如此，對於我這個「村上fans」而言，《終》仍是讀得津津有味，只是對於賴明珠的翻譯，仍是有點東西要說。 之前曾就不同人的村上作品翻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7/01/Book_Murakami.Princeton.jpg" align=right hspace=12 vspace=10>說起來，從事翻譯的人應該多謝「巴別塔」的存在，若然《聖經》舊約中的人，沒有興建它的念頭，上帝就不會被觸怒，也不會將所有人變得「雞同鴨講」－－如果世上只得一種語言，翻譯也自不會存在了。不過翻譯這回事確是充滿挑戰，要求高自不待言，譯者也要心思細密，不可放過任何一個可能出錯的機會，因為一不留神就會跌個粉身碎骨。</p>
<p>此外譯不同類型的作品，也有不同的要求及形式，就如譯文學作品及正統學術作品，文風及格式也有不同。這是我剛讀完上年底出版、村上春樹著／賴明珠譯的<a href="http://www.readingtimes.com.tw/ReadingTimes/ProductPage.aspx?gp=productdetail&#038;cid=mcac(SellItems)&#038;id=AI0944">《終於悲哀的外國語》</a>（右上圖；台北：時報文化，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的感覺。</p>
<p>《終於悲哀的外國語》是村上在九十年代初，在美國居住時（普林斯頓大學邀請他當駐校作家）為日本雜誌所寫的隨筆。寫《終》時的村上，剛在歐洲過了三年的旅居生活，然後又即刻搬到美國，但是《終》的文體與旅歐的作品《遠方的鼓聲》有所不同，前者對我來說是有點對美國生活的觀察，及其人對此的反思的味道（因此文章較長），而後者則有點像遊記，比較抽離。雖然如此，對於我這個「村上fans」而言，《終》仍是讀得津津有味，只是對於賴明珠的翻譯，仍是有點東西要說。</p>
<p>之前曾就不同人的村上作品翻譯，<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3/25/291/">寫過一點文章</a>，當時指的是不同譯者對原文的理解，至於<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4/09/05/135/">這一篇</a>，說的是譯者對外國文化認識未夠透徹，就會跌進陷阱。譯村上的作品，不只涉及日文及中文兩種文章，很多時候也涉及英文，正因為村上春樹本人已經夠「外向」，加上《遠方的鼓聲》及《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之類的書，都涉及外國生活的經驗，結果形成村上先從外國語翻譯至日文，譯者再由日文原著譯至中文的情況，這種英文→日文→中文的過程，往往為譯者構成一個難題：究竟在譯英文原詞時，應該直截了當寫英文原字後加譯名，還是譯了後再加附注、譯注？</p>
<p>對我而言，哪一種做法都沒有所謂，但是要全書統一。不過在讀賴譯的《終》時，卻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她的譯本中，一時只寫英語名詞，一時先中後英，一時先英後中，一時只寫中文名詞，看得我頭昏腦脹。例如在＜美國版團塊世代＞一文中就有這樣的例子：</p>
<blockquote><p>「．．．就像辛西雅在電話裡說的那樣，他們家雖然養有馬及山羊，不過並沒有在生產什麼。對他們來說重要的是『住在農場裡』的這種生活姿勢。遠離都會生活，在大自然中和平地過日子這個事實。如要要勉強分類的話，也許適合用『後雅痞』（post yuppie）這個詞彙來稱呼他們的生活樣式吧（譯注：在英文中，雅痞原來是yup，即young urban professionals的簡稱）。在雷根總統在位前後景氣繁榮「隨便你做什麼都賺錢」時代的美國，住在大都市的市中心、上高級餐廳或夜總會、開高級汽車、過著流行最尖端的閃亮生活，對美國年輕世代來說是最時髦的象徵。（想要了件這種生活樣式典型的話不妨閱讀布列特．伊斯頓．艾利斯〔Bret Easton Ellis〕寫的《美國殺人魔》。作品的評價雖然完全兩極化，不過以社會狀況來說，難得有這樣自我犧牲式的嘲諷性小說。因為《走夜路的男人》雖然嘲諷，但至少不是自我犧牲式的小說。）．．．」（頁四十二）</p></blockquote>
<p>當然，我沒有看過村上的日文原著，不知道他寫這一後時，會不會是寫得這樣「複雜」的，但是我總覺得，翻譯是一種「再創作」的過程，譯者就是代作者，以後者不熟悉的語言，將原文呈現給讀者，這不只涉及將語言Ａ轉到語言Ｂ這麼簡單，還包括為作者將作品去蕪存青的工作。另一方面，在解釋複雜的東西時，加譯注是必需的做法，但是畢竟文學作品不是嚴肅學術作品，斷沒理由要讀者看小說時就如看學報般，每版注釋所佔版面，比原文還要多。</p>
<p>如果原文是「日文譯名（英文原名）」的話，譯成「中文譯名（英文原名）」是最上乘的做法，如果只有日文譯名的話，我想用上「中譯（英原）」的做法會較為恰當－－雖然我知道《美國殺人魔》就是香港曾上映過的電影<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merican_Psycho">《美色殺人狂》</a>（American Psycho）的原著，但是《走夜路的男人》究竟是啥？沒有了英文名字，我等讀譯本的人真的隨時陷入迷宮。</p>
<p>《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不少段落都有涉及電影，如＜描寫卡佛鄉的勞勃．阿特曼的迷宮電影＞，然而兩岸三地對電影的片名譯法不同，我想上段提出的譯名問題，在這篇顯示得更清楚。諸如《超級大玩家》（頁一五六）、《巴頓芬克》和《裸體午餐》（頁一五七）、和《殺無赦》（頁一六零》，都是我猜來猜去也想不到原名是甚麼的電影，但是又看到賴明珠譯人名時，只是一概寫英文名字，真是有點奇怪。</p>
<p>不過最驚訝的，還是頁十寫日本汽車時的一段：「說到『有一點奇怪的事情』，去年的十二月七日珍珠港事件紀念日，有一位專欄作家安迪．路尼（Andy Runy）（他的專欄集在日本也有譯文，所以可能不少人知道他的名字）寫了一篇不可思議的反日專欄。」Andy Runy在網絡中遍尋不獲，會不會是在《六十分鐘》（60 Minutes）中每集結尾時，嬉笑怒罵世事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y_Rooney">Andy Rooney</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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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6/09/19/81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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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Sep 2006 13:46:1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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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周一的《東方日報》，有一單這樣的新聞：著名音樂劇作曲家安德魯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將在本年稍後時間將音樂劇《仙樂飄飄處處聞》（The Sound of Music）再搬上舞台（Revival是也），於是與英國廣播公司，搞了一個名為 &#8220;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8221; 的真人騷式比賽節目，以公眾投票形式選出在劇中，飾演主角瑪莉亞的人選。節目在上周六結束，選了二十三歲的Connie Fisher為冠軍（但得老實說，雖說她只是二十三歲，但看上去似乎老了一點，可能是受Julie Andrews的影響太深吧）。 不過我讀著這篇報道時，卻發現有點怪，怪的地方在於第二段： 費希爾（Connie Fisher）與另外兩名候選人，前晚現身在第八集、亦即最後一集的BBC真人騷《你如何像瑪莉亞般解決問題？》，為瑪莉亞的角色作終極一戰，除了在現場觀眾面前表演，她們還要接受三位評判及安德萊韋伯的評價。結果，她脫穎而出，得到為期半年的演出合約。當她聽到主持人宣布自己獲選的結果時，驚喜得張大嘴巴，並眼泛淚光地說：「多謝你們令我夢想成真！」《仙》劇將由十一月十四日起，於倫敦帕拉狄昂劇院（London Palladium）公演。 如果大家都對《仙》這套音樂劇熟悉的話，都會知道節目的名稱 &#8220;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8221; ，是出自其中一首歌 &#8220;Maria&#8221; 的。在這首歌中，修道院的修女們一邊說瑪莉亞朝氣勃勃，但同時也在「呻」瑪莉亞太佻皮，沒有作為見習修女應有的穩重及態度，部分歌詞如下： She climbs a tree and scrapes her knee Her dress has got a tear She waltzes on her way to Mass An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周一的《東方日報》，有一單這樣的新聞：著名音樂劇作曲家安德魯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將在本年稍後時間將音樂劇<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Sound_Of_Music">《仙樂飄飄處處聞》</a>（The Sound of Music）再搬上舞台（Revival是也），於是與英國廣播公司，搞了一個名為 <a href="http://www.bbc.co.uk/maria/index.shtml">&#8220;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8221;</a> 的真人騷式比賽節目，以公眾投票形式選出在劇中，飾演主角瑪莉亞的人選。節目在上周六結束，選了二十三歲的<a href="http://www.bbc.co.uk/maria/marias/connie_index.shtml">Connie Fisher</a>為冠軍（但得老實說，雖說她只是二十三歲，但看上去似乎老了一點，可能是受Julie Andrews的影響太深吧）。</p>
