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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聞.見.思.錄 &#187; 媒介風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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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只談老實私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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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短打數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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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8 Aug 2011 21:03:0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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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一 去周末與舊同事夜約旺角敘舊。由於一早過了海，無聊閒逛，走進一間二樓書店看看書，竟給我看到內地三聯書店，去年再重出的《將飲茶》。雖然索價三十元，但還是按捺不住購買的衝動，買下來了。況且舊版早已紙張發黃，也快被我揭破。 《將飲茶》雖是一本小書，但實在好看，以前的拙作都已經寫過。新版（上圖右）與舊版的分別，在於書本大了些許，又多了一篇當年錢鍾書寫給《記錢鍾書與〈圍城〉》的「附識」。不過最有趣的，是書本的價錢。當年舊版在一九九二年出版時，標價是三元四角五仙人民幣，現在要二十元人民幣了，廿年之間加價多倍，真箇是要學某收費台在周日的特別報道所云：「通脹殺埋身！」。 其二 由小至今，都喜歡聽收音機：足球評述、播音劇、清談節目，無所不愛－－唯獨人人愛聽的軟硬，我不喜歡（所以和朋友說電台，沒有太多共同話題！）。記得大學時曾經買過新力所出的一顆小型收音機，形狀如一淚滴，只能收FM廣播，但十分輕便；那些年申請暑假實習，也專程選了電台的幕後工作來做。 不過香港彈丸之地，高樓大廈高山太多，收音機接收能受太大影響。FM還好一點，想聽AM廣播就十分困難了。近日行經中環某電器店，見櫥窗放了不少數碼廣播的收音樂，又想起此地數碼電台廣播也即將「正式」開始，一時之間，也有衝動想買一個來玩一下。不過後來想到，聽電台這個行為，究竟是以方便為佳，還是以音質清晰重要呢？我的電話有一個程式，就是可以收聽到世界各地電台的網上廣播，只需按鍵選擇，想聽本地電台當然可以，也可以選外國電台來聽－－近日常聽的是台灣深夜電台節目，不過只要不播「唸你」就成．．．相比之下，數碼電祐廣播雖然音質不錯，但是選擇程度，卻不如網上電台的多啊。 對電台及電視廣播發展有很大貢獻的薩爾諾夫，曾經形容收音機是一個「無線電音樂盒」，設置不同波段就可以聽到不同東西。他大概也想不到，現在可以進化到這個樣子吧。 其三 看來不少人，都對日前某報形容一條隧道充斥「喪屍」的報道，很有意見，遊走網上，讀了不少批評的文章。庫sir也寫了一篇。不過見到他寫說：「我知批評蘋果沒報格是多餘的，但看著一份如此有影響力的報紙FB化、高登化、民粹化，我們怎能犬儒地坐視不理。」我不禁有點失笑。 這話說出來有點不好聽，但是我認為，要為某報這些嘩眾取寵式的標題、報道而大呼小叫、口誅筆伐，無謂之餘，亦是失焦。庫Sir說某報「FB化、高登化、民粹化」，但這不是近年的事．打從該報由創生之日開始，就從來沒有甚麼老派報人，或學院式的崇高理想，一切編採決定，都是以追求銷量為最終目標。讀者愛看甚麼，它就印甚麼出來－－這才是「生果化」的真粹。批評民粹化，倒不如質問一下，為何大眾的品味愈來愈不知所謂？ 說穿了，其實情況是，我們覺得合聽的（以生果報的讀者而言，就是鬧中國、鬧政府、鬧李首富，等等），就是「貼近民意」；不合聽的，就是「高登化、民粹化」。此話不是針對庫Sir的前述引言，而是一般論的情況。我們實在不應對生果報有過多的幻想，不然就是太傻太天真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其一</strong></p>
<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8/Books.Yang.JPG"></center></p>
<p>去周末與舊同事夜約旺角敘舊。由於一早過了海，無聊閒逛，走進一間二樓書店看看書，竟給我看到內地三聯書店，去年再重出的《將飲茶》。雖然索價三十元，但還是按捺不住購買的衝動，買下來了。況且舊版早已紙張發黃，也快被我揭破。</p>
<p>《將飲茶》雖是一本小書，但實在好看，<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08/11/14/1364/">以前的拙作</a>都已經寫過。新版（上圖右）與舊版的分別，在於書本大了些許，又多了一篇當年錢鍾書寫給《記錢鍾書與〈圍城〉》的「附識」。不過最有趣的，是書本的價錢。當年舊版在一九九二年出版時，標價是三元四角五仙人民幣，現在要二十元人民幣了，廿年之間加價多倍，真箇是要學某收費台在周日的特別報道所云：「通脹殺埋身！」。</p>
<p><strong>其二</strong></p>
<p>由小至今，都喜歡聽收音機：足球評述、播音劇、清談節目，無所不愛－－唯獨人人愛聽的軟硬，我不喜歡（所以和朋友說電台，沒有太多共同話題！）。記得大學時曾經買過新力所出的一顆小型收音機，形狀如一淚滴，只能收FM廣播，但十分輕便；那些年申請暑假實習，也專程選了電台的幕後工作來做。</p>
<p>不過香港彈丸之地，高樓大廈高山太多，收音機接收能受太大影響。FM還好一點，想聽AM廣播就十分困難了。近日行經中環某電器店，見櫥窗放了不少數碼廣播的收音樂，又想起此地數碼電台廣播也即將「正式」開始，一時之間，也有衝動想買一個來玩一下。不過後來想到，聽電台這個行為，究竟是以方便為佳，還是以音質清晰重要呢？我的電話有<a href="http://itunes.apple.com/hk/app/tunein-radio-pro/id319295332?mt=8">一個程式</a>，就是可以收聽到世界各地電台的網上廣播，只需按鍵選擇，想聽本地電台當然可以，也可以選外國電台來聽－－近日常聽的是台灣深夜電台節目，不過只要不播「唸你」就成．．．相比之下，數碼電祐廣播雖然音質不錯，但是選擇程度，卻不如網上電台的多啊。</p>
<p>對電台及電視廣播發展有很大貢獻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avid_Sarnoff">薩爾諾夫</a>，曾經形容收音機是一個「無線電音樂盒」，設置不同波段就可以聽到不同東西。他大概也想不到，現在可以進化到這個樣子吧。</p>
<p><strong>其三</strong></p>
<p>看來不少人，都對日前某報形容一條隧道充斥「喪屍」的報道，很有意見，遊走網上，讀了不少批評的文章。庫sir<a href="http://kursk.xanga.com/753848861/%E5%96%AA%E5%B1%8D%E9%A0%AD%E6%A2%9D%EF%BC%8C%E6%B0%91%E7%B2%B9%E5%B0%8F%E5%A0%B1/">也寫了一篇</a>。不過見到他寫說：「我知批評蘋果沒報格是多餘的，但看著一份如此有影響力的報紙FB化、高登化、民粹化，我們怎能犬儒地坐視不理。」我不禁有點失笑。</p>
<p>這話說出來有點不好聽，但是我認為，要為某報這些嘩眾取寵式的標題、報道而大呼小叫、口誅筆伐，無謂之餘，亦是失焦。庫Sir說某報「FB化、高登化、民粹化」，但這不是近年的事．打從該報由創生之日開始，就從來沒有甚麼老派報人，或學院式的崇高理想，一切編採決定，都是以追求銷量為最終目標。讀者愛看甚麼，它就印甚麼出來－－這才是「生果化」的真粹。批評民粹化，倒不如質問一下，為何大眾的品味愈來愈不知所謂？</p>
<p>說穿了，其實情況是，我們覺得合聽的（以生果報的讀者而言，就是鬧中國、鬧政府、鬧李首富，等等），就是「貼近民意」；不合聽的，就是「高登化、民粹化」。此話不是針對庫Sir的前述引言，而是一般論的情況。我們實在不應對生果報有過多的幻想，不然就是太傻太天真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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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周日「世界」終結時</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1/07/08/2556/</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1/07/08/255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ul 2011 19:57:11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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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一百六十八年歷史的《世界新聞報》（News of the World），在英國電話竊聽醜聞中，終於被被母公司新聞集團宣布結束，周日出版的那一期，將會是最後一期。英國傳媒說是The end of the &#8220;World&#8221;，但對於被少被竊聽的受害者，又或是對這宗醜聞感到氣憤的人，很可能會說一句：Good Riddance！ 當然，這室醜聞不是這一周才揭發，只是事情急轉直下速度之快、受害人種類之多，都教人感到震驚。英國小報「翻箱倒篋」、旁門左道盡出，為求出位新聞，絕對不是新聞，但是這回《世界新聞報》明顯是過了道德及法律的底線（事件另一名主角Andy Coulson，亦有消息指他會在周五被捕），名聲早已蕩然無存。一如傑智．梅鐸（James Murdoch）的聲明所說： 《世界新聞報》的使命是向別人問責，但卻沒向自己問責（The News of the World is in the business of holding others to account. But it failed when it came to itself.）。 （附帶一提，《衛報》對聲明的「解讀」相當有趣） 不過即使新聞集團「壯士斷臂」，將《世界新聞報》裁掉，甘冒損失可觀的收入－－《世界新聞報》是全英銷量最高的周日報章（最新數據是二百六十多萬份），但幾可肯定的，是事件絕不會就此完結。固然當局的調查仍會進行，但是最重要的，是曾任《世界新聞報》總編、現任新聞國際（即新聞集團在英國出版報紙業務的子公司）行政總裁的Rebekah Brooks，沒有因此事而丟官（消息說她曾辭職但未獲接受），反而是《世界新聞報》的員工被當成「替死鬼」，全部丟了職位。梅鐸兩父子決意保住Rebekah Brooks，員工不滿不在話下，外界亦不滿意（周三的英國國會辯論，議員輪番發炮），亦對新聞集團試圖恢復名聲，相信無甚幫助。