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網誌世界' Category

quote/unquote

看外國電視台的新聞,不時見到訪者或受訪者,在引述別人的東西之前,都會在引述內容之前說 “quote” 及之後說 “unquote” 兩個字,以示當中內容是出自他人。不過我們這些說中文的人,看來在引用他人內容時,很少會說「開引號」、「收引號」之類的說話,說了出來,我也只會想起中小學讀書時,老師「讀默」學生寫出來的情境。

今日(周五)讀《蘋果日報》,看到蘋論下<蘋果批>一欄,題目是「副學士學生的一個Blog」。見到Blog字自然會加以注意,不過問題是,讀了該文章兩三次,也搞不清楚文中所說的Blog,究竟是在哪裡「終結」的--我知道該篇「Blog文」是從「星期四,十一月三十日,二零零六年」開始的,但是看來看去,也搞不清楚文章的結尾是「今天副學士林立,數量不比學生課程少」,還是<蘋果批>欄末的「中七的朋友們,為自己前途著想,按submit之前,想清楚吧,別上政府的當!」這句?

這當然是我過於小心眼了,少了一個quote與unquote的符號,又有多大問題?不過看到該欄作者高明輝,在第一段寫「考慮加入副學士這個大家庭,在選定科目按掣「submit」之前,為自己的前途著想...」這個話,又看到文末的那一句(見上段),我最初還以為最後數段是<蘋果批>作者的手筆。不過再讀數遍,應該是除了第一段外,由「星期四」開始到尾,都是引用該名學副學士學生的文章的。

真想不到,現在<蘋果日報>新聞版面隨處都充斥「引用」的網民意見,還有純粹從各「大」網站拿來用的內容拼成的「網聞版」,連評論欄也引用大段文章,連意見也不用加。這樣的專欄真係「寫得過」也!

由YouTube(可能)被收購談起

今日(周日)讀報紙,不少報章的國際版,都有報道Google準備出資十六億美元,收購網絡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右圖)的的新聞。(十月十日按:Google在十月九日美東時間下午,亦即紐約股市收市後,宣布雙方達成協議,以十六億五千萬美元的Google股票,全面收購YouTube)

分析師說,十六億美元出價稍嫌過低,我卻另有他想--YouTube這類屬於Web2.0的東西,與去年被梅鐸的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的MySpace.com一樣,忽有點像九十年代末期的科網熱潮時,網站突然走紅,繼而被收購而令創辦者大賺一筆的情況。總之,就是商業再次「擁抱」科網業。

同樣地,被「擁抱」的還有Blog。一年之前,我們一眾參與寫網誌的人,覺得被主流傳媒誤解(新增點事件),一年以後,雖然主流傳媒在報道涉及Blog的新聞時,仍未脫諸如獵奇等的刻版印象報道,但也總算是「擁抱」了網誌這個媒介,撇開報章雜誌將不少欄目的名稱,紛紛加上「Blog」字以示追上潮流的做法不論,較早前《成報》搞了一個「每日一Blog」的欄目,繼後《星島日報》的「每日雜誌」版,也有名為「時事Blog評」的東西(我曾收到邀稿函,欄目名如是說),我也在其他網誌中經常見到《星島》的記者,留言尋求網誌作者批准轉載(例如這裡)。顧名思義,《成報》與《星島》兩個Blog欄,都是報刊的編採人員,選定網絡中值得採用的網誌文章後,再加以編輯(如撮寫、起題等)後,再刊印在報紙上的。

這種由主流傳媒從業者作出篩選,再令網絡內容轉身至傳傳媒介的做法,以《蘋果日報》做得最「無遠弗屆」。打開今天(十月八日)的《蘋果日報》的A疊,不難發現網絡內容的縱影:例如A2版報道官恩娜遭強吻事件,就有網民在討論區的留言,A26版的國際新聞中的「www.直擊」也是常設欄目...噢,差點忘了,《蘋果》每天也有一整版叫「news@apple網聞」的「網絡精華」。