<p>不過我讀著這篇報道時，卻發現有點怪，怪的地方在於第二段：</p>
<blockquote><p><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nie_Fisher">費希爾</a>（Connie Fisher）與另外兩名候選人，前晚現身在第八集、亦即最後一集的BBC真人騷《你如何像瑪莉亞般解決問題？》，為瑪莉亞的角色作終極一戰，除了在現場觀眾面前表演，她們還要接受三位評判及安德萊韋伯的評價。結果，她脫穎而出，得到為期半年的演出合約。當她聽到主持人宣布自己獲選的結果時，驚喜得張大嘴巴，並眼泛淚光地說：「多謝你們令我夢想成真！」《仙》劇將由十一月十四日起，於倫敦帕拉狄昂劇院（London Palladium）公演。</p></blockquote>
<p>如果大家都對《仙》這套音樂劇熟悉的話，都會知道節目的名稱 &#8220;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8221; ，是出自其中一首歌 &#8220;Maria&#8221; 的。在這首歌中，修道院的修女們一邊說瑪莉亞朝氣勃勃，但同時也在「呻」瑪莉亞太佻皮，沒有作為見習修女應有的穩重及態度，部分歌詞如下：</p>
<blockquote><p>She climbs a tree and scrapes her knee<br />
Her dress has got a tear<br />
She waltzes on her way to Mass<br />
And whistles on the stair<br />
And underneath her wimple<br />
She has curlers in her hair<br />
I even heard her singing in the abbey</p>
<p>She&#8217;s always late for chapel<br />
But her penitence is real<br />
She&#8217;s always late for everything<br />
Except for every meal<br />
I hate to have to say it<br />
But I very firmly feel<br />
Maria&#8217;s not an asset to the abbey</p>
<p>I&#8217;d like to say a word in her behalf<br />
Maria makes me laugh</p>
<p>How do you solve a problem like Maria?<br />
How do you catch a cloud and pin it down?<br />
How do you find a word that means Maria?<br />
A flibbertijibbet! A will-o&#8217;-the wisp! A clown!<br />
(From <a href="http://www.hotlyrics.net/lyrics/T/The_Sound_Of_Music/Maria_(The_Nuns).html">HotLycis.net</a>)</p></blockquote>
<p>對比原歌詞之後，我們就不難發現，前述《東方日報》報道中，將節目名譯成「你如何像瑪莉亞般解決問題？」，是與原文的Context有點出入的。 &#8220;like Maria&#8221; 中的 Like 一字，雖然意思是「像」，但歌詞中的「像」，指的是問題（Problem）而非瑪莉亞本人。所以節目的名稱，只以這句文字而言，應叫為「你如何解決這個『瑪莉亞問題』」，當然，若搬到節目這個情境之下，節目名也可以再添加數字，可以叫為「你如合解決瑪莉亞的（選角）問題」。不過原本英文的節目名稱，是拿音樂劇的歌詞來 &#8220;pun&#8221; 的，寫得這麼白，就沒有多大意思了。</p>
<p>寫到這裡，忽然想起另一個問題：在這裡不厭其煩地指出譯名的問題，無非都是為此立個傳照。記得去年有線「新增點」節目，以及其引起的Blog點止網上日記事件後，香港電台曾有節目談論此事，當時的節目主持，發表了一些不太負責任的言論，當然也在場的其中一名嘉賓Jansen後來與我談起此事，我當時回信寫道：「對於記者而言，Archive也成為他們『做故仔』的重要資料來源，見前人稱Blog為網上日記，也只會跟著說成是網上日記。所以到那時，任憑有心人如何努力，也難以修改這事實了。」</p>
<p>的確，諸如慧科電子剪報，以至各傳媒機構的資料室，都是新聞工作者進行資料搜集時，依賴甚重的資料來源。不過這些資料庫的內容，都是建基於已見刊於報章雜誌等媒介的東西，如果之前見刊的東西是有問題的話，那末後人以此為參考時，繼續依樣畫葫蘆地出錯的機會依然存在。所以，還是覺得要在網絡的空間內，留下一個Second Opinion，好讓之後的人有一個參考。這看上來很像是十分自大，但是在浩瀚無邊的網絡中，作為參與者留下一筆資料，其實也只是集思的一個動作而已。</p>
<p>完結本文之前，還想分享一個最近目睹的一個翻譯故事：最近坐東鐵出九龍，發現車內電視播出郎朗最新大碟的廣告。有關古典音樂的廣告，通常都會引用不同傳媒對演出者的評價，以此襯托其名氣，郎朗的廣告也不例外。不過見廣告引英國The Times的評語時，中文竟譯為《泰晤時報》——不知這是不是傳統（但錯譯）的《泰晤士報》，與《信報》一直提倡的《倫敦時報》的混合體？一笑。</p>
<p>延伸閱讀：<br />
New York Times: <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06/09/13/theater/13mari.htm">Six Million Casting Directors I.S.O. Maria</a><br />
AP: <a href="http://asia.news.yahoo.com/060917/ap/d8k6pd4g0.html">British Reality TV Show Picks Stage Star</a><br />
WENN: <a href="http://uk.news.yahoo.com/18092006/364/lloyd-webber-defends-maria.html">Lloyd Webber defends his Mari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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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來沒有寫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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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4 Sep 2006 13:44:2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卷有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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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還是再談有關上一篇的讀書Blog Tag遊戲。 小踢在上一篇文章中留言，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此說來, 你也有看大雄那篇文了？有否看留言？你可否教我, “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的真正意思？」 問題的起源，在於Blog Tag的十條問題之中，第六條的原裝英文版是 &#8220;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根據大雄的考察，英文版轉成中文版的「源頭」，是在國內博客網站「博客網」開站的「遊園驚夢」，網主當時譯為「一本你希望從未寫就的書」。 雖然遊園驚夢的Blog主，將十條問題翻譯為中文時，有些部分出了問題，但是「一本你希望從未寫就的書」這句卻沒有甚麼大問題，頂多只是用字有商議的餘地而已。無論是「寫成」或是「寫就」（奇怪，查台灣教育部的國語辭典網上版，無論是寫成或寫就，都沒有相關詞條）， &#8220;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也都有「沒有完成寫作」，或在這個Blog tag的語意背景而言，（寫作的）書本沒有印刷、發行並流通。這也即是說， &#8220;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的大意，可以算是「一來你寧願它從來未有出現過的書」。 說起來，好奇在亞馬遜網上書店，鍵入 &#8220;never had been written&#8221; 這個字串，發現有一本書叫 &#8220;What If The Bible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說的是歷史中不少名人，如政治家、探險家等，受聖經啟發的事（見其書本介紹）。言之下意，就是假若沒有聖經這本書的話，人類的歷史肯定比現在大有不同。似乎這個書名，可以從另一方面印證Blog Tag中問題的含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還是再談有關上一篇的<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9/03/804/">讀書Blog Tag</a>遊戲。</p>