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梅鐸兩父子此舉，只可以說是英諺中的Whitewash（掩蓋真相）而已。傑智．梅鐸說，被指違法的行徑「不容於公司」，但是這回被革職的，不只是被指犯法竊聽的「流氓記者」，還有很多行事正派的記者（雖然《世》是小報，但亦是一份屢次奪獎的報章－－今年的British Press Award「揭發真相類」新聞獎，就是由此報憑報道巴基斯坦板球員打假波事件奪得），但是單單將一份報章結業，而令一眾員工「陪葬」，實在說不過去。另一方面，可以預期的是，新聞集團不會白白將周日報章的市場，由他們的對手搶走，短期內再推出新一份周日報章，又甚或是將《太陽報》變成一份一周七日的報章，都有可能（BBC說，新聞集團沒否認），但「話事人」仍然是Rebekah Brooks的話，爭議絕對不會停止。 年屆八十歲的梅鐸，今次舉動不可說不大膽。最有可能的解釋，是為了全力為公司護航，好讓新聞集團全面收購英國天空廣播一事，可以順利通過Ofcom的批核，但是在群情洶湧之下，加上Rebekah Brooks一日不走，要通過恐怕不是易事。老梅鐸過去有不少驚人的傳媒舉動，當年創辦天空電視台，還有近年收購《華爾街日報》等等，都是例子。但是這次他甘願犧牲《世界新聞報》的豪賭，會否收成正果？我不太樂觀。 不過此刻，我最想讀的，是下星期的Private Eye，想看看他們怎拿這次英國傳媒大地震來做文章！]]></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NOTW.20110707.jpg" alt="" title="NOTW.20110707" width="650" height="318"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557" /></p>
<p>有一百六十八年歷史的<a href="http://www.notw.co.uk/">《世界新聞報》</a>（News of the World），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ews_of_the_World_phone_hacking_affair">英國電話竊聽醜聞</a>中，終於被被母公司新聞集團宣布結束，周日出版的那一期，<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media/2011/jul/07/news-of-the-world-to-close">將會是最後一期</a>。英國傳媒說是The end of the &#8220;World&#8221;，但對於被少被竊聽的受害者，又或是對這宗醜聞感到氣憤的人，很可能會說一句：Good Riddance！</p>
<p>當然，這室醜聞不是這一周才揭發，只是事情急轉直下速度之快、受害人種類之多，都教人感到震驚。英國小報「翻箱倒篋」、旁門左道盡出，為求出位新聞，<a href="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1/07/07/us-hacking-tabloids-idUSTRE7663IR20110707">絕對不是新聞</a>，但是這回《世界新聞報》明顯是過了道德及法律的底線（事件另一名主角Andy Coulson，亦有消息指他<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media/2011/jul/07/andy-coulson-phone-hacking">會在周五被捕</a>），名聲早已蕩然無存。一如傑智．梅鐸（James Murdoch）的<a href="http://www.newsoftheworld.co.uk/notw/public/nol_public_news/1347103/News-International-today-announces-that-this-Sunday-10-July-2011-will-be-the-last-issue-of-the-News-of-the-World.html">聲明</a>所說：</p>
<blockquote><p>《世界新聞報》的使命是向別人問責，但卻沒向自己問責（The News of the World is in the business of holding others to account. But it failed when it came to itself.）。<br />
（附帶一提，《衛報》對聲明的<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media/interactive/2011/jul/07/phone-hacking-newsoftheworld">「解讀」</a>相當有趣）</p></blockquote>
<p>不過即使新聞集團「壯士斷臂」，將《世界新聞報》裁掉，甘冒損失可觀的收入－－《世界新聞報》是全英銷量最高的周日報章（<a href="http://www.pressgazette.co.uk/story.asp?sectioncode=1&#038;storycode=47273&#038;c=1">最新數據</a>是二百六十多萬份），但幾可肯定的，是事件絕不會就此完結。固然當局的調查仍會進行，但是最重要的，是曾任《世界新聞報》總編、現任<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ews_International">新聞國際</a>（即新聞集團在英國出版報紙業務的子公司）行政總裁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Rebekah_Brooks">Rebekah Brooks</a>，沒有因此事而丟官（消息說她曾辭職但未獲接受），反而是《世界新聞報》的員工被當成「替死鬼」，全部丟了職位。梅鐸兩父子決意保住Rebekah Brooks，員工不滿不在話下，外界亦不滿意（周三的英國國會辯論，議員輪番發炮），亦對新聞集團試圖恢復名聲，相信無甚幫助。</p>
<p>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梅鐸兩父子此舉，只可以說是英諺中的Whitewash（掩蓋真相）而已。傑智．梅鐸說，被指違法的行徑「不容於公司」，但是這回被革職的，不只是被指犯法竊聽的「流氓記者」，還有很多行事正派的記者（雖然《世》是小報，但亦是一份屢次奪獎的報章－－<a href="http://www.pressgazette.co.uk/story.asp?storycode=46932">今年的British Press Award</a>「揭發真相類」新聞獎，就是由此報憑報道<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Pakistan_cricket_spot-fixing_controversy">巴基斯坦板球員打假波事件</a>奪得），但是單單將一份報章結業，而令一眾員工「陪葬」，實在說不過去。另一方面，可以預期的是，新聞集團不會白白將周日報章的市場，由他們的對手搶走，短期內再推出新一份周日報章，又甚或是將《太陽報》變成一份一周七日的報章，都有可能（<a href="http://www.bbc.co.uk/news/business-14069248">BBC說</a>，新聞集團沒否認），但「話事人」仍然是Rebekah Brooks的話，爭議絕對不會停止。</p>
<p>年屆八十歲的梅鐸，今次舉動不可說不大膽。最有可能的解釋，是為了全力為公司護航，好讓新聞集團全面收購英國天空廣播一事，可以順利通過<a href="http://www.ofcom.org.uk/">Ofcom</a>的批核，但是在群情洶湧之下，加上Rebekah Brooks一日不走，要通過恐怕不是易事。老梅鐸過去有不少驚人的傳媒舉動，當年創辦天空電視台，還有近年收購《華爾街日報》等等，都是例子。但是這次他甘願犧牲《世界新聞報》的豪賭，會否收成正果？我不太樂觀。</p>
<p>不過此刻，我最想讀的，是下星期的<a href="http://www.private-eye.co.uk/">Private Eye</a>，想看看他們怎拿這次英國傳媒大地震來做文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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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李祘（算）把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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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6 Jul 2011 20:27:3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家事國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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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大抵昨晚（周三）的亞視，應該是繼早前億元六合彩後，最多人收看的一晚，因為大伙兒都想知道，他們報道「大江西去」的消息從何而來，但是明明說好了的「特別節目」，在九時半變成韓劇「李祘」，繼後原來標示悼念的黑色台徽，又變回彩色，這回真的是套用友人在Facebook所說的一句：「李祘（算）把啦！」 或曰：這回亞視報道這宗「獨家消息」，有人認為是想試水溫，又或是正如此文所說，是各個陣營的鬥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電視台這回先是受了決策層的壓力，敢冒英雄變狗熊之險，搶閘報道消息，但及後又受了另一些壓力，將本來要大做的消息壓下，先是撤銷特別節目，繼後消息由頭條變成二條。雖說以往有「日月報」八九年錯報李鵬中槍，又或是「方向報系」「提早報道」趙紫陽去世，但是這回電視台的狼狽相，將會隨著網民留下不少證據而廣泛流傳，更何況是公信力盡失？ 當然，此刻「大江西去」的消息，仍未有官方核實。我也開玩笑跟別人說，人總是會一命嗚呼的，只要電視台繼續堅持日日出，月月出，年年出，事件主角總會離去的，到時就會獲得「最後勝利」，但是恐怕電視台早已被人笑至面黃矣。 ＊＊ 不過與同事說起，倒有一個有趣的預測，就是恐怕大眾以至傳媒，都要在未來幾日，圍著這宗新聞團團轉（拜託，不要以為國新辦記者會，會是宣布大江西去的場合，因為此等大事，是要由央視做的！）。此話怎解？熟悉中共政治運作的人，都會知道，但凡重要人物去世之後，最重要的不是及時發喪，而是那篇官方發放的訃告。訃告不但是通知一個人的死訊，而是決定官方對該人一生功過的評論，所以字字皆需斟酌，容不得半點錯誤。 論到「大江西去」，則又可預期，對於前國家級領導人，訃告最後定稿，須由中共的最高層拍版通過，亦即是說，須由政治局常委決定才行。但是由九人組成的政治局常委，此刻卻有一人不在北京，甚至國內，此人就是賀國強。賀國強上周六離開北京，去法國、波蘭、塞爾維亞、阿聯酋及伊朗進行訪問，原訂七月十六日回國，他完成訪問法國後（周三晚的新聞聯播，還播出他與薩科齊會面的片段），已經轉到波蘭，與當地政要會面，直至執筆此刻，仍未有消息顯示他會縮短行程回國。 簡單點說，一個頗合常理的推斷，就是「大江西去」確實與否、以至發布與否的一個指標，就是賀國強何時回京。不過得保險點說，中共決策高層行事之隱密，是廣為人知的，也許我在寫罷此文睡覺以後，周四中午一覺醒來，已是另一個世界，但是在此刻，我會覺得這個推斷是可以採納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enter><iframe width="640" height="390"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Y3LoFASzeYM"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center></p>