想起八月底時與一名朋友的對話。這名朋友是在「壹系」工作的,有次與他談起其老闆肥佬黎那篇有關網誌、且對網誌評價不高的文章(取自《壹周刊》844期),當我對這名朋友說,既然你們的老闆對網誌這回事看得那麼扁,為什麼你們公司的《蘋果》,忽然又這麼對網絡內容這麼狂熱?這名朋友回答說,肥佬黎的意見是,網絡有不少好東西,但是未經整理,所以我們(指他的員工)需要挑選好的進行再報道。

我在文章中不斷以開關引號來圈住「擁抱」這個詞語,某程度上都是從這名朋友的答話而來。當然囉,若我的朋友所言非虛,肥佬黎這番話,倒也配合他認為「部落客欠缺記者的專業採訪知識和能力,很少可以做出詳盡的報導,加上沒有編輯的剪裁、判斷、文字修飾,文章可讀性大都不高」的態度(引自中時部落格),不過話說一套,做另一套,《蘋果日報》在網絡中大量引用網絡言論,配合「未經整理」的思維,得出的印象,就是隱含傳統媒介要「收編」網絡媒介的意思,帶有superior than you的意味。以此而言,報紙新聞報道忽然「Web起來」,很可能也是營銷手法,以示自己走在潮流前端而已。

對,我一直覺得這一年來,傳媒「擁抱」網誌的現象是有點怪的。我不認為傳媒找上了網絡的內容,是尋求有質素但「無料」(免費)的新聞填充版面,但是總覺得兩者之間仍有點不平等。例如《星島》那邊,曾找到了小杜的《大學怪談》,留意希望小杜同意其文章刊登於報刊中,但文章需經撮寫,當時小杜的回應是:「貴報可以轉載拙文,條件是不能刪改,如不能答允,只能期待下次機緣巧合了。」我沒有追查下去,看看《星島》有沒有將那篇文章刊登出來,不過我總覺得,要由報館那邊的人去進行撮寫,有點不像話。正如我與公園仔討論我那次被《星島》邀稿一事(被邀的是《雜思數則》一文)時,他說了一句:「很多時文字一撮就走樣,風險較大。」說得真對。

那次,公園仔還對我說:「我覺得一般報紙現在拿BLOG∕FORUM的文字來轉載只是懶和一時之興,根本沒有很尊重我們寫的東西。」我不知道我在上段所寫的「不平等」,是否等於「不尊重」,只是覺得整個情況,給我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在《信報》取代孔少林欄面的畢老林,在九月四日曾寫過「優化報紙網站六訣」,其中一訣是:「與博客合作—不少外國報章均自設網誌,不過,要記者在百忙中同時兼顧網誌內容,質素未必有保證,與本地受歡迎的博客合作就可解決這個問題。」看來,距離仍遠。

47萬還是55萬?

My blog is worth $71,132.04.
How much is your blog worth?

今日(周四)接到朋友同學的電郵,紛說我「發達了」之餘,更有人認為我應該要請人食飯云云。原來在《蘋果日報》寫專欄「案內人隨筆」的尹思哲,在今天的專欄為此地一些網誌進行「估價」(見<港燦筆記值82萬>一文,還有《東南西北》的報道),這裡有幸被列為「幾個較多人上的Blog」的其中一分子,還說這裡的估值有四十七萬多,怪不得我的同學在電郵中,劈頭過來第一句,就是說我「身家至少暴漲了四十萬」!

其實,這個估值遊戲,早在去年已有人玩過。當時我也湊興,查了這裡值多少錢,以此「感覺良好」一番。當時的估值說(差不多一年前的事),我這個網誌大約值四十二萬多一點,不過經尹思哲一提起,我又再到了那個網站看看,發現本Blog再次「升值」,已突破七萬美元大關(右圖),折合港幣就是五十五萬多。

那麼,我又有與港燦兄相若的問題了:四十七萬這個數字,是在何時出來的呢?斷估由今天文章見報起,到約半小時前的時間內,升值也不會如此的快吧?(是的話,我應該老早「瞓身」「投資」!)