<p><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小踢</a>在上一篇文章中<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9/03/804/#comment-8362">留言</a>，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此說來, 你也有看大雄那篇文了？有否看留言？你可否教我, “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的真正意思？」</p>
<p>問題的起源，在於Blog Tag的十條問題之中，第六條的原裝英文版是 &#8220;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根據大雄的考察，英文版轉成中文版的「源頭」，是在國內博客網站「博客網」開站的<a href="http://youmeng.bokee.com/5553990.html">「遊園驚夢」</a>，網主當時譯為「一本你希望從未寫就的書」。</p>
<p>雖然遊園驚夢的Blog主，將十條問題翻譯為中文時，有些部分出了問題，但是「一本你希望從未寫就的書」這句卻沒有甚麼大問題，頂多只是用字有商議的餘地而已。無論是「寫成」或是「寫就」（奇怪，查台灣教育部的國語辭典網上版，無論是寫成或寫就，都沒有相關詞條）， &#8220;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也都有「沒有完成寫作」，或在這個Blog tag的語意背景而言，（寫作的）書本沒有印刷、發行並流通。這也即是說， &#8220;One book you wish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 的大意，可以算是「一來你寧願它從來未有出現過的書」。</p>
<p>說起來，好奇在<a href="http://www.amazon.com/">亞馬遜網上書店</a>，鍵入 &#8220;never had been written&#8221; 這個字串，發現有一本書叫 <a href="http://www.amazon.com/What-Bible-Never-Been-Written/dp/0785270663/sr=1-1/qid=1157373023/ref=sr_1_1/104-0258223-1344727?ie=UTF8&#038;s=books">&#8220;What If The Bible Had Never Been Written&#8221;</a> ，說的是歷史中不少名人，如政治家、探險家等，受聖經啟發的事（見其書本介紹）。言之下意，就是假若沒有聖經這本書的話，人類的歷史肯定比現在大有不同。似乎這個書名，可以從另一方面印證Blog Tag中問題的含意。</p>
<p>不知有沒有英語高手，提供更詳細的解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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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here the bloody hell are you?</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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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May 2006 22:59:2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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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期每逢無線翡翠台晚上十一時多的晚間新聞後，都會看到澳洲旅遊局的最新廣告，廣告當然拍得美極了，片中出現的那些大自然美景的確吸引得很，教我很想再去澳洲一趟－－尤其是最近頻頻收到航空公司的宣傳電郵，看到去澳洲的機票非常便宜，簡直是「引死人」！ 當然，那名穿上比堅尼的女郎在沙灘的一段，也是非常誘人的（沙灘加美女，怎能不心動？），最後女郎一句 &#8220;So where the bloody hell are you?&#8221; ，雖然不太「優雅」，但是令人印象難忘。記得這個廣告推出時，在英國曾引起一番騷動，主角就是這句 &#8220;Bloody Hell&#8221; －－因為在英國，「不拉第」一詞仍是未能登大雅之堂的詞語，所以曾有一度禁播的決定，但最後被推翻。不過我倒沒有在本港電視的黃金時間看到這個廣告，不知是不是與這個字詞有關？ 語言確是一件有趣的東西，就如 Bloody 為例，它可能在澳洲是一個普通得不得了的詞語，但是在其他地方，則是可能令人反感的詞語，猶記得英國王儲查理斯，在去年迎娶卡米拉前，被記者拍攝到他罵記者 &#8220;Bloody&#8221; ，還引起一陣談論呢。不過看這個廣告的專屬網站，看到它的大中華版時，將這個口號譯為「嘿，你到底在哪兒？」，以至本港版的「咁．．．你喺邊鬼度呀？」時，感覺卻是大中華版譯得太正經八百，失卻了那種隨意的語氣，所以比較「到肉」的是本港版，不過我也嫌它未夠過癮，還是譯為「喂，你死咗去邊度？」更好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6/05/Australia_Ad.JPG"></p>
<p>近期每逢無線翡翠台晚上十一時多的晚間新聞後，都會看到<a href="http://www.australia.com/home_asia.aust?L=z0&#038;C=TW">澳洲旅遊局</a>的<a href="http://www.sowherethebloodyhellareyou.com/">最新廣告</a>，廣告當然拍得美極了，片中出現的那些大自然美景的確吸引得很，教我很想再去澳洲一趟－－尤其是最近頻頻收到航空公司的宣傳電郵，看到去澳洲的機票非常便宜，簡直是「引死人」！</p>
<p>當然，那名穿上比堅尼的女郎在沙灘的一段，也是非常誘人的（沙灘加美女，怎能不心動？），最後女郎一句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o_where_the_bloody_hell_are_you">&#8220;So where the bloody hell are you?&#8221;</a> ，雖然不太「優雅」，但是令人印象難忘。記得這個廣告推出時，在英國曾引起一番騷動，主角就是這句 &#8220;Bloody Hell&#8221; －－因為在英國，「不拉第」一詞仍是未能登大雅之堂的詞語，所以曾有<a href="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4789650.stm">一度禁播的決定</a>，但最後被推翻。不過我倒沒有在本港電視的黃金時間看到這個廣告，不知是不是與這個字詞有關？</p>
<p>語言確是一件有趣的東西，就如 Bloody 為例，它可能在澳洲是一個普通得不得了的詞語，但是在其他地方，則是可能令人反感的詞語，猶記得英國王儲查理斯，在去年迎娶卡米拉前，被記者拍攝到<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4/01/346/">他罵記者 &#8220;Bloody&#8221;</a> ，還引起一陣談論呢。不過看這個廣告的專屬網站，看到它的<a href="http://www.sowherethebloodyhellareyou.com/index_mandarin.html">大中華版</a>時，將這個口號譯為「嘿，你到底在哪兒？」，以至<a href="http://www.sowherethebloodyhellareyou.com/index_tradchinese.html">本港版</a>的「咁．．．你喺邊鬼度呀？」時，感覺卻是大中華版譯得太正經八百，失卻了那種隨意的語氣，所以比較「到肉」的是本港版，不過我也嫌它未夠過癮，還是譯為「喂，你死咗去邊度？」更好玩！</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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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時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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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8 Feb 2006 22:52:4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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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網誌留言既然是公開的，當然要持「出黎行，預左要還」的態度，預定會看見各式各樣的留言，看到認同的言論固然高興，看到不認同的，即使會令人不爽，但也得接受。不過上一篇文章「噢，才子！」寫「格林尼治」事件，看到一些留言，卻令我有些不解，不妨在此寫下一些回應。 Yam的留言，質疑本人大費周章，寫下數百字「鞭撻」陶傑，是不是「另一種精神勝利法」。我看到「精神勝利法」五個字，即時想起它的出處：魯迅在小說集《吶喊》中的著名篇章《阿Ｑ正傳》。不過讀罷此書久矣，一時想不起何謂精神勝利法（甚或是所謂「阿Ｑ精神」），於是求助Google，但是搜來搜去，無論是輸入「精神勝利法」、「精神勝利法」加「解釋」、甚至「精神勝利法」及「阿Ｑ正傳」等字串，得出的結果多不滿意，因為很少網站是將原著及這東西連在一起講的。 