<p>大抵昨晚（周三）的亞視，應該是繼早前億元六合彩後，最多人收看的一晚，因為大伙兒都想知道，他們報道「大江西去」的消息從何而來，但是<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272491_10150231511135186_660485185_7569927_6602436_o.jpg">明明說好了的「特別節目」</a>，在九時半變成韓劇「李祘」，繼後原來標示悼念的黑色台徽，<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ATV.Logo_.20110706.jpg">又變回彩色</a>，這回真的是套用友人在Facebook所說的一句：「李祘（算）把啦！」</p>
<p>或曰：這回亞視報道這宗「獨家消息」，有人認為是想試水溫，又或是正如<a href="http://katchukl.wordpress.com/2011/07/06/%E6%B1%9F%E6%BE%A4%E6%B0%91%E4%B9%8B%E6%AD%BB-%EF%BC%9A%E4%B8%80%E9%BB%9E%E6%83%B3%E6%B3%95/">此文</a>所說，是各個陣營的鬥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電視台這回先是受了決策層的壓力，敢冒英雄變狗熊之險，搶閘報道消息，但及後又受了另一些壓力，將本來要大做的消息壓下，先是撤銷特別節目，繼後消息由頭條變成二條。雖說以往有「日月報」八九年錯報<a href="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27/4668789698_1bded25ed1_o.jpg">李鵬中槍</a>，又或是「方向報系」「提早報道」趙紫陽去世，但是這回電視台的狼狽相，將會隨著網民留下不少證據而廣泛流傳，更何況是公信力盡失？</p>
<p>當然，此刻「大江西去」的消息，仍未有官方核實。我也開玩笑跟別人說，人總是會一命嗚呼的，只要電視台繼續堅持日日出，月月出，年年出，事件主角總會離去的，到時就會獲得「最後勝利」，但是恐怕電視台早已被人笑至面黃矣。</p>
<p>＊＊</p>
<p>不過與同事說起，倒有一個有趣的預測，就是恐怕大眾以至傳媒，都要在未來幾日，圍著這宗新聞團團轉（拜託，不要以為國新辦記者會，會是宣布大江西去的場合，因為此等大事，是要由央視做的！）。此話怎解？熟悉中共政治運作的人，都會知道，但凡重要人物去世之後，最重要的不是及時發喪，而是那篇官方發放的訃告。訃告不但是通知一個人的死訊，而是決定官方對該人一生功過的評論，所以字字皆需斟酌，容不得半點錯誤。</p>
<p>論到「大江西去」，則又可預期，對於前國家級領導人，訃告最後定稿，須由中共的最高層拍版通過，亦即是說，須由<a href="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3/6418742.html">政治局常委</a>決定才行。但是由九人組成的政治局常委，此刻卻有一人不在北京，甚至國內，此人就是<a href="http://cpc.people.com.cn/GB/64192/106177/index.html">賀國強</a>。賀國強<a href="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15056359.html">上周六離開北京</a>，去法國、波蘭、塞爾維亞、阿聯酋及伊朗進行訪問，原訂七月十六日回國，他完成訪問法國後（周三晚的新聞聯播，還播出他<a href="http://news.cntv.cn/program/xwlb/20110706/112808.shtml">與薩科齊會面的片段</a>），已經轉到波蘭，<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7/06/c_121632549.htm">與當地政要會面</a>，直至執筆此刻，仍未有消息顯示他會縮短行程回國。</p>
<p>簡單點說，一個頗合常理的推斷，就是「大江西去」確實與否、以至發布與否的一個指標，就是賀國強何時回京。不過得保險點說，中共決策高層行事之隱密，是廣為人知的，也許我在寫罷此文睡覺以後，周四中午一覺醒來，已是另一個世界，但是在此刻，我會覺得這個推斷是可以採納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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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詞目：【變臉】</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1/07/05/253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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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5 Jul 2011 05:22:3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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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左）及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右）某愛國報頭版 同義詞：【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轉（車太）】、【無恥】、【不知所謂】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Wenweipo.A1.20110704.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Wenweipo.A1.20110704s.jpg"></a>　　<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Wenweipo.A1.20110705.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Wenweipo.A1.20110705s.jpg"></a></p>
<p>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左）及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右）某愛國報頭版</p>
<p>同義詞：【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轉（車太）】、【無恥】、【不知所謂】<br />
－</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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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雜記兩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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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6 Jun 2011 20:32:32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卷有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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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一 梁實秋在《雅舍小品》合訂本的後記中曾經寫過，替他出版《雅》的書局，多年來未曾為書登過廣告，連梁實秋本人也覺得奇怪，詢之於書局職員，答曰：「好書不需要廣告。」 多麼豪氣的一句話。不過放諸今天出版業，此話也許會被視為離經叛道的說話罷？ 今日（周日）經過灣仔的天地書店，免不了進內逛逛看看。期間有個不知道算不算科學的一個觀察：就是香港出版的新書，雖然也有打廣告的，好像是在地鐵的廣告版，又或是在書店內貼海報，等等，但是也僅此而已，書本封面封底又或時書腰，很少會有塞上一大堆甚麼名人、專家推薦的語句，打開書本一看，即使是有推薦序，也只是一篇起兩篇止。當然這個觀察，是只限於我有興趣的書目、題材，不能代表全部。 我有這樣的感覺，源於上月去台北短遊時，在書店打書釘時，都總發現很多書籍，都有前述的情況。就拿星巴克老闆舒爾茨（Howard Schultz）講述他回朝重掌公司業務的著作《勇往直前》（Onward）中譯本來說吧，打開書首，要揭五篇「推薦序」才可以入正題，而另一本書《法官如何思考》，除了書本印了誰誰誰人推薦以外，作推薦序的還有法官（在我看來有點不可思議）。就連我買下的《極權的誘惑》，雖然沒有甚麼名人作序，但是也不能免俗，在書底也有好幾多個專家「深情推薦」（上圖）。 或者在台灣，這類靠名人推介的做法，是促進書籍銷量的一種極其普遍的手法吧？當然，書籍種類繁多，要在茫茫書海中殺出重圍，獲得消費者的注意，靠名人的公信力為其背書，對購買者而言仍是有點參考作用的。不過我更在意的，是書籍充斥名人推薦的「題名」，又或是太多的推介文章，倒是有點喧賓奪主了。想起梁文道寫過一篇叫〈腰帶漸寬終不悔〉的文章，當中他寫道： 問題是你再會寫再有公信力，大家老見你為人賜序列陣書腰，人家也會對你生起疑心吧？嫁衣做得多，自己就嫁不出去了，這是千古至理；讀書名人出場太頻，他的信用就得變泡沫。於是出版社以量取勝，十個名人不夠看，我給你來足二十個三十個，似乎泡沫一多就表示底下的暗湧格外厲害。結果書腰越做越大，更顧不上什麼設計，終於成了好些愛書人的心腹大患。 台灣出版的書籍，我的確是很喜愛的：我喜歡它的直排，也喜歡內容沒有不必要（多數是為了政治原因）的刪節，但是正如梁文道所言，推薦太多，反而令書雜亂無章。雖然這樣說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放目書見，在書店「熱門書」、「最新推出」之類的書架上所放的書，十有八九是推薦充斥書腰、書首還有封面封底時，就不禁起疑，這麼多的名人、專家作序，有多少真正是看了全書呢？ 太多的行銷，反而顯得對內文的信心不夠。我承認我老派，但我的確是這樣想的。不知道梁實秋活到今天，又有作何想？ 其二 溫家寶訪英國，參觀MG車廠，看通訊社即時發送的影像，可見溫家寶座駕未抵車廠之前，一眾公司高層－－中國人與外國人－－齊齊列隊大門外。這不是甚麼稀奇時，最令人驚訝的，是這群年齡加起來，足有好幾百歲的人們，手上所持的，竟然是中英兩國國旗－－立時想起領隊人外訪，都總有人安排一群兒童揮舞小旗幟，機械式地叫「歡迎歡迎，熱烈歡迎」的口號。 差遣兒童做這些八股，已經夠噁心的了，安排成年人做，就更加是恐怖。Holy Molly! 不過更有趣的，是看到有電視台報道溫家寶，到訪莎士比亞故居時，竟然說他「到伯明翰，參觀莎士比亞故居」。頓時納罕：莎翁故鄉，何時由「斯特拉福」（Stratford）搬了去老遠的伯明翰（Birmingham）？莎翁泉下有知，也一定「Ｏ嘴」吧？ 但只說是斯特拉福，也不全對，因為全名是「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啊！這個地方我曾經造訪，當年好奇問人，為何流經當地的埃文河，只單叫Avon，得回的答案是Avon已有「河流」的意思，因此不須重覆叫「River River」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其一</strong></p>