當然此等東西只是遊戲,不能當真。相信估值的根據,在於Technorati搜索在網絡世界中,有多少Blog/網站/網頁,有連至這裡的連結,然後乘以尹思哲文中所引、美國在線(AOL)以每條連結四千四百美元,收購WeBlogInc的價格,才得出網誌價值數額的。不過我間中到Technorati,看看那裡有多少人「看得起我」,與我進行連結時,卻不時發現有些網誌,可能是因為版面設計的問題,網誌主頁有這裡的連結,但是每一篇獨立文章,也有這裡的連結,結果造成重覆連結的現象(以前PK日記也有這個問題,剛重新看過一次,未見),或會影響估值的準確性。

想起九月號的WIRED雜誌,也有一篇名為Spam + Blogs = Trouble的文章。作者Charles Mann在文中稱,網誌熱潮雖然未興未艾,但同增長迅速的,還有「垃圾網誌」(Spam blog or splogs)這回事,更引述馬里蘭州大學一個研究稱,英語網誌中已有過半是垃圾網誌。所謂垃圾網誌,就是它們的製造者,到處「抄」其他網站的文字以至連綠,放在自己的網誌中,以此增加本身被網站搜索器留意,並提升排名的機會。

想想,如果這個網誌是以英文寫成的話,也不是沒有可能成為垃圾網誌的獵物,這樣的話,單以連結數量之多寡來評定一個Blog的價值若何,其實意義真的不太大,就如《信報》的孔少林,在七月最後一篇見報文章中,列出他的「偷料寶庫」,當中這裡有幸入圍,事後發現,孔少林的文章在網絡世界廣泛流傳,不少Blog Post都是將他的文章原文照搬過去。雖然這些連結,都令本網誌的知名度上升,但見到當中都是「一成不變」(轉載)的文章,似乎又有點「欺騙」Technorati之感...

好了,還是那個老問題:估值有五十五萬,賣還是不賣?正如港燦所言,「給港燦筆記估幾多 $ 都無用。呢度又唔打算賣廣告。」我這裡是不會賣廣告的,至於被人收購後,還要繼續寫來「搵銀」,似乎又與本人隨興、有話要說時才寫的宗旨有出入。就算是寫至成名,被人延攬/收編/聘請去寫專欄,由為興趣到為兩餐,豈不太苦?

網誌一二事

其一:昨日中午,大學兄弟莊氏來電,第一句劈頭過來就是:「喂,今日《信報》孔少林寫你喎!」根著對方照著報紙讀出孔少林在昨日《原是物語》欄中,對這裡的評價:「博客觀事入微,資料十足,文筆流暢,照片醒神,在本港博落界知名度頗高。」

真是過獎了。其實在孔少林文中,被提及的其他網誌,水準也全在我之上,有時我讀他們的東西,會自嘆自己寫的東西真是確有不如,但難得孔少林這麼「睇得起」這裡,心裡總有點飄飄然的。不過看罷昨日《原是物語》及《國金外望》二欄後,我對兩篇文章的解讀是兩人「最後一篇文章」,這大慨與《信報》行將易手有關吧。再看看方卓如的網誌,不少人都在方卓如的〈外望國金〉一文的留言中,發現除有不少人都持有同樣看法之餘,也希望孔少林及方卓如兩人,日後能在別處「重操故業」——我也希望如此。

其二:早幾天Jansen兄傳來一Link,是有線電視的足球評述員、有「歌臣」(還是「歌神」?)之稱的劉舜文的網誌,叫《劉舜文足球與生活》。談足球的網誌,我當然愛看,由如此熱愛足球的人所寫的東西,可讀性自是不弱。不過最佩服的,原來是劉舜文正與一眾熱心足球的網民,為中文版維基百科全書出力,提供有關球員的資料。單是這份熱誠,就已值得致敬及加以推介!

偶讀偶聞

近日忙於看世界盃比賽,令本blog題材出現嚴重偏頗,還是來一個不是談足球的Post,好好的調劑一下——主要是要推介兩個網誌及文章。

其一是《大力灰狗聞思所見》。博主大力是我在大學時期的導師,也是我的師兄。說起來,當年因為本人的一時偏執,在書院通識課程被編配到他主持的那組(當時的情況是,他帶的小組由一批「無主孤魂」組成),後來與他亦師亦友,世事就是這麼奇妙。「大力」對時事政事都有不少親身經驗,寫的東西可觀性極高,不過唯一未能與他看法一致的地方,就是他捧的球隊是利物浦,但我捧的是曼聯,哈哈!