於是找出《吶喊》再讀讀《阿Ｑ正傳》，看看魯迅在文中所指的「精神勝利法」是甚麼東西。在第二章「優勝記略」中有這樣的數段： 閒人還不完，只撩他，於是終而至於打。阿Ｑ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Ｑ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是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阿Ｑ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有和阿Ｑ玩笑的人們，幾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著對他說： 「阿Ｑ，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牲！」 阿Ｑ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 「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麽？」 但雖然是蟲豸，閒人也並不放，仍舊在就近什麽地方給他碰了五六個響頭，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以爲阿Ｑ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鐘，阿Ｑ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麽？「你算是什麽東西」呢！？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頁七十三） 橫看豎看，所謂精神勝利法，是由受害者使用的，以自我安慰、自圓其說及自我麻醉的形式，來逃避現實及他所吃的虧。不過，若將這說法套用到我上一篇文章中，又似乎不太合適，因為本人並沒有吃虧啊（我想，我對「精神勝利法」的理解，應該沒有錯罷？）。或者Yam的意思，是如他（？）在第十九號留言所稱般，是本人希望「踩才子以抬高自己」？ 不過，我從來可沒有這樣的意思。讀本網誌已久者，都知道本人不時寫東西，批評讀報看電視時的錯處，例如這篇，那篇及此篇，但從來都是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從不寄望被批評者會看到這裡，也沒有意欲以「批評者」的姿態在網誌界成名，因為若是要如此的話，我早就咬著對方不放了。 當然，我上一篇東西，「謔」「虐」的成份是比較重的。可能是我太認真吧，我想起早些兒寫「另類澄清啟事」時，我企圖是比較「搞笑」的角度，去回應該文中當事人的言論，但正因為我「認真地去搞笑」，最後得悉當事人認為，「本人很像很認真，不像搞笑」．．．亦因為此，我認真地去「諧謔」陶傑，可能給各位的印像是「串串貢」，那麼這我是始料不及的。 的確，做人要認真，學語文亦要認真。我上一篇文章引陸谷孫的《英漢大詞典（縮印本）》（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十月）說到，「格林威治」是舊譯，新譯是「格林尼治」（文頂右圖就是那頁的影印版），昨晚再查了數本工具書，Greenwich都有不同的譯法，例如北京知識出版社的《世界地名翻譯手冊》（一九八八年），是「格林威治（格林尼治）」（頁四一七）；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的《英國文化習俗詞典》（一九九一年），則譯為「格林威治」（頁一八四）；較早期推出，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所印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一九八五年）中，Greenwich詞條的譯法為「格林威治」（卷三，頁三八五）。可見舊譯的多，新譯的少。 是的，「格林威治」是「通用的誤譯」，但是錯了這麼多年，是不是需要改正呢？其實這是我寫上一篇文章的主要動機：私見認為，陶傑既然英文耍家了得，我認為，合理的推斷，是他沒有理由不知道Greenwich中，w是不發音的（這點我相信各位都不會有異議）。亦因此，我也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Greenwich是有「格林尼治」的正譯。若此推斷成立，我是對他在整個節目中，在介紹Greenwich地區時，不停說著「格林威治」是有點失望的－－因為我會期望他會說「格林尼治」，或至少兩者皆說，順道教育一下觀眾，這個地方的正確發音（尤其是他在專欄中，經常提到這些話題）。不過，唔，或者是我太過認真，或太一廂情願了吧，但我覺得這次的表現，確有是點inconsistent。 記得在讀大學時，曾在一私人場合聽陶傑當演講嘉賓，他與一眾食客交流時，曾被問及在舊東家打工時，會有甚麼感覺（大意如此，因為我只顧著食）。陶傑當時回答的內容，確實內容已記不起，但大意是作為打工的，難免有些「身不由己」。回顧他在《細說名城》的表現，我也會想到，內容（說些甚麼）的主導權，有可能是在於電視台的攝製人員而非陶傑手上，也是身不由己。 不過，我對於有人認為我的批評「無聊」，是流於「何文匯式批評」，是感到意外的。我不是要訴諸權威，但是查了可信賴的字典，甚至於個人的經驗，都證明Greenwich這個字，不會讀成green-wich時（至於讀成Gren-nich或是Green-nich，則是後話），那末，這個情況與何文匯提倡的「讀正音」，又似乎有點出入：何文匯提倡讀正音的理據，是基於中文字一字多音多聲調的情況，而往往我們讀中文時，卻用錯了其他音，如時間的「間」讀成「諫」，而不是他眼中正確的「姦」般（一時匆忙之間舉例，有錯的話但請各位指正），但是格林威治／尼治之「爭」，卻是由英文轉到中文時，因對發音認識的歧異（唉，都不敢說是「對錯」了）而得出的結果。若果求於啞老師及活人物後，得出的結果是一致不讀ｗ的話（亦即是只有一個讀音；其實整個討論重心就是：「應不應讀w」，假若「應」的話，請提供實證，先在此謝過），我想我上一篇東西，怎麼看都不是無聊了吧－－不過我倒很想知道，那部讀成witch的觀光巴士還有沒有，因為我倒想去見識見識！ 或者有人會認為我借題發揮，吹毛求疵。正如我之前曾驚訝有電視節目資料搜集「亂來」時，有人留言說他們只是「搵餐晏」，各位也大可以視本人上一篇文章只是「寫篇野呃post」般，don&#8217;t take it seriously。不過這樣說的話，又回到那個老問題：我這份人太認真，連諧謔也太認真，令它反似罵人。若上一篇文章，是傷了及冒犯陶傑fans的感情的話，我是很願意在此說聲「不好意思」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6/02/Dictionary_Greenwich.jpg" target="_new"><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6/02/Dictionary_Greenwich_Small.jpg" align=right hspace=12 vspace=10></a>網誌留言既然是公開的，當然要持「出黎行，預左要還」的態度，預定會看見各式各樣的留言，看到認同的言論固然高興，看到不認同的，即使會令人不爽，但也得接受。不過上一篇文章<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2/16/638/">「噢，才子！」</a>寫「格林尼治」事件，看到一些留言，卻令我有些不解，不妨在此寫下一些回應。</p>
<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2/16/638/#comment-2764">Yam</a>的留言，質疑本人大費周章，寫下數百字「鞭撻」陶傑，是不是「另一種精神勝利法」。我看到「精神勝利法」五個字，即時想起它的出處：魯迅在小說集<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1018530/">《吶喊》</a>中的著名篇章《阿Ｑ正傳》。不過讀罷此書久矣，一時想不起何謂精神勝利法（甚或是所謂「阿Ｑ精神」），於是求助Google，但是搜來搜去，無論是輸入「精神勝利法」、「精神勝利法」加「解釋」、甚至「精神勝利法」及「阿Ｑ正傳」等字串，得出的結果多不滿意，因為很少網站是將原著及這東西連在一起講的。</p>
<p>於是找出《吶喊》再讀讀《阿Ｑ正傳》，看看魯迅在文中所指的「精神勝利法」是甚麼東西。在第二章「優勝記略」中有這樣的數段：</p>
<blockquote><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6/02/LuXun_OutBurst.jpg" align=left hspace=10 vspace=10>閒人還不完，只撩他，於是終而至於打。阿Ｑ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Ｑ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是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p>
<p>阿Ｑ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有和阿Ｑ玩笑的人們，幾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著對他說：</p>
<p>「阿Ｑ，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牲！」</p>
<p>阿Ｑ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p>
<p>「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麽？」</p>
<p>但雖然是蟲豸，閒人也並不放，仍舊在就近什麽地方給他碰了五六個響頭，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以爲阿Ｑ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鐘，阿Ｑ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狀元不也是「第一個」麽？「你算是什麽東西」呢！？</p>