<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TW.Book_.Recommendation.jpg" alt="" title="TW.Book.Recommendation" width="750" height="371"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526" /></p>
<p>梁實秋在《雅舍小品》合訂本的後記中曾經寫過，替他出版《雅》的書局，多年來未曾為書登過廣告，連梁實秋本人也覺得奇怪，詢之於書局職員，答曰：「好書不需要廣告。」</p>
<p>多麼豪氣的一句話。不過放諸今天出版業，此話也許會被視為離經叛道的說話罷？</p>
<p>今日（周日）經過灣仔的天地書店，免不了進內逛逛看看。期間有個不知道算不算科學的一個觀察：就是香港出版的新書，雖然也有打廣告的，好像是在地鐵的廣告版，又或是在書店內貼海報，等等，但是也僅此而已，書本封面封底又或時書腰，很少會有塞上一大堆甚麼名人、專家推薦的語句，打開書本一看，即使是有推薦序，也只是一篇起兩篇止。當然這個觀察，是只限於我有興趣的書目、題材，不能代表全部。</p>
<p>我有這樣的感覺，源於上月去台北短遊時，在書店打書釘時，都總發現很多書籍，都有前述的情況。就拿星巴克老闆舒爾茨（Howard Schultz）講述他回朝重掌公司業務的著作<a href="http://www.linkingbooks.com.tw/basic/basic_cart_default.asp?ProductID=149311&#038;companyname=%C1p%B8g%A5X%AA%A9%A4%BD%A5q">《勇往直前》</a>（Onward）中譯本來說吧，打開書首，要揭五篇「推薦序」才可以入正題，而另一本書<a href="http://www.cite.com.tw/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17748">《法官如何思考》</a>，除了書本印了誰誰誰人推薦以外，作推薦序的還有法官（在我看來有點不可思議）。就連我買下的<a href="http://gusapublishing.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06.html">《極權的誘惑》</a>，雖然沒有甚麼名人作序，但是也不能免俗，在書底也有好幾多個專家「深情推薦」（上圖）。</p>
<p>或者在台灣，這類靠名人推介的做法，是促進書籍銷量的一種極其普遍的手法吧？當然，書籍種類繁多，要在茫茫書海中殺出重圍，獲得消費者的注意，<a href="http://blog.sina.com.tw/wuss/article.php?pbgid=12588&#038;entryid=608325">靠名人的公信力為其背書</a>，對購買者而言仍是有點參考作用的。不過我更在意的，是書籍充斥名人推薦的「題名」，又或是太多的推介文章，倒是有點喧賓奪主了。想起梁文道寫過一篇叫<a href="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373265/">〈腰帶漸寬終不悔〉</a>的文章，當中他寫道：</p>
<blockquote><p>問題是你再會寫再有公信力，大家老見你為人賜序列陣書腰，人家也會對你生起疑心吧？嫁衣做得多，自己就嫁不出去了，這是千古至理；讀書名人出場太頻，他的信用就得變泡沫。於是出版社以量取勝，十個名人不夠看，我給你來足二十個三十個，似乎泡沫一多就表示底下的暗湧格外厲害。結果書腰越做越大，更顧不上什麼設計，終於成了好些愛書人的心腹大患。 </p></blockquote>
<p>台灣出版的書籍，我的確是很喜愛的：我喜歡它的直排，也喜歡內容沒有不必要（多數是為了政治原因）的刪節，但是正如梁文道所言，推薦太多，反而<a href="http://mypaper.pchome.com.tw/zen/post/1885706">令書雜亂無章</a>。雖然這樣說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放目書見，在書店「熱門書」、「最新推出」之類的書架上所放的書，十有八九是推薦充斥書腰、書首還有封面封底時，就不禁起疑，這麼多的名人、專家作序，有多少真正是看了全書呢？</p>
<p>太多的行銷，反而顯得對內文的信心不夠。我承認我老派，但我的確是這樣想的。不知道梁實秋活到今天，又有作何想？</p>
<p><strong>其二</strong></p>
<p>溫家寶訪英國，<a href="http://www.gov.cn/ldhd/2011-06/27/content_1893270.htm">參觀MG車廠</a>，看通訊社即時發送的影像，可見溫家寶座駕未抵車廠之前，一眾公司高層－－中國人與外國人－－齊齊列隊大門外。這不是甚麼稀奇時，最令人驚訝的，是這群年齡加起來，足有好幾百歲的人們，手上所持的，竟然是中英兩國國旗－－立時想起領隊人外訪，都總有人安排一群兒童揮舞小旗幟，機械式地叫「歡迎歡迎，熱烈歡迎」的口號。</p>
<p>差遣兒童做這些八股，已經夠噁心的了，安排成年人做，就更加是恐怖。Holy Molly!</p>
<p>不過更有趣的，是看到有<a href="http://mytv.tvb.com/news/newsat630/119886/582#page-1">電視台報道</a>溫家寶，到訪<a href="http://www.shakespeare.org.uk/visit-the-houses/shakespeares-birthplace.html">莎士比亞故居</a>時，竟然說他「到伯明翰，參觀莎士比亞故居」。頓時納罕：莎翁故鄉，何時由<a href="http://www.stratford-upon-avon.co.uk/">「斯特拉福」</a>（Stratford）搬了去老遠的伯明翰（Birmingham）？莎翁泉下有知，也一定「Ｏ嘴」吧？</p>
<p>但只說是斯特拉福，也不全對，因為全名是「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啊！這個地方我曾經造訪，當年好奇問人，為何流經當地的埃文河，只單叫Avon，得回的答案是Avon已有「河流」的意思，因此不須重覆叫「River River」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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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訛傳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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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Jun 2011 15:36:1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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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時電視新聞報道到尾聲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比較輕鬆，無關沉重議題的新聞，讓觀眾心情愉快一點，套用行內的比喻，就是用甜品點綴一下。這些軟新聞當然不只在電視才有，在報紙更加是經常見到，尤其是面向大眾、以銷量為目標的報紙，而不是標榜嚴肅的質報。 不過大家在看這些新聞時，有沒有「這樣的新聞，似乎太『軟』得有點不真實」的感覺？換成英文來表達，就是 &#8220;too good/soft/funny/hilarious to be true?&#8221; 的情況？ 今早無事揭報紙讀，首先在《蘋果》的國際新聞版，發現題為〈俄女全裸與鯨共舞〉的一則新聞。當然，我不是柳下惠，見到如此「誘人」的標題，當然要看看是甚麼東西－－報載，「女海洋動物訓練員阿夫辛科（ Natalie Avseenko）為馴服兩條白鯨，全身赤裸躍進只有-1.5℃的冰冷北冰洋海水，上演了一場優美動人的人鯨共舞。」至於這名女子為何赤裸跳進冰水的原因，是「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阿夫辛科為爭取兩條白鯨的信任」，云云。 二百多字的報道，的確是十分有趣，至少吸引到讀者一看。不過看後意猶未盡，於是循報道末所提供的資料，找到昨日英國《每日郵報》的原文來看看，不過一看就出現疑竇了，怎麼英文報道中，對於該名女子的形容，是「科學家」而非「動物訓練員」？是有人錯譯了麼？於是再用這名「訓練員／科學家」的名字，隨意的在google搜了一下，又給我找到一個俄文網站，多得網上翻譯（雖非百分百準確，但總提供可靠的資訊）之助，再發現其中一篇文章，說明了其實整件事，不是甚麼馴獸，亦不是甚麼科學研究，只是Natalie Avseenko發起的一個影片（或照片）拍攝計劃。 再細讀下去，甚麼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在這個事件的背景下，亦不是真確的描述，因為在文章中，可以見到當中的兩頭白鯨，與穿了保暖潛水衣的人員，有極其親密的互動，更遑論甚麼「爭取信任」，或是 &#8220;taming of the whales&#8221; 以及 &#8220;unique and controversial experiment&#8221; 了。 那麼Natalie Avseenko究竟是何許人？根據網站的介紹，她是一名「自由潛水員」（free diver），不過至於說她是世界冠軍，則又有點可疑，因為在紀錄自由潛水紀的的AIDA網站，她在二零零六年的排名也僅是第二而已（還要只限於俄羅斯！），她也許是對瑜珈是非常在行的，但是若報道單說她是因為習瑜珈，而有在水下閉氣十多分鐘的能耐，那麼就是完全忽視她作為自由潛水運動員的本質。 其實本地傳媒報道這宗新聞的，不只是《蘋果》一份，只消在網上一查就可以發現，其實《東方》、《明報》等，都有相關報道。不過報道都清一色來自《每日郵報》，不過在看了以上的連結之後，我實在有點懷疑，究竟「原文」有多可信。反倒是內地這篇轉載，還更可信一點。 