大力曾說他開網誌,是受到我的影響,真是言重了。不過既然大力送一頂高帽給我,我也得禮尚往來,借用這裡的一點人氣,推薦各位有空到他的網誌一看!

其二是一宗爭議。之前曾在這裡提及過,去年一名「時事評論員」對本地一名知名網誌作者Sidekick提出指控,稱對方是一名「政治惡棍」,當時我曾經寫過,希望提出指控的黃先生,能拿出真真實實的證據出來,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到現在過了超過半年,黃先生並未有所行動。

近日,在事件中被指控的Sidekick,在她的網誌內要求「平反」(套用她的用語),事件再次鬧得沸沸揚揚。不過黃先生似乎未有回應,但提出了一些「理由」。現在要求對方交代的聲音有增無減,繼有Henryporter要求對方「從容、勇敢地面對」之外、《香港仔公國》的作者亦發出公開信。我自己的觀點,已在去年寫得很清楚,不用再在這裡再重覆一次了,總之還是希望事主能作一個公開交代,否則只會害了自己。

《聞.見.思.錄》兩周年

每逢雙數年,足球迷都會忙過不停,因為不是舉行歐洲國家盃,就是舉行世界盃。不知不覺,兩年前因為看球賽後的一時衝動,而搞出來的這個Blog,已經「兩歲」了!

去年為本網誌紀念面世一周年時,已經簡略寫過這裡的緣起,及之後的發展過程,在此不再詳寫了。若果說第一年的經歷,是刺激、有趣的話,那麼第二年的經歷,我想用「意想不到」這四個字來形容。

之前我曾在香港仔公國處留言,說寫了年多,有時回首重看之前所寫的文章,實在有點「面紅」。真的,有些時候自戀狂發作,看看本網誌之前的文章,會驚訝自己的一些觀點如何幼稚,會發現有些意見未能再寫多點,會不明白為何寫了一些「不知所云」的文章,不過,我或者是自我要求高了點吧,看到各人的回應,有支持也有反對的,前者我會覺得「吾道不孤」,後者在現時再看,也有警惕反省的作用,總之就是學會了許多。

意想不到的,還包括這裡人氣日漸興盛,這除了本網誌在FeedBurner的訂閱人數,也在日前突破五百大關外,還有本網誌數次被人在專欄談論,開心之餘也再次「面紅」起來。例如去年十二月,我漫不經心地留下匆匆數筆,「呻」馬家輝的Blog沒有開放留言功能,後來竟得馬教授在《信報》專欄回應,還美言稱這裡很有閱覽價值。另一次值得一提的事件,是《信報》的林行止先生在專欄中,兩次提及這裡(其中一次見此),套用那時的話來說,真的是「受寵若驚」!不過最經典的一次,是本年元旦因病看急症,那次的記事,不但討論熱烈,還有麥大師來留言!

哎,自吹自擂的惡習又發作了。不過容許我放縱一次吧!

這一年,還有不少事值得一提。例如去年被國內的博客界邀請,到上海參加首屆中文網誌年會,與兩岸三地的朋友交流,是一次很特別的體驗。當然這裡也少不得一些充滿火藥味的討論,最「激」的當選兩篇與城中才子有關的文章(其一其二),又或如去年一名「時事評論員」對一名著名網誌作者作出指控,引發軒然大波後所寫的文章,及本人對一份電腦雜誌有意見,後來引起一場辯論的經過,也是一次很好的經歷。

相比一年以前,這裡在過去一年人流多了,「要寫得好」的壓力也隨之增加。正如林行止先生那次說,「從今起下筆只有更謹慎小心」,我也希望我寫的東西,不是流於泛泛之言,能做到老實反映私見的宗旨。也許因為如此,自覺近數月來更新的次數比以前沒有那麼頻密,但仍得各位支持,本人謹在此向各位說聲多謝,也希望明年今日,會有更精采的經歷來為各位作回顧!