<p>（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九七年；頁七十三）</p></blockquote>
<p>橫看豎看，所謂精神勝利法，是由受害者使用的，以自我安慰、自圓其說及自我麻醉的形式，來逃避現實及他所吃的虧。不過，若將這說法套用到我上一篇文章中，又似乎不太合適，因為本人並沒有吃虧啊（我想，我對「精神勝利法」的理解，應該沒有錯罷？）。或者Yam的意思，是如他（？）在第十九號留言所稱般，是本人希望「踩才子以抬高自己」？</p>
<p>不過，我從來可沒有這樣的意思。讀本網誌已久者，都知道本人不時寫東西，批評讀報看電視時的錯處，例如<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9/15/493/">這篇</a>，<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5/20/360/">那篇</a>及<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2/04/623/">此篇</a>，但從來都是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從不寄望被批評者會看到這裡，也沒有意欲以「批評者」的姿態在網誌界成名，因為若是要如此的話，我早就咬著對方不放了。</p>
<p>當然，我上一篇東西，「謔」「虐」的成份是比較重的。可能是我太認真吧，我想起早些兒寫<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6/01/26/613/">「另類澄清啟事」</a>時，我企圖是比較「搞笑」的角度，去回應該文中當事人的言論，但正因為我「認真地去搞笑」，最後得悉當事人認為，「本人很像很認真，不像搞笑」．．．亦因為此，我認真地去「諧謔」陶傑，可能給各位的印像是「串串貢」，那麼這我是始料不及的。</p>
<p>的確，做人要認真，學語文亦要認真。我上一篇文章引陸谷孫的《英漢大詞典（縮印本）》（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十月）說到，「格林威治」是舊譯，新譯是「格林尼治」（文頂右圖就是那頁的影印版），昨晚再查了數本工具書，Greenwich都有不同的譯法，例如北京知識出版社的《世界地名翻譯手冊》（一九八八年），是「格林威治（格林尼治）」（頁四一七）；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的《英國文化習俗詞典》（一九九一年），則譯為「格林威治」（頁一八四）；較早期推出，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所印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一九八五年）中，Greenwich詞條的譯法為「格林威治」（卷三，頁三八五）。可見舊譯的多，新譯的少。</p>
<p>是的，「格林威治」是「通用的誤譯」，但是錯了這麼多年，是不是需要改正呢？其實這是我寫上一篇文章的主要動機：私見認為，陶傑既然英文耍家了得，我認為，合理的推斷，是他沒有理由不知道Greenwich中，w是不發音的（這點我相信各位都不會有異議）。亦因此，我也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Greenwich是有「格林尼治」的正譯。若此推斷成立，我是對他在整個節目中，在介紹Greenwich地區時，不停說著「格林威治」是有點失望的－－因為我會期望他會說「格林尼治」，或至少兩者皆說，順道教育一下觀眾，這個地方的正確發音（尤其是他在專欄中，經常提到這些話題）。不過，唔，或者是我太過認真，或太一廂情願了吧，但我覺得這次的表現，確有是點inconsistent。</p>
<p>記得在讀大學時，曾在一私人場合聽陶傑當演講嘉賓，他與一眾食客交流時，曾被問及在舊東家打工時，會有甚麼感覺（大意如此，因為我只顧著食）。陶傑當時回答的內容，確實內容已記不起，但大意是作為打工的，難免有些「身不由己」。回顧他在《細說名城》的表現，我也會想到，內容（說些甚麼）的主導權，有可能是在於電視台的攝製人員而非陶傑手上，也是身不由己。</p>
<p>不過，我對於有人認為我的批評「無聊」，是流於「何文匯式批評」，是感到意外的。我不是要訴諸權威，但是查了可信賴的字典，甚至於個人的經驗，都證明Greenwich這個字，不會讀成green-wich時（至於讀成Gren-nich或是Green-nich，則是後話），那末，這個情況與何文匯提倡的「讀正音」，又似乎有點出入：何文匯提倡讀正音的理據，是基於中文字一字多音多聲調的情況，而往往我們讀中文時，卻用錯了其他音，如時間的「間」讀成「諫」，而不是他眼中正確的「姦」般（一時匆忙之間舉例，有錯的話但請各位指正），但是格林威治／尼治之「爭」，卻是由英文轉到中文時，因對發音認識的歧異（唉，都不敢說是「對錯」了）而得出的結果。若果求於啞老師及活人物後，得出的結果是一致不讀ｗ的話（亦即是只有一個讀音；其實整個討論重心就是：「應不應讀w」，假若「應」的話，請提供實證，先在此謝過），我想我上一篇東西，怎麼看都不是無聊了吧－－不過我倒很想知道，那部讀成witch的觀光巴士還有沒有，因為我倒想去見識見識！</p>
<p>或者有人會認為我借題發揮，吹毛求疵。正如我之前曾<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8/02/450/">驚訝有電視節目資料搜集「亂來」</a>時，有人留言說他們只是「搵餐晏」，各位也大可以視本人上一篇文章只是「寫篇野呃post」般，don&#8217;t take it seriously。不過這樣說的話，又回到那個老問題：我這份人太認真，連諧謔也太認真，令它反似罵人。若上一篇文章，是傷了及冒犯陶傑fans的感情的話，我是很願意在此說聲「不好意思」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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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噢，才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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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Feb 2006 22:52:50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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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倫敦，我喜歡，有機會，有時間，有錢的話，永遠是我首選的目的地。同樣地，有關倫敦的電視節目及電影，我也喜歡，所以對我來說，《摘星奇緣》這套戲，我百看不厭。 陶傑，有人稱為「香江第一才子」，以前他在《明報》寫專欄，有讀，但是現在沒有那麼大的興致「追」他的文章來看。即使陶才子現在於媒體「無處不在」，舉凡電台電視報章雜誌也看到他，但是我也是匆匆瞄了數眼，便算。當然，陶才子在英生活多年，說他是一名英國通，無可不可（況且他也經常說英國這樣好，那樣好啦）。 昨晚（周三晚）在公司，七時多的時候，身後的電視，還未轉回收費電視的新聞頻道，還是播放著無線翡翠台的節目，正好是陶才子主持的《細說名城》，由於節目仍是介紹我最喜歡的倫敦，所以做事也極不專心，邊做邊「豎起耳仔」聽電視內容。噢，原來是介紹國際子午線的所在地格林威治．．．．甚麼？格林威治？ 咦？我可沒有搞錯吧？國際子午線所在的地方，我也去過兩次（右上圖就是去年九月，在子午線所在的天文台，拍下香港的經緯度的照片），但是Greenwich這個字，w是不發音的啊。我最初也將它讀成 &#8220;Green-which&#8221; 般，問道於英國人，也被糾正過。我也認為，學外語，最難處理的就是人名地名的發音，以前讀詹德隆的文章，見他也寫過不少有關的東西。但是既然人家是大才子，吾等小薯又豈能說三道四，亂說陶才子「教壞人」？於是查查檯頭那本陸谷孫等人編的《英漢大詞典》，Greenwich的發音是不發w音的，再乞靈於網上的韋氏大詞典，音標稍有不同，是/&#8217;gri-nij, &#8216;gre-, -nich/，但也是w不發音。最後也查了維基百科，有關格林尼治的詞條，讀音也是 [ˈgrɛnɪtʃ]，讀成 &#8220;green-nich&#8221; 呀。 唔，其實在陸谷孫的詞典中，Greenwich的解釋是「格林尼治」，不過「舊譯為『格林威治』」，可能是陶才子太發思古之幽情，只記得舊譯，忘了正確的發音是「格林『尼』治」吧。不過陶才子以往在文章中，批評中文翻譯外國人名地名時，只懂將一個字「拆骨」逐字對照字典來譯，結果搞出不倫不類的譯名（印象中，他最常罵的字眼是「科索沃」，之前我也引過他的文章），正確的做法是根據原文的發音來譯．．．．．．哎喲，現在得到陶才子親身示範，在短短數分鐘的片段中，讀了不下十數次「格林威治」，我輩後進，真是受益匪淺！ 噢，陶才子啊！日後我們可以大條道理，大搞「復古」，理直氣壯地將Greenwich讀成格林尼．．．不是，是格林威治了！萬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6/02/Greenwich_HK_20050901.JPG" align=right hspace=12 vspace=10>倫敦，我喜歡，有機會，有時間，有錢的話，永遠是我首選的目的地。同樣地，有關倫敦的電視節目及電影，我也喜歡，所以對我來說，《摘星奇緣》這套戲，我百看不厭。</p>
<p>陶傑，有人稱為「香江第一才子」，以前他在《明報》寫專欄，有讀，但是現在沒有那麼大的興致「追」他的文章來看。即使陶才子現在於媒體「無處不在」，舉凡電台電視報章雜誌也看到他，但是我也是匆匆瞄了數眼，便算。當然，陶才子在英生活多年，說他是一名英國通，無可不可（況且他也經常說英國這樣好，那樣好啦）。</p>