《每日郵報》每天都有類似驟看有趣、涉及動物世界的報道，不少傳媒也喜歡轉載，因為圖片夠大、文字抽述生動、還有－－最重要的－－文章夠短，好理解也。但是在轉載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是不是要囫圇吞棗式的全盤接受，然後不加思索地去翻譯並見報？ 我曾經多次推薦一本叫Flat Earth News的書，當中作者Nick Davies曾經舉出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就是英國Press Association，在零六年世界盃前，發出一條稿子，說一名男子「擔心」英格蘭隊在世界盃表現不好，會令他「情緒受創」，於是向保險公司投保一百英鎊。報道一出，英國以至全球媒體紛紛報道（當然包括本地傳媒！），但是Nick Davies提醒各位，只須靠Google一查就發現，這名男子類似行徑已不是首次，他其實是一名專為互聯網公司作宣傳的公司董事，而為他「承保」的經紀，就是該名男子公司的客戶，以往類似投保事件，都是兩人合作的結果。說穿了，就是宣傳技倆。 Nick Davies寫道：「任何有經驗的新聞工作者－－其實應該是任何有點智慧的人－－一看這篇新聞，都會立即發現，它〔按：前段男子為世盃投保的新聞〕似乎並不太信得過。」（p.49）不過在但求就手，還是趁快的工廠式生產媒體，要考究一番，似乎是太奢侈的事。讀者也沒太在意，因為他們都相信，報紙說的都大抵不會太錯的。說到這裡，不其然想起一名前同事的名言：「報紙寫既野，你都好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UK.Whale.DailyMail.20110616.jpg"></center></p>
<p>有時電視新聞報道到尾聲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比較輕鬆，無關沉重議題的新聞，讓觀眾心情愉快一點，套用行內的比喻，就是用甜品點綴一下。這些軟新聞當然不只在電視才有，在報紙更加是經常見到，尤其是面向大眾、以銷量為目標的報紙，而不是標榜嚴肅的質報。</p>
<p>不過大家在看這些新聞時，有沒有「這樣的新聞，似乎太『軟』得有點不真實」的感覺？換成英文來表達，就是 &#8220;too good/soft/funny/hilarious to be true?&#8221; 的情況？</p>
<p>今早無事揭報紙讀，首先在<a h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蘋果》</a>的國際新聞版，發現題為<a h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617&#038;sec_id=15335&#038;subsec_id=10943028&#038;art_id=15349668">〈俄女全裸與鯨共舞〉</a>的一則新聞。當然，我不是柳下惠，見到如此「誘人」的標題，當然要看看是甚麼東西－－報載，「女海洋動物訓練員阿夫辛科（ Natalie Avseenko）為馴服兩條白鯨，全身赤裸躍進只有-1.5℃的冰冷北冰洋海水，上演了一場優美動人的人鯨共舞。」至於這名女子為何赤裸跳進冰水的原因，是「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阿夫辛科為爭取兩條白鯨的信任」，云云。</p>
<p>二百多字的報道，的確是十分有趣，至少吸引到讀者一看。不過看後意猶未盡，於是循報道末所提供的資料，找到昨日英國《每日郵報》的<a href="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004042/Naked-female-scientist-tries-tame-beluga-whales-arctic.html">原文</a>來看看，不過一看就出現疑竇了，怎麼英文報道中，對於該名女子的形容，是「科學家」而非「動物訓練員」？是有人錯譯了麼？於是再用這名「訓練員／科學家」的名字，隨意的在google搜了一下，又給我找到一個<a href="http://yoga-free.ru/">俄文網站</a>，多得網上翻譯（雖非百分百準確，但總提供可靠的資訊）之助，再發現<a href="http://yoga-free.ru/main/974-yekspediciya-na-polyarnyj-krug-fotootchet.html">其中一篇文章</a>，說明了其實整件事，不是甚麼馴獸，亦不是甚麼科學研究，只是Natalie Avseenko發起的一個影片（或照片）拍攝計劃。</p>
<p>再細讀下去，甚麼白鯨不喜歡接觸人造物料，在這個事件的背景下，亦不是真確的描述，因為在文章中，可以見到當中的兩頭白鯨，與穿了保暖潛水衣的人員，有極其親密的互動，更遑論甚麼「爭取信任」，或是 &#8220;taming of the whales&#8221; 以及 &#8220;unique and controversial experiment&#8221; 了。</p>
<p>那麼Natalie Avseenko究竟是何許人？根據<a href="http://yoga-free.ru/static/yoga-free-project.html">網站的介紹</a>，她是一名「<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ree-diving">自由潛水員</a>」（free diver），不過至於說她是世界冠軍，則又有點可疑，因為在紀錄自由潛水紀的的<a href="http://www.aidainternational.org/competitive/ranking">AIDA網站</a>，她在二零零六年的排名也僅是第二而已（還要只限於俄羅斯！），她也許是對瑜珈是非常在行的，但是若報道單說她是因為習瑜珈，而有在水下閉氣十多分鐘的能耐，那麼就是完全忽視她作為自由潛水運動員的本質。</p>
<p>其實本地傳媒報道這宗新聞的，不只是《蘋果》一份，<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RUS.REPORT.VARIOUS.20110617.pdf">只消在網上一查</a>就可以發現，其實<a href="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10617/00180_027.html">《東方》</a>、<a href="http://news.mingpao.com/20110617/tbv1.htm">《明報》</a>等，都有相關報道。不過報道都清一色來自《每日郵報》，不過在看了以上的連結之後，我實在有點懷疑，究竟「原文」有多可信。反倒是<a href="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photo/2011-06/17/c_121546854.htm">內地這篇轉載</a>，還更可信一點。</p>
<p>《每日郵報》每天都有類似驟看有趣、涉及動物世界的報道，不少傳媒也喜歡轉載，因為圖片夠大、文字抽述生動、還有－－最重要的－－文章夠短，好理解也。但是在轉載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是不是要囫圇吞棗式的全盤接受，然後不加思索地去翻譯並見報？</p>
<p>我曾經多次推薦一本叫<a href="http://www.amazon.co.uk/Flat-Earth-News-Award-winning-Distortion/dp/0099512688/ref=sr_1_1?s=books&#038;ie=UTF8&#038;qid=1308324493&#038;sr=1-1">Flat Earth News</a>的書，當中作者<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profile/nickdavies">Nick Davies</a>曾經舉出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就是英國Press Association，在零六年世界盃前，發出一條稿子，說一名男子「擔心」英格蘭隊在世界盃表現不好，會令他「情緒受創」，<a href="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england/suffolk/4968092.stm">於是向保險公司投保一百英鎊</a>。報道一出，英國以至全球媒體紛紛報道（當然包括<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6/WCup.Insurance.2006.pdf">本地傳媒</a>！），但是Nick Davies提醒各位，只須靠Google一查就發現，這名男子類似行徑已不是首次，他其實是一名專為互聯網公司作宣傳的公司董事，而為他「承保」的經紀，就是該名男子公司的客戶，以往類似投保事件，都是兩人合作的結果。說穿了，就是宣傳技倆。</p>
<p>Nick Davies寫道：「任何有經驗的新聞工作者－－其實應該是任何有點智慧的人－－一看這篇新聞，都會立即發現，它〔按：前段男子為世盃投保的新聞〕似乎並不太信得過。」（p.49）不過在但求就手，還是趁快的工廠式生產媒體，要考究一番，似乎是太奢侈的事。讀者也沒太在意，因為他們都相信，報紙說的都大抵不會太錯的。說到這裡，不其然想起一名前同事的名言：「報紙寫既野，你都好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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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預言揭盡傳媒相</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1/05/12/2473/</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1/05/12/247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1 May 2011 18:43:4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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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雖說無線那套《誰家灶頭無煙火》中，對報館運作的描寫，完全是「得啖笑」，但是今晚（周三）的那一集，片末岳華一句「揭穿神棍真面目，是我們傳媒工作者的責任」，放在現實環境中，實在非常「應景」。 近日台灣鬧得熱哄哄的題目，非關政治、兩岸關係以至民生，而是一名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大師」的預言：一個叫王超弘的人，聲稱根據易經推算，在星期三早上十時四十二分三十七秒，會發生十四級地震，然後就是世界末日。當然，到了現在這一刻，我還可以優哉悠哉的坐在電腦前面打這篇文章，也就是這所謂的「預言」壓根兒沒有發生。地震沒有發生，但是群情仍然洶湧，有人在facebook鼓吹要王老師「阿魯巴」（也即是香港人所說的「Happy Con」），一眾立委也是呱呱叫，要當局處罰王超弘，內政部長也說是研究一下是否要查辦。至於事主本人就仍然口硬，仍然堅持有關預言會在星期三發生。 