Media and Blog

昨日讀《壹周刊》,「肥佬黎」的專欄《事實與偏見》的題目是「Blog是報紙的諍友」,原文只有訂戶才可看,不過已有人在Google Group將全文貼出,不想買雜誌的可按連結到那裡看看。

不打算談黎智英在文中對Blog的看法,反而看到他寫不認為Blog可以取代報紙的功能的一段,卻令我有他想。該段文字如下:

我不認為blog可以取代報紙的功能,那極其量只是個社交平台——讓人們透過網絡對話,建立互相信賴的關係、無所顧忌地抒發意見。這就好像在酒吧跟自己友毫無顧忌地高談闊論一樣。

有趣的是,黎智英以酒吧「夠自由,但不嚴肅」的特徵,來形容網誌的意見交流功能。我對這一段文字較為敏感,是因為本月三日至四日,在英國倫敦舉行的 “We Media London Fourm” 中,也有類似的觀點。這個論壇由美國的The Media Center舉辦,今年協辦的是英國廣播公司路透社(兩者均特設相關的網誌或專題網站),主題是對傳媒及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的信賴。在這兩天的會議中,來自BBC Radio One的節目主持Nihal Arthanayake,認為網誌雖然可提供資訊及娛樂,但畢竟可信程度不高,若要汲取新聞資訊的話,最終還是會使用傳統媒體(Mainstream Media,或MSM):

“As far as blogs are concerned I am addicted to myspace.com. But ultimately it is like talking to someone down the pub. I would not go down the pub to talk about the Chad elections. People still want news and news from an unbiased perspective. Don’t confuse the two things.”
(取自英國《衛報》的大會報道網誌

同一時間,大會亦委託民調機構Global Scan,在美國、英國、埃及、南韓及巴西等十個國家,就當地人對媒體的信任程度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網誌在被列舉出來的十種新聞媒體中,可信程度「包艇」,僅得百分之二十五的受訪者認為網誌可信,認為不可信的亦幾乎同樣多(兩成三),但同一時間亦有近半受訪者,認為難以介定網誌可信與否。

這一兩年網誌之風愈吹愈盛,不僅國內不少人稱去年為中國的「博客元年」,在幾個大型入門網站的鼓動下,博客數量也呈爆炸性增長,就連台灣誠品書店所出版的《誠品好讀》,在三月號中也以《We Blog當我們部落格》進行大型的專題報道。在這片網誌熱潮中,我經常聽到這樣的一個理論,就是網誌(或草根傳媒)會取代傳統媒體,就連文首提到的黎智英的文章中,所引的傳媒大亨梅鐸,早些兒也曾發表過「必須擁抱互聯網,否則會被淘汰」的言論。總之,對於網誌之類屬於Web 2.0的東西,我聽到的盡是一面倒的讚歌。

不過我這個人比較「執拗」,當言論盡是一片讚美聲時,我總懷疑會是一場泡沫。沒錯,網誌與草根媒體在近幾年,在不少事件上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力,如去年倫敦炸彈襲擊中,由親歷其境的人所拍下、並立刻放在網站的現場圖片,又或是網民質疑前CBS主播丹拉瑟,在報道布殊涉嫌逃避兵役一事中所援引的文件的可信性,最後促使丹拉瑟下台謝罪等。但是除了快捷及「踢爆式回應、指正」之外,網誌在傳統媒體中,還有甚麼構成挑戰的地方呢?其實嚴格點來說,我現時所看到的草根媒體及其報道,都是網民因地制宜,正好在事件發生時位於新聞現場,所以能比傳統媒體更快地報道新聞,但是這種「快閃傳媒」(Flash Media,Instapundit.com的Glenn Reynolds在其最近推出的新書 “An Army of Davids” 語,頁九十五)大多在新聞事件後一哄而散,他們的報道亦含有極高的偶然成份--也即是說,有自己「挖」新聞進行原創報道的,比例可說是十分小(即時想到的另一個例外,是去年世貿會議舉行期間,獨立媒體的報道)。當然,草根傳媒的精神是「人人都可以做記者」,利用愈來愈便宜的科技進行報道,不過當絕大部分的草根傳媒記者的Mindset仍是「就地報道」時,反而令它難以持續進行建立可信度。