<p>昨晚（周三晚）在公司，七時多的時候，身後的電視，還未轉回收費電視的新聞頻道，還是播放著無線翡翠台的節目，正好是陶才子主持的<a href="http://travel.tvb.com/from_city_to_city/">《細說名城》</a>，由於節目仍是介紹我最喜歡的倫敦，所以做事也極不專心，邊做邊「豎起耳仔」聽電視內容。噢，原來是<a href="http://travel.tvb.com/programme/prog_293.html">介紹國際子午線的所在地格林威治</a>．．．．甚麼？格林威治？</p>
<p>咦？我可沒有搞錯吧？國際子午線所在的地方，我也去過兩次（右上圖就是去年九月，在子午線所在的天文台，拍下香港的經緯度的照片），但是Greenwich這個字，w是不發音的啊。我最初也將它讀成 &#8220;Green-which&#8221; 般，問道於英國人，也被糾正過。我也認為，學外語，最難處理的就是人名地名的發音，以前讀詹德隆的文章，見他也寫過不少有關的東西。但是既然人家是大才子，吾等小薯又豈能說三道四，亂說陶才子「教壞人」？於是查查檯頭那本陸谷孫等人編的《英漢大詞典》，Greenwich的發音是不發w音的，再乞靈於<a href="http://www.webster.com/">網上的韋氏大詞典</a>，音標稍有不同，是/&#8217;gri-nij, &#8216;gre-, -nich/，但也是w不發音。最後也查了維基百科，有關<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enwich">格林尼治的詞條</a>，讀音也是 [ˈgrɛnɪtʃ]，讀成 &#8220;green-nich&#8221; 呀。</p>
<p>唔，其實在陸谷孫的詞典中，Greenwich的解釋是「格林尼治」，不過「舊譯為『格林威治』」，可能是陶才子太發思古之幽情，只記得舊譯，忘了正確的發音是「格林『尼』治」吧。不過陶才子以往在文章中，批評中文翻譯外國人名地名時，只懂將一個字「拆骨」逐字對照字典來譯，結果搞出不倫不類的譯名（印象中，他最常罵的字眼是「科索沃」，之前<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3/19/296/">我也引過他的文章</a>），正確的做法是根據原文的發音來譯．．．．．．哎喲，現在得到陶才子親身示範，在短短數分鐘的片段中，讀了不下十數次「格林威治」，我輩後進，真是受益匪淺！</p>
<p>噢，陶才子啊！日後我們可以大條道理，大搞「復古」，理直氣壯地將Greenwich讀成格林尼．．．不是，是格林威治了！萬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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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夕陽無限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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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an 2006 20:03:3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球必應]]></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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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香港電台的《十大中文金曲》，的確是具有江湖地位－－本地傳媒的娛樂版，落力報道絕不出奇（報道一），但是周一晚處理那一波又一波的外電文稿時，竟發現美聯社也有報道《十大金曲》的稿子，除了正文之外，還另文刊出得獎名單。 我們經常拿國內同胞將中文譯成英文時，因逐字譯罷就拼合成文，而攪出大頭佛的好笑英文來取笑。但是看著美聯社的報道，一時間也搞不清楚，原來所謂 &#8220;Sunset is Infinitely Good&#8221; ，就是陳奕迅（右圖，Reuters via Yahoo! News）奪得「全球華人至尊金曲獎」的作品《夕陽無限好》！當然，這沒有譯錯，但是，看到這個譯文，再加上劉德華那首《再說一次我愛你》變成 &#8220;Say I Love You Again&#8221; 時，總是覺得怪怪的。 同樣的，可能感到「夕陽無限好」的人，還有英格蘭國家足球隊領隊艾歷遜（右圖，Reuters via Yahoo! News）。艾帥被英國《世界新聞》（也即是英國《太陽報》的「周日姊姊報」）設下「酋長陷阱」盡訴心中情，結果兩星期被報道連番「爆大鑊」下，周一與英格蘭足總開會後，宣布將在本年世界杯後離任（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 艾帥之去已成事實，最關心的還是誰人接任。英國廣播公司列出了可能人選，但始終也搞不明白，為何保頓領隊艾拿戴斯會成為大熱：我總覺得他像當年將英格蘭「搞到一鑊泡」的格拉咸．泰萊。其實我比較喜歡查爾頓領隊古比士利，及前李斯特城及些路迪領隊奧尼爾，他們都是那些「扎實」的人，看到Soccernet的報道，指查爾頓高層稱若古尼要再上一層樓，會方不會阻撓，這是一樁好事。 不過，千萬不要找現時亦任英格蘭助教、米杜士堡領隊麥卡倫當英格蘭教練！我雖支持米杜士堡，但實在對麥帥的功力不敢恭維！ 但，話得說回來，艾歷遜被人騙倒，固然是個人問題，但成功套他說話的《世界新聞》記者馬哈茂德，是出了名經常扮中東酋長，並成功騙倒受訪對象，甚至混入匪幫中然後破案的（例如數年前報道有匪幫欲綁架碧咸妻子維多利亞及兒子布魯克林），更有「假酋長」之「美名」（可看英國廣播公司這篇報道）。為何之前已有如此多同類事件，艾歷遜仍未「知死」？或許，這就是像此地不時出現的「寶藥黨」、「電子零件黨」等騙案般，受害者都容易被一時之利蒙蔽雙眼及理智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wp-content/uploads/2006/01/Eason_Chan_RTHK_20060123_Reuters.jpg" align=right hspace=12 vspace=10><a href="http://www.rthk.org.hk/">香港電台</a>的<a href="http://www.rthk.org.hk/special/goldsong2005/winner_main1.htm">《十大中文金曲》</a>，的確是具有江湖地位－－本地傳媒的娛樂版，落力報道絕不出奇（<a href="http://hk.news.yahoo.com/060123/12/1ko0p.html">報道一</a>），但是周一晚處理那一波又一波的外電文稿時，竟發現<a href="http://www.ap.org/">美聯社</a>也有報道《十大金曲》的稿子，除了正文之外，還另文刊出得獎名單。</p>
<p>我們經常拿國內同胞將中文譯成英文時，因逐字譯罷就拼合成文，而攪出大頭佛的好笑英文來取笑。但是看著<a href="http://news.yahoo.com/s/ap/20060123/ap_en_mu/music_china_awards_2">美聯社的報道</a>，一時間也搞不清楚，原來所謂 &#8220;Sunset is Infinitely Good&#8221; ，就是陳奕迅（右圖，Reuters via <a href="http://news.yahoo.com/news?tmpl=story&#038;u=/060123/ids_photos_en/r488912031.jpg">Yahoo! News</a>）奪得「全球華人至尊金曲獎」的作品《夕陽無限好》！當然，這沒有譯錯，但是，看到這個譯文，再加上劉德華那首《再說一次我愛你》變成 &#8220;Say I Love You Again&#8221; 時，總是覺得怪怪的。</p>
<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wp-content/uploads/2006/01/Eriksson_FA_20060123_Reuters.jpg" align=left hspace=10 vspace=10>同樣的，可能感到「夕陽無限好」的人，還有英格蘭國家足球隊領隊<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ven_Goran_Eriksson">艾歷遜</a>（右圖，Reuters via <a href="http://news.yahoo.com/news?tmpl=story&#038;u=/060124/ids_photos_sp/r3347178592.jpg">Yahoo! News</a>）。艾帥被英國<a href="http://www.newsoftheworld.co.uk/">《世界新聞》</a>（也即是英國《太陽報》的「周日姊姊報」）設下「酋長陷阱」盡訴心中情，結果兩星期被報道連番「爆大鑊」下，周一與<a href="http://www.thefa.com/">英格蘭足總</a>開會後，<a href="http://www.thefa.com/England/SeniorTeam/NewsAndFeatures/Postings/2006/01/England_Svenupdate.htm">宣布將在本年世界杯後離任</a>（英國廣播公司的<a href="http://news.bbc.co.uk/sport2/hi/football/4641682.stm">報道</a>）。</p>
<p><a href="http://www.thefa.com/England/SeniorTeam/Coaches/Postings/2003/09/SvenCoach.htm">艾帥</a>之去已成事實，最關心的還是誰人接任。英國廣播公司<a href="http://news.bbc.co.uk/sport2/hi/football/4641972.stm">列出了可能人選</a>，但始終也搞不明白，為何保頓領隊艾拿戴斯會成為大熱：我總覺得他像當年將英格蘭「搞到一鑊泡」的格拉咸．泰萊。其實我比較喜歡查爾頓領隊古比士利，及前李斯特城及些路迪領隊奧尼爾，他們都是那些「扎實」的人，看到Soccernet的<a href="http://soccernet.espn.go.com/news/story?id=356258&#038;cc=4716">報道</a>，指查爾頓高層稱若古尼要再上一層樓，會方不會阻撓，這是一樁好事。</p>