不論王超弘口中的十四級大地震，有沒有科學根據，但是事件令人發噱（正確點說，是驚訝）的地方，是台灣不少人可以給這一則「預言」而弄得團團轉：王超弘在南投的貨櫃屋，成為遊客景點，還有不少民眾專程在周三去現場見證「歷史時刻」，當然－－唉－－不少得各大媒體連番累牘的報道。打開電視頻道，我只是看中天及東森的新聞而已，這幾天下來，不少篇幅都花在「五一一預言」身上，甚或旁及其他「預言家」的預測，一時之間，我還是為自己在看八卦節目，而非電視新聞！ 現在這場鬧劇完結了，喧鬧過後，可以得出甚麼結論、教訓？第一時間浮在腦中的，就是傳媒的失格。看台灣的傳媒，有一個可愛的地方值得一讚的，就是在報道自殺新聞時，文末都會貼心的提示一句，要大家珍惜生命，又或提供輔導熱線的。但是在這次王超弘「五一一預言」事件中，我看不到傳媒持著一個批判的角度，去報道這宗新聞，反而是在旁煽風點火地，去報道大地震的預言（連預測也談不上！），令事件的溫度不斷上升。從新聞的角度出發，「預言」這種東西，根本不值得一提，因為絲毫沒有事實基礎；但預言引發一種社會現象，好像民眾恐慌時，就有報道的價值，但是傳媒亦應負上責任，去為預言／流言／謠傳作出查證以至批判，不過令人遺憾的，是在我看到的電視媒體中，批判的部分偏少，八卦式的報道超多。 讀過傳播效果理論的人，都會對奧遜威爾斯（Orson Welles）那一套《星球大戰》，在美國引發了大恐慌的典故耳熟能詳，事件亦列為傳媒威力強大論的一個佐證。姑勿論傳播效果猶如銀子彈般強大的說法，有多少可信性，但是在這次預言事件上，媒介鋪天蓋地式的報道，渲染效果一定存在，說到底，還不是為了爭取收視率累事！正如《聯合報》記者所言，「把原本只有極少數人相信的異端說法，當成重大事件報導，傳播成全國周知的社會事件」，令民眾以至當局（官員甚至軍方）都要「被關注」，其實就是一夥兒，一窩蜂去報道「假消息」，把預言當成事實報道，連最基本的查證功夫也沒有做，要打分數的話，恐怕全部都不合格，要重回學堂再修課。 說到這裡，忽然覺得，成為「眾矢之的」的王超弘說，事件是傳媒渲染造成的話，雖是諉過之言，但也不無價值。 論語說，「子不語，怪力亂神」。這次台灣傳媒的非理性報道五一一預言事件，正好繼日本大地震之後，備受抨擊的電視新聞報道方式，為「台灣媒體亂象」再添一筆注腳。不知何時出來的一種說法，指香港的電視業不妨「台灣化」，我會認為，節目台灣化也無不可，我自己也很愛看台灣電視的綜藝節目，但是如果要新聞台灣化的話，那就真的是嗚呼衰哉矣。]]></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雖說無線那套<a href="http://programme.tvb.com/drama/behomefordinner">《誰家灶頭無煙火》</a>中，對報館運作的描寫，完全是「得啖笑」，但是今晚（周三）的<a href="http://programme.tvb.com/drama/behomefordinner/episode/36/#page-1">那一集</a>，<a href="http://mytv.tvb.com/drama/behomefordinner/118390#page-1">片末</a>岳華一句「揭穿神棍真面目，是我們傳媒工作者的責任」，放在現實環境中，實在非常「應景」。</p>
<p>近日台灣鬧得熱哄哄的題目，非關政治、兩岸關係以至民生，而是一名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大師」的預言：一個叫王超弘的人，聲稱根據易經推算，在星期三早上十時四十二分三十七秒，會發生十四級地震，然後就是世界末日。當然，到了現在這一刻，我還可以優哉悠哉的坐在電腦前面打這篇文章，也就是這所謂的「預言」壓根兒沒有發生。地震沒有發生，但是群情仍然洶湧，有人在facebook<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329323.shtml">鼓吹要王老師「阿魯巴」</a>（也即是香港人所說的「<a href="http://evchk.wikia.com/wiki/Happy_Corner#Happy_Corner">Happy Con</a>」），一眾立委也是呱呱叫，要當局處罰王超弘，內政部長也說是<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707/132011051100882.html">研究一下是否要查辦</a>。至於事主本人就仍然口硬，<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329706.shtml">仍然堅持</a>有關預言會在星期三發生。</p>
<p>不論王超弘口中的十四級大地震，有沒有科學根據，但是事件令人發噱（正確點說，是驚訝）的地方，是台灣不少人可以給這一則「預言」而弄得團團轉：王超弘在南投的貨櫃屋，<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707/112011051100090.html">成為遊客景點</a>，還有不少民眾專程在周三<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707/132011051100974.html">去現場見證「歷史時刻」</a>，當然－－唉－－不少得各大媒體連番累牘的報道。打開電視頻道，我只是看中天及東森的新聞而已，這幾天下來，不少篇幅都花在「五一一預言」身上，甚或旁及其他「預言家」的預測，一時之間，我還是為自己在看八卦節目，而非電視新聞！</p>
<p>現在這場鬧劇完結了，喧鬧過後，可以得出甚麼結論、教訓？第一時間浮在腦中的，就是傳媒的失格。看台灣的傳媒，有一個可愛的地方值得一讚的，就是在報道自殺新聞時，文末都會貼心的提示一句，要大家珍惜生命，又或提供輔導熱線的。但是在這次王超弘「五一一預言」事件中，我看不到傳媒持著一個批判的角度，去報道這宗新聞，反而是在旁煽風點火地，去報道大地震的預言（連預測也談不上！），令事件的溫度不斷上升。從新聞的角度出發，「預言」這種東西，根本不值得一提，因為絲毫沒有事實基礎；但預言引發一種社會現象，好像民眾恐慌時，就有報道的價值，但是傳媒亦應負上責任，去為預言／流言／謠傳作出查證以至批判，不過令人遺憾的，是在我看到的電視媒體中，批判的部分偏少，八卦式的報道超多。</p>
<p>讀過傳播效果理論的人，都會對<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Orson_Welles">奧遜威爾斯</a>（Orson Welles）那一套<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War_of_the_Worlds_(radio)">《星球大戰》</a>，在美國引發了大恐慌的典故耳熟能詳，事件亦列為傳媒威力強大論的一個佐證。姑勿論傳播效果猶如銀子彈般強大的說法，有多少可信性，但是在這次預言事件上，媒介鋪天蓋地式的報道，渲染效果一定存在，說到底，還不是為了爭取收視率累事！正如<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329700.shtml">《聯合報》記者所言</a>，「把原本只有極少數人相信的異端說法，當成重大事件報導，傳播成全國周知的社會事件」，令民眾以至當局（官員甚至軍方）都要「被關注」，其實就是一夥兒，一窩蜂去報道「假消息」，把預言當成事實報道，連最基本的查證功夫也沒有做，要打分數的話，恐怕全部都不合格，要重回學堂再修課。</p>
<p>說到這裡，忽然覺得，成為「眾矢之的」的王超弘說，<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330562.shtml">事件是傳媒渲染造成的話</a>，雖是諉過之言，但也不無價值。</p>
<p>論語說，「子不語，怪力亂神」。這次台灣傳媒的非理性報道五一一預言事件，正好繼日本大地震之後，備受抨擊的電視新聞報道方式，為「台灣媒體亂象」再添一筆注腳。不知何時出來的一種說法，指香港的電視業不妨「台灣化」，我會認為，節目台灣化也無不可，我自己也很愛看台灣電視的綜藝節目，但是如果要新聞台灣化的話，那就真的是嗚呼衰哉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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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引證失當の悲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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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Mar 2011 23:32:4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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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日本九級大地震、大海嘯，事發接近三日，仍然不斷有新的片段，揭示當下一刻的情況，看得揪心。死亡數字不斷上升，災區滿目瘡夷，還有不斷傳出狀況的核電廠，只有祝禱所有倖存者，Keep calm and carry on。 大地震發生至今，不少論者都稱讚日本人在面對天災時，依然秩序井然，歸功於不斷演習、訓練的結果，還有應對地震災害而設置的安全、建築法規等。這些措施對於面對地震威脅的地方，都有參考的價值。不過今日（周一）上網，閱讀《中國時報》的網站時，讀到同時《中國時報》系的《工商日報》，題為「民命何辜，誰來救贖？」的社論時，真是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引部分內容如下： 即使已有萬全準備，但日本的地震考驗一波強過一波。回溯上一次造成6,400人慘死的阪神大地震，世事的發展竟與今年有若干相似。阪神地震發生於1995年1月17日；不到1個月後，台灣台中發生64死的衛爾康餐廳大火公安事件；到了當年3月20日，奧姆真理教趁著日本當局忙於災後重建，發動駭人的沙林毒氣殺人事件，造成東洋人心惶惶，陷入世紀末日說（指1999.8.11為末日）的恐慌。衛爾康大火導致當時台中市長林柏榕遭監院彈劾，時任日相的村山富市則在救災上軌道之後，半推半就交棒給橋本龍太郎。 在橋本1996~98年任內，日本終身僱用制度開始崩解、金融機構迭次倒閉，他卻誤判景氣復甦情勢，執意將消費稅從3％調升至５％，致使經濟危機雪上加霜，被認為是日本迄今無法脫離「失落年代」的致命一擊。政策失誤的人禍為害之烈，實比大地震的天災更深遠。 在號稱安檢法令與實務已大幅改善的2011年，台中知名夜店Ala Pub於3月6日發生舞者玩火失控，瞬間奪走9命的慘劇，喚起16年前衛爾康大火的夢魘。5天後的3月11日，宮城大地震引發環太平洋沿岸海嘯強力推移，日本東北地區彷彿被詛咒般遭到無情水火吞沒，核電廠輻射外溢成災，後果不堪設想，災損恐遠大於阪神大震的10兆日圓。 若說這篇社論的主旨，是如文中所指「父母官必須時時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不能有一絲僥倖或搏運氣」的話，那末令人奇怪的是，地震是「不可抗力」事件，怎能於奧姆真理教於東京地鐵放沙林毒氣，以及政府亂加稅的決策失當，混合在一起而談呢？再者，社論執筆人有意將九五年的「地震>毒氣事件」的模式，套用到這一年，意味著地震過後仍會有大事發生，這除了是不科學之外，更錯誤地認為九五年阪神大地震，與沙林持氣事件有前後因果關係，恐怕是對讀者知識的侮辱吧。 但最令人發噱的，是這篇東西不知為何，要拿台灣九五年的衛爾康餐廳大火，以及較早前的台中夜店大火，來套用在文中。即使執筆人想指出，近日事件與當年有點Déjà vu的味道，但正如上段所指出，眾多事件都沒有關連，但硬來說成是「呀，台中大火奪去九命了．然後就日本就地震了」的「強作驚訝」，然後就是「與當年好相似呀」的「開心大發現式」感嘆，除了是比喻失當，暴露無知之外，亦沒有做到為「為官必須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主旨服務的重點。 這次大地震發生至今，有輿論認為，菅直人政府處能危機能力有問題（如周日的《讀賣新聞》社論），但這是不是等於不把人民安危放在首位呢？我不認為。其實這篇文章的執筆人，不用特意趕潮流，拿日本地震來作引子，單單引用台中大火的事件作例就好了。胡亂引用事件，結果就是落得不三不四的下場，那又何必呢？不過這次地震後，在網絡傳得十分廣泛的這一篇文章，文末狠批台灣傳媒報道天災的手法，拿來與這篇令人啼笑皆非的社論，放在一起閱讀的話，得出來的結論，應該是十分有趣。]]></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1/03/JP.Tsunami.20110311.jpeg"></p>