也許,這可能是Andy Warhol所言的「每個人都可以出名十五分鐘」(“15 minutes of fame”)的變奏,但是當人人都可可利用網絡搶佔先機,進行「十五分鐘的獨家報道」時,這種稍閃即逝的性質,卻難以令一般讀者/受眾對新興網絡媒體改觀,換句話說,即是會持續令一般人覺得草根傳媒是Amatuer者居多。黎智英及Nihal Arthanayake,都將網誌比喻成為酒吧,正是因為酒吧的「入場門檻」(或可以用Accessbility來形容)比較低之故,然而大眾現時的思維,是將這種隨意性與「不專業」畫上等號,而大部分人將專業(Amatuer的相對)和可信任(Trust)掛勾時,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前文所引述的Global Scan調查,會發現網誌的信任程度會這樣低。

當然,在Global Scan的調查中,信任度最高的首三位是全國電視台、全國/地區報紙及地方報紙,這些傳媒機構存在已有一段時間,要相比之下顯得十年「年輕」的網誌,在這麼快的時間內與傳統媒體在可信程度並駕齊驅,恐怕只是天真的想法。不過我又想到,網誌掀起的熱潮,吸引了大量民眾的參與,這種Mass的性質,卻令網誌世界如浩瀚大海,要突出實在不易--作者確是將內容推(Push)到網絡世界上了,但是又如何在資訊的注洋中吸引到其他人的注意呢?我想起「網絡暴民Jacky」早前提到「劣Blog驅逐良Blog」的理論,就在人人都寫網誌時,水準參差在所難免,但是比較差的總佔多數,往往令好的被埋沒(甚至是給人網誌「冇好嘢」的印象),或者這將導致網誌在可信程度的成長路上,還有極漫長的路要走。

我不諱言網誌有抗衡傳統媒體的作用,網絡上臥虎藏龍處處,專業人士比比皆是,他們監察傳媒並挑出錯處,或比在傳統媒體工作的人員更快更先報道新聞,令在傳統媒體工作的人現在更加小心,不能一味靠估,所以我會認為Glenn Reynolds所言,「網誌熱潮標誌著大傳媒所揮舞的巨大權力告一段落的開端」(”the blog phenomenon marks the beginning of the end to the tremendous power wielded by Big Media in recent years.” ,前引書頁九十二)是確有其道理。不過說到網誌可取代報紙,我則認為是言過其實,說是互補不足較為可取。

Survey of New Media @ The Economist

上周(四月二十二日)的出版的新一期《經濟學人》(左圖為封面),發表了有關新媒體的研究報告,題為 “Among the audience: A survey of new media” ,原文長達十六頁,觸及的範圍包括網誌、播客(Podcast)、維基百科、以至這些新媒體對傳媒的衝擊、新聞行業的挑戰及未來傳統傳媒大機構應向哪個方向方展等議題。網上版提供了兩篇文章免費供網民閱讀,其中一篇是講述網誌的,不過要閱讀整份研究報告,就必須買下整本雜誌(五十大元,勁貴)讀 Hard Copy ,或在網上買下報告的PDF版。

在報告中講述維基百科文章(只供訂戶觀看)中,作者其中一個重點,是放在維基百科與《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競爭上。眾所周知,《大英百科全書》一直宣稱自己才是最好的,對維基百科那種人人都可編輯、但也沒有權威嚴謹的編輯機制,是採取不屑甚至是鄙視的態度的。不過文末最後一段,尤其是最後一句,堪稱是「抵死」非常:

Somebody who reads Wikipedia is “rather in the position of a visitor to a public restroom,” says Mr McHenry, Britannica’s former editor. “It may be obviously dirty, so that he knows to exercise great care, or it may seem fairly clean, so that he may be lulled into a false sense of security. What he certainly does not know is who has used the facilities before him.” One wonders whether people like Mr McHenry would prefer there to be no public lavatories at all.

事實上,對於網誌以至新媒體,近日我也讀了一些有關的文章及書,或者遲點再寫寫有關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