<p>不過，千萬不要找現時亦任英格蘭助教、米杜士堡領隊麥卡倫當英格蘭教練！我雖支持米杜士堡，但實在對麥帥的功力不敢恭維！</p>
<p>但，話得說回來，艾歷遜被人騙倒，固然是個人問題，但成功套他說話的《世界新聞》記者<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Mahzer_Mahmood">馬哈茂德</a>，是出了名經常扮中東酋長，並成功騙倒受訪對象，甚至混入匪幫中然後破案的（例如數年前報道有匪幫欲綁架碧咸妻子維多利亞及兒子布魯克林），更有「假酋長」之「美名」（可看英國廣播公司這篇<a href="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3690886.stm">報道</a>）。為何之前已有如此多同類事件，艾歷遜仍未「知死」？或許，這就是像此地不時出現的「寶藥黨」、「電子零件黨」等騙案般，受害者都容易被一時之利蒙蔽雙眼及理智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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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武器與科技</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6/01/17/602/</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06/01/17/60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6 Jan 2006 21:27:0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卷有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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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翻譯難為。剛在香港仔那邊，看到他寫《Blog在香港不成氣候？》那篇文章，談及《東南西北網》的宋以朗，選了他那篇文章作推介並附小評，文末一句是這樣的： &#8220;As the Super Girl theme goes, 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8221; 香港仔見此，大呼「翻譯真不是一件易事」，我看了他的譯文－－「就像超級女聲熱潮，鬧哄哄一輪又退卻了。不用想大多，喜歡寫網誌就寫吧。」－－覺得是一個挑戰，於是先在他那裡提供我的譯法：「正如《超級女聲》提倡般，想『泊』就『泊』。」不過再想想，還覺得可以再改，不如改成如此這般：「正如《超級女聲》鼓吹那般，你想泊的話就泊吧。」 「泊」是取自《船山筆記》的譯法，因為總覺得在此用諸如「網誌」、「博客」或「部落格」之類的名詞，一來不太配合原文中的動詞意思，二來「泊」字簡單之餘，亦合原文句中簡短的特色。相信宋先生寫 &#8220;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8221; ，是出自「超女」「想唱就唱」的口號，所以也換了一字，變成「想泊就泊」了。本來用「提倡」一詞，似嫌正經八百了點，還是用上「鼓吹」較用動感且有「一呼天下應」的感覺．．．不知有沒有人可以切磋？ 說起翻譯，間或出錯在所難免，但好像ＣＮＮ般在伊朗搞出「大頭佛」般就真的是罕見。話說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上周六開記者會，繼續堅持伊朗有提煉核燃料的權利，他在記者會中說了一句話，原文意思指「我們相信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技術」，但是ＣＮＮ的現場翻譯，卻將「技術」誤譯為「武器」，結果一子錯滿盤落索，從「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武器」，到「西方國家不應剝奪伊朗取得核武器的權利」，語意以至整件事件的氛圍，一下子「人工提升」了不少。 結果伊朗文化部決定，取消ＣＮＮ在伊朗進行採訪報道的許可，該台首席國際通訊記者Christian Amanpour（上左圖，AP via Yahoo! News）現時正在伊朗，但已經無事可做了－－即使ＣＮＮ向伊朗政府道歉也無補於事，只有將為他們進行翻譯的人列入「永不錄用」之列。（亦可看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 一字之差，分別可以很大，所以說翻譯不易，的確是至理名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wp-content/uploads/2006/01/CNN_Amapour_AP.jpg" align=left hspace=12 vspace=10>翻譯難為。剛在<a href="http://blog.age.com.hk/">香港仔</a>那邊，看到他寫<a href="http://blog.age.com.hk/archives/373">《Blog在香港不成氣候？》</a>那篇文章，談及<a href="http://www.zonaeuropa.com/weblog.htm">《東南西北網》</a>的宋以朗，<a href="http://www.zonaeuropa.com/200601brief.htm#064">選了他那篇文章作推介</a>並附小評，文末一句是這樣的： &#8220;As the Super Girl theme goes, 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8221;</p>
<p><a href="http://blog.age.com.hk/archives/373#comment-3832">香港仔見此</a>，大呼「翻譯真不是一件易事」，我看了他的譯文－－「就像超級女聲熱潮，鬧哄哄一輪又退卻了。不用想大多，喜歡寫網誌就寫吧。」－－覺得是一個挑戰，於是先在他那裡提供我的譯法：「正如《超級女聲》提倡般，想『泊』就『泊』。」不過再想想，還覺得可以再改，不如改成如此這般：「正如《超級女聲》鼓吹那般，你想泊的話就泊吧。」</p>
<p>「泊」是取自<a href="http://sfngan.blogspot.com/">《船山筆記》</a>的<a href="http://sfngan.blogspot.com/2005/11/blog.html">譯法</a>，因為總覺得在此用諸如「網誌」、「博客」或「部落格」之類的名詞，一來不太配合原文中的動詞意思，二來「泊」字簡單之餘，亦合原文句中簡短的特色。相信宋先生寫 &#8220;if you want to blog, just blog&#8221; ，是出自「超女」「想唱就唱」的口號，所以也換了一字，變成「想泊就泊」了。本來用「提倡」一詞，似嫌正經八百了點，還是用上「鼓吹」較用動感且有「一呼天下應」的感覺．．．不知有沒有人可以切磋？</p>
<p>說起翻譯，間或出錯在所難免，但好像ＣＮＮ般在伊朗搞出「大頭佛」般就真的是罕見。話說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上周六開記者會，繼續堅持伊朗有提煉核燃料的權利，他在記者會中說了一句話，原文意思指「我們相信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技術」，但是ＣＮＮ的現場翻譯，卻將「技術」誤譯為「武器」，結果一子錯滿盤落索，從「所有國家都應可獲得核武器」，到「西方國家不應剝奪伊朗取得核武器的權利」，語意以至整件事件的氛圍，一下子「人工提升」了不少。</p>
<p>結果伊朗文化部決定，取消ＣＮＮ在伊朗進行採訪報道的許可，該台首席國際通訊記者<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Amanpour">Christian Amanpour</a>（上左圖，AP via <a href="http://news.yahoo.com/news?tmpl=story&#038;u=/060116/481/xhs10301161907">Yahoo! News</a>）現時正在伊朗，但已經無事可做了－－即使<a href="http://www.cnn.com/2006/WORLD/meast/01/16/iran.cnn/index.html">ＣＮＮ向伊朗政府道歉</a>也無補於事，只有將為他們進行翻譯的人列入「永不錄用」之列。（亦可看<a href="http://news.bbc.co.uk/2/hi/middle_east/4617754.stm">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a>）</p>
<p>一字之差，分別可以很大，所以說翻譯不易，的確是至理名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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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閱聞閱書</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05/12/28/576/</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05/12/28/57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8 Dec 2005 09:16:30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hoiking.org/2005/12/28/576/</guid>