<p><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2011_Sendai_earthquake_and_tsunami">日本九級大地震、大海嘯</a>，事發接近三日，仍然不斷有新的片段，揭示當下一刻的情況，看得揪心。死亡數字不斷上升，災區滿目瘡夷，還有不斷傳出狀況的核電廠，只有祝禱所有倖存者，<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Keep_Calm_and_Carry_On">Keep calm and carry on</a>。</p>
<p>大地震發生至今，不少論者都稱讚日本人在面對天災時，依然秩序井然，歸功於不斷演習、訓練的結果，還有應對地震災害而設置的安全、建築法規等。這些措施對於面對地震威脅的地方，都有參考的價值。不過今日（周一）上網，閱讀<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中國時報》的網站</a>時，讀到同時《中國時報》系的<a href="http://ctee.com.tw/">《工商日報》</a>，題為<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22011031400103.html">「民命何辜，誰來救贖？」</a>的社論時，真是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引部分內容如下：</p>
<blockquote><p>即使已有萬全準備，但日本的地震考驗一波強過一波。回溯上一次造成6,400人慘死的阪神大地震，世事的發展竟與今年有若干相似。阪神地震發生於1995年1月17日；不到1個月後，台灣台中發生64死的衛爾康餐廳大火公安事件；到了當年3月20日，奧姆真理教趁著日本當局忙於災後重建，發動駭人的沙林毒氣殺人事件，造成東洋人心惶惶，陷入世紀末日說（指1999.8.11為末日）的恐慌。衛爾康大火導致當時台中市長林柏榕遭監院彈劾，時任日相的村山富市則在救災上軌道之後，半推半就交棒給橋本龍太郎。</p>
<p>在橋本1996~98年任內，日本終身僱用制度開始崩解、金融機構迭次倒閉，他卻誤判景氣復甦情勢，執意將消費稅從3％調升至５％，致使經濟危機雪上加霜，被認為是日本迄今無法脫離「失落年代」的致命一擊。政策失誤的人禍為害之烈，實比大地震的天災更深遠。</p>
<p>在號稱安檢法令與實務已大幅改善的2011年，台中知名夜店Ala Pub於3月6日發生舞者玩火失控，瞬間奪走9命的慘劇，喚起16年前衛爾康大火的夢魘。5天後的3月11日，宮城大地震引發環太平洋沿岸海嘯強力推移，日本東北地區彷彿被詛咒般遭到無情水火吞沒，核電廠輻射外溢成災，後果不堪設想，災損恐遠大於阪神大震的10兆日圓。</p></blockquote>
<p>若說這篇社論的主旨，是如文中所指「父母官必須時時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不能有一絲僥倖或搏運氣」的話，那末令人奇怪的是，地震是「<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Force_majeure">不可抗力</a>」事件，怎能於奧姆真理教於<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arin_gas_attack_on_the_Tokyo_subway">東京地鐵放沙林毒氣</a>，以及政府亂加稅的決策失當，混合在一起而談呢？再者，社論執筆人有意將九五年的「地震>毒氣事件」的模式，套用到這一年，意味著地震過後仍會有大事發生，這除了是不科學之外，更錯誤地認為<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Great_Hanshin_earthquake">九五年阪神大地震</a>，與沙林持氣事件有前後因果關係，恐怕是對讀者知識的侮辱吧。</p>
<p>但最令人發噱的，是這篇東西不知為何，要拿台灣九五年的<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1%9B%E7%88%BE%E5%BA%B7%E9%A4%90%E5%BB%B3%E5%A4%A7%E7%81%AB">衛爾康餐廳大火</a>，以及較早前的台中夜店大火，來套用在文中。即使執筆人想指出，近日事件與當年有點Déjà vu的味道，但正如上段所指出，眾多事件都沒有關連，但硬來說成是「呀，台中大火奪去九命了．然後就日本就地震了」的「強作驚訝」，然後就是「與當年好相似呀」的「開心大發現式」感嘆，除了是比喻失當，暴露無知之外，亦沒有做到為「為官必須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主旨服務的重點。</p>
<p>這次大地震發生至今，有輿論認為，菅直人政府處能危機能力有問題（如周日的<a href="http://www.yomiuri.co.jp/editorial/news/20110313-OYT1T00036.htm">《讀賣新聞》社論</a>），但這是不是等於不把人民安危放在首位呢？我不認為。其實這篇文章的執筆人，不用特意趕潮流，拿日本地震來作引子，單單引用台中大火的事件作例就好了。胡亂引用事件，結果就是落得不三不四的下場，那又何必呢？不過這次地震後，在網絡傳得十分廣泛的<a href="http://blog.roodo.com/chensumi/archives/15334149.html">這一篇文章</a>，文末狠批台灣傳媒報道天災的手法，拿來與這篇令人啼笑皆非的社論，放在一起閱讀的話，得出來的結論，應該是十分有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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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稀有」的示威</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0/09/26/230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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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5 Sep 2010 21:53:04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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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看到這張在今期《經濟學人》所登的圖片，可以有甚麼「解讀」呢？本人不才，試舉兩例： 一．民主黨終於見容於北京，可以在「國內」大模大樣出來示威，幸甚，幸甚！ 二．原來香港這個「示威之都」，個個星期都有遊行的程度，在老外眼中，還是「稀有」，同志們要加把勁！ 各位有何補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Economist.China_.Protest_20100925.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Economist.China_.Protest_20100925.jpg" alt="" title="Economist.China.Protest_20100925" width="600" height="779"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304" /></a></p>
<p>看到這張在今期《經濟學人》所登的圖片，可以有甚麼「解讀」呢？本人不才，試舉兩例：</p>
<p>一．民主黨終於見容於北京，可以在「國內」大模大樣出來示威，幸甚，幸甚！<br />
二．原來香港這個「示威之都」，個個星期都有遊行的程度，在老外眼中，還是「稀有」，同志們要加把勁！</p>
<p>各位有何補充？</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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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普京要多謝新聞處</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0/09/02/228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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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Sep 2010 16:49: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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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政府新聞處周三晚發稿，有關行政長官訪問俄羅斯行的行程。當中一段如是說： 下午，曾蔭權率領香港經貿代表團三十多名成員與俄羅斯副首相、財政部長Alexei Kudrin會面，就加強兩地財金範疇的合作交換意見，並討論透過兩地證券監管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為投資者提供更佳保障。 按中國外交部網站，古德林（Alexei Kudrin）是俄羅斯「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怎麼新聞處也搞「一國兩譯」？況且Prime Minister一詞，新聞翻譯的慣常做法，是行帝制／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譯為「首相」，否則譯為「總理」，所以英國有「首相」，意大利有「總理」，怎麼新聞處會如此糊塗？ 想來想去，唯一合理的解譯，是新聞處為「總理」普京提早實現夢想，將他改為「首相」，好讓他日後「翻兜」再做總統時，可以「名正言順」大行帝制，圓他的沙皇夢吧！所以說，新聞處的確是用心良苦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政府新聞處周三晚<a href="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09/01/P201009010293.htm">發稿</a>，有關行政長官訪問俄羅斯行的行程。當中一段如是說：</p>