		<description><![CDATA[澳洲首富帕克（Kerry Packer）周一逝世，享年六十八歲（《雪梨晨驅報》今日有一篇很長的訃文，帕克早年曾擬收購此報母公司，但礙於法律監管而失敗）。其實說他逝世也不太恰當，因為他早在十五年前已經「死過一次」－－他一九九零時打馬球期間心臟病發，期間心跳停頓數分鐘之久，醫學上已算是死亡了。他之後就經常對人說：「好消息是，那裡沒有魔鬼；壞消息是，那裡沒有天堂。」 不過另一個版本，是他對救護員說： &#8220;I&#8217;ve been on the other side and let me tell you, son, there&#8217;s f&#8212;ing nothing there.&#8221; 當同事昨晚翻譯這句話時，因為粗口「出不得街」，結果沒有譯「法京」一詞，變成「那兒甚麼東西也沒有」。我看到，想了一想，靈機一觸，加了「鳥」一字，就成了－－「那兒甚麼『鳥』東西也沒有」。 翻譯好玩之處，就是很多時候都要與語言「搏鬥」，想出了一個更好的譯法，那份感覺真的是奇妙。不敢說這個「鳥」字是很好的譯法，但是要保留原文的語氣，又要顧全規定，以我淺薄的經驗來說，已經說是盡力了。當然，最好還是以地道的粗口寫出來啦：「嗰度乜撚嘢都冇！」 十二月二十九日續： 題目叫「閱聞閱書」，上面只寫了「閱聞」，至於「閱書」那一半，現在補上－－ 說起「法京」一詞，當然是受了《信報》林行止的影響，記得他曾寫過有關於英文粗口的文章，將 &#8220;F**king&#8221; 譯成「法京」， &#8220;Bloody&#8221; 譯為「不拉第」（我之前的文章也曾提及），於是找回天地圖書為他出的自選集《閒在心上》（香港：天地圖書，二零零一年）來看。 隨手揭了數頁，看到他其中一篇文章，叫《Nigel Kennedy的不停演奏》（頁２７６），談的是小提琴家Nigel Kennedy的自傳 &#8220;Always Playing&#8221; 。林先生在附注中寫：「原文語意雙關，譯為《不停演奏》，不足體現其原意。」 &#8220;Playing&#8221; 一詞，既可為演奏，亦可為嬉戲，若書名改為《不停玩．樂》，何如？]]></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澳洲首富<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Kerry_Packer">帕克</a>（Kerry Packer）周一逝世，享年六十八歲（<a href="http://www.smh.com.au/news/obituaries/media-colossus-pushed-boundaries-of--empire/2005/12/27/1135445573138.html">《雪梨晨驅報》</a>今日有一篇<a href="http://www.smh.com.au/news/obituaries/media-colossus-pushed-boundaries-of--empire/2005/12/27/1135445573138.html">很長的訃文</a>，帕克早年曾擬收購此報母公司，但礙於法律監管而失敗）。其實說他逝世也不太恰當，因為他早在十五年前已經「死過一次」－－他一九九零時打馬球期間心臟病發，期間心跳停頓數分鐘之久，醫學上已算是死亡了。他之後就經常對人說：「好消息是，那裡沒有魔鬼；壞消息是，那裡沒有天堂。」</p>
<p>不過另一個版本，是他對救護員說： &#8220;I&#8217;ve been on the other side and let me tell you, son, there&#8217;s f&#8212;ing nothing there.&#8221; 當同事昨晚翻譯這句話時，因為粗口「出不得街」，結果沒有譯「法京」一詞，變成「那兒甚麼東西也沒有」。我看到，想了一想，靈機一觸，加了「鳥」一字，就成了－－「那兒甚麼『鳥』東西也沒有」。</p>
<p>翻譯好玩之處，就是很多時候都要與語言「搏鬥」，想出了一個更好的譯法，那份感覺真的是奇妙。不敢說這個「鳥」字是很好的譯法，但是要保留原文的語氣，又要顧全規定，以我淺薄的經驗來說，已經說是盡力了。當然，最好還是以地道的粗口寫出來啦：「嗰度乜撚嘢都冇！」</p>
<p><strong>十二月二十九日續：</strong></p>
<p>題目叫「閱聞閱書」，上面只寫了「閱聞」，至於「閱書」那一半，現在補上－－</p>
<p>說起「法京」一詞，當然是受了《信報》林行止的影響，記得他曾寫過有關於英文粗口的文章，將 &#8220;F**king&#8221; 譯成「法京」， &#8220;Bloody&#8221; 譯為「不拉第」（我<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5/04/01/346/">之前的文章</a>也曾提及），於是找回天地圖書為他出的自選集《閒在心上》（香港：天地圖書，二零零一年）來看。</p>
<p>隨手揭了數頁，看到他其中一篇文章，叫《Nigel Kennedy的不停演奏》（頁２７６），談的是小提琴家<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igel_Kennedy">Nigel Kennedy</a>的自傳 &#8220;Always Playing&#8221; 。林先生在附注中寫：「原文語意雙關，譯為《不停演奏》，不足體現其原意。」 &#8220;Playing&#8221; 一詞，既可為演奏，亦可為嬉戲，若書名改為《不停玩．樂》，何如？</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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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國慶前雜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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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30 Sep 2005 15:57:3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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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一．古巨基與eTrade 讀十月號的WIRED雜誌時，發現內頁有以上這一個廣告，宣傳的是美國網上證券交易商e*TRADE推出的新服務，名叫e*TRADE Complete。整個文字廣告只有三句東西，非常易記。 看著這個廣告，難免職業病發作，想著如何譯成中文。總是想到古巨基的歌曲《愛與誠》中那句：「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故有此譯：「做隻牛，做隻熊，不做肥羊。」 可有更好的譯法？ 其二．豪宅！豪宅！ 今天放假，應兄弟老Ｃ之邀，到其新居參觀。新居所在的「Ｘ藍灣畔」位於將軍澳，甫踏入屋苑範圍，嘩！全都是地下鋪至天花的雲石外牆，金碧輝煌得不得了；出入大廈，「拍卡」之餘，更有管理人員前呼後擁，貼身程度，簡直無得頂！ 不過踏進屋內，唉，原來所謂近千尺單位，也只是空有其名而已－－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個儲物房（但又放不下太多東西），房間以至客廳也委實不大呢！幸好圖則還算是「四四正正」，沒有太多無謂的角位。但，這與實用率超過九成的住宅單位比，當然是蚊與牛比了。 不過人還是現實的，老Ｃ一家非常好運，在二零零三年樓市最低潮時買入這個單位，當時作價只是二百萬多點。現在？嘿嘿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其一．古巨基與eTrade</strong></p>
<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5/09/Ad_eTrade.jpg"/></p>
<p>讀<a href="http://www.wired.com/wired/archive/13.10/">十月號的WIRED雜誌</a>時，發現內頁有以上這一個廣告，宣傳的是美國網上證券交易商<a href="http://www.etrade.com/">e*TRADE</a>推出的新服務，名叫<a href="http://www.etradecomplete.com/">e*TRADE Complete</a>。整個文字廣告只有三句東西，非常易記。</p>
<p>看著這個廣告，難免職業病發作，想著如何譯成中文。總是想到古巨基的歌曲《愛與誠》中那句：「做隻貓，做隻狗，不做情人」，故有此譯：「做隻牛，做隻熊，不做肥羊。」</p>
<p>可有更好的譯法？</p>
<p><strong>其二．豪宅！豪宅！</strong></p>
<p>今天放假，應兄弟老Ｃ之邀，到其新居參觀。新居所在的「Ｘ藍灣畔」位於將軍澳，甫踏入屋苑範圍，嘩！全都是地下鋪至天花的雲石外牆，金碧輝煌得不得了；出入大廈，「拍卡」之餘，更有管理人員前呼後擁，貼身程度，簡直無得頂！</p>
<p>不過踏進屋內，唉，原來所謂近千尺單位，也只是空有其名而已－－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個儲物房（但又放不下太多東西），房間以至客廳也委實不大呢！幸好圖則還算是「四四正正」，沒有太多無謂的角位。但，這與實用率超過九成的住宅單位比，當然是蚊與牛比了。</p>
<p>不過人還是現實的，老Ｃ一家非常好運，在二零零三年樓市最低潮時買入這個單位，當時作價只是二百萬多點。現在？嘿嘿嘿！</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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