<blockquote><p>下午，曾蔭權率領香港經貿代表團三十多名成員與俄羅斯副首相、財政部長Alexei Kudrin會面，就加強兩地財金範疇的合作交換意見，並討論透過兩地證券監管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為投資者提供更佳保障。</p></blockquote>
<p>按<a href="http://www.fmprc.gov.cn/chn/pds/gjhdq/gj/oz/1206_13/">中國外交部網站</a>，古德林（Alexei Kudrin）是俄羅斯「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怎麼新聞處也搞「一國兩譯」？況且Prime Minister一詞，新聞翻譯的慣常做法，是行帝制／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譯為「首相」，否則譯為「總理」，所以英國有「首相」，意大利有「總理」，怎麼新聞處會如此糊塗？</p>
<p>想來想去，唯一合理的解譯，是新聞處為「總理」普京提早實現夢想，將他改為「首相」，好讓他日後「翻兜」再做總統時，可以「名正言順」大行帝制，圓他的沙皇夢吧！所以說，新聞處的確是用心良苦也。</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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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關於菲律賓事件的幾點隨筆</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0/08/25/2278/</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0/08/25/227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5 Aug 2010 05:14:22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家事國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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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一 菲律賓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血腥落幕。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教人透不過氣，紅十字會收到過百宗求助，實在可以預期。作為香港人，當下的即時反應，要說的要罵的，已經在上一篇說了。過了兩天，我想說一點別的。 我們對今次事件感到悲憤，正正是因為我們親眼看著一宗悲劇，透過電視在我們眼前，活生生的呈現出來，令事件更悲傷的，是我們目睹整件事件的發生過程，但卻只能乾著急，直至槍聲連發、有人傷亡的一刻，縱然我們情緒激動，但是甚麼也做不了。這種「死亡直播」，這種無力感，這種無奈，才是令人感到悲傷的原因。這種情況，近代最經典的例子，就是九一一襲擊，我想當大樓倒塌的一刻，看著樓裡的人隨著建築物坍塌而殞滅，其情其景，與周一晚上的情況，實在差不得太遠。 但這個情景，又是不是應該繼續透過電視、報紙去「重塑」呢？見到電視頻道，不斷的播出一班人質，在周一下午揭開窗簾，露出一臉疑惑、憂心的神色，探視窗外的世界、探視有沒有人來救他們、等待不知何時出現的自由，然後煞有介事的將畫面由彩色轉成黑白，又或是加上「砰砰」槍聲，又或是反覆重覆死傷者的名單，還有那名不知道父母已經離世的少女的訪問，雖則是一方面提醒了我們，菲律賓當局在處理這次事件上，是與外界所期望的相差極遠，但是換個角度看，也不是將恐怖／令人悲傷的一幕，不斷地重演？ 這次事件是一宗悲劇。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說過，悲劇可以「藉由引起憐憫與恐懼來使這種情感得到『陶冶』」（我參考這裡的說法），但是長篇累牘的報道給我們的「情感轟炸」，似乎沒有太多洗滌心靈的作用，反而是鼓動我們的憤、恨多一點。 其二 昨日（周二）下午，不斷地透過朋友及同行的推特，還有Facebook，都得悉這樣的一個「消息」，說其中一名事件倖存者，之所以受到重傷，不是受到槍聲（哪管是挾持者還是警方也好），而是遭當日「解救」的警察，用鎚子擊打旅遊巴玻璃時所擊傷－－這個「消息」之所以流傳，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知從唧裡來的人說，「這是CNN已經證實的報道」。 有前同事在Facebook發問，這個消息是不是真的，有沒有報道的原稿去加以佐證，但是更多的，是一眾網民在網絡奔走相告，但是找了大半天，無論在新聞網站，以及於美國CNN官方網站，都看不到有關的報道。但不管那麼多，人人都信以為「真」，並以將事件繼續發揚為己任。當時我們Facebook寫了一句： 哀悼、悲憤、激動也好，切勿輕信未經確證的訊息，這樣只會無助化解事件、怨忿 對，這次菲律賓警方的確十分不濟，我會甚至用「無能」來形容他們的醜態，BBC這篇專家分析，已經高度概括為何他們應該受到批抨。在網上看到文章，有人認為這是我們不理解菲國國情，不能強以我們的標準來加諸他們身上，但是營救無辜人質，死一個也嫌多，這正是不少人看到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事後強以俄羅斯拯救歌劇院人質事件，都死了百多人來作辯解時，感到怒火中燒的原因－－這是犯了舉例不當的錯誤。 不少香港人感到憤怒，可以理解，但是遊走網絡，看到的更多是無聊人發放假消息、又或是穿鑿附會，來鼓吹市民對菲律賓警方、當局、甚至無限上綱，批評菲律賽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敵視。有人故作風涼話，說出「為何不是全部死光」之類的「人話」，我倒可以理解，因為一樣米養百樣人，這個世界甚麼人都有，有人妄言，我絕不意外，但是好像「CNN」說有人被警方鎚子擊傷（即使現在有醫生說，有傷者被硬件擊傷，仍然是不肯定是被警方鎚子所傷！），甚至是有人張貼圖片，說挾持人質者當日在旅途巴所貼的字貼，其實就是給警方予以「瞄準」用的靶紙，這些言論的始作俑者，還有不加思考、求證，就不斷散佈的人－－恕我難聽一點說－－真是不負責任。 其三 事件發生以後，本地傳媒、官府、市民齊聲一致，說要查明事實、追究到底。這是應該支持的，但是在此刻人人都「火遮眼」的時候，恐怕是即使馬尼拉當局，作出任何報告以至道歉，洶湧的民情－－一個由現代round the clock新聞、加上網絡的「強化」而造成的效果－－都不會輕言接受。雖則老實公道話是，要要看過當地的調查報告，才應作評語，但是我們的情感已經蓋過理智，打從一開始已經判了對方的罪，要抽離客觀的看這件事，或將來的調查報告，恐怕是說易行難－－我也承認，自己也未必有能力做到。 但是情感歸情感，不斷的看到有人說，要將本地菲傭炒光，甚或是在周日要給菲律賓人看點顏色之類的瘋狂言論，這不能不叫人不關注！我們針對的，應該是為何菲律賓警方這麼不濟，而不是誅連九族，將一批人的無能，無限放大說是整個民族的錯，梁啟智今天在 《明報》的文章《別讓怨憤變成種族主義》，值得大家一讀。就算是退一萬步，真的是要採取甚麼行動，亦應是證據陸續浮現（如驗屍等）之後才做，現在硝煙未過就亂發言，並不值得鼓勵。畢竟，怒言最出色，終身以為憾。 其四 但是我們又怎能制些這些情緒爆發呢？打從第一天起，除了罵菲律賓之外，就是罵下亞厘畢道的政府諸官員，說特首照稿讀沒誠意有之、說特首只打一次電話給對方總統，「追問不力」亦有之。這些言論，在新聞組、網上討論區，尤其普遍。但是批評之前，又有沒有想過，官員可以做的有幾多呢？不是為政府護航，但是或者應該切身處地想想，還可以要求他們做多少呢？難道你要特首在一眾記者面前，「爆粗怒屌」才成？ 如果說有一點值得反思的，是我一名朋友在facebook所言，所謂外遊警示制度的「荒謬」。並不是說有大事發生後，賊過興兵將警告級別調升有大問題－－畢竟我們不是先知，不會知道有大事會發生，但是外遊制度只是涵蓋所謂的「港人常到的六十個國家」，是凸顯我們的世界觀是多麼的以自我為中心，及多麼的狹窄，難道伊拉克、阿富汗這些更亂的地方，香港人不會去？又或者－－正如我朋友所質問－－位列黃色警示的伊朗及巴基斯坦，比菲律賓更不安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其一</p>
<p>菲律賓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血腥落幕。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教人透不過氣，<a h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825&#038;sec_id=4104&#038;subsec_id=11866&#038;art_id=14380544">紅十字會收到過百宗求助</a>，實在可以預期。作為香港人，當下的即時反應，要說的要罵的，已經在上一篇說了。過了兩天，我想說一點別的。</p>
<p>我們對今次事件感到悲憤，正正是因為我們親眼看著一宗悲劇，透過電視在我們眼前，活生生的呈現出來，令事件更悲傷的，是我們目睹整件事件的發生過程，但卻只能乾著急，直至槍聲連發、有人傷亡的一刻，縱然我們情緒激動，但是甚麼也做不了。這種「死亡直播」，這種無力感，這種無奈，才是令人感到悲傷的原因。這種情況，近代最經典的例子，就是九一一襲擊，我想當大樓倒塌的一刻，看著樓裡的人隨著建築物坍塌而殞滅，其情其景，與周一晚上的情況，實在差不得太遠。</p>
<p>但這個情景，又是不是應該繼續透過電視、報紙去「重塑」呢？見到電視頻道，不斷的播出一班人質，在周一下午揭開窗簾，露出一臉疑惑、憂心的神色，探視窗外的世界、探視有沒有人來救他們、等待不知何時出現的自由，然後煞有介事的將畫面由彩色轉成黑白，又或是加上「砰砰」槍聲，又或是反覆重覆死傷者的名單，還有那名不知道父母已經離世的少女的訪問，雖則是一方面提醒了我們，菲律賓當局在處理這次事件上，是與外界所期望的相差極遠，但是換個角度看，也不是將恐怖／令人悲傷的一幕，不斷地重演？</p>
<p>這次事件是一宗悲劇。亞里士多德在《詩學》中說過，悲劇可以「藉由引起憐憫與恐懼來使這種情感得到『陶冶』」（我參考<a href="http://raybo.pixnet.net/blog/post/143916">這裡</a>的說法），但是長篇累牘的報道給我們的「情感轟炸」，似乎沒有太多洗滌心靈的作用，反而是鼓動我們的憤、恨多一點。</p>
<p>其二</p>
<p>昨日（周二）下午，不斷地透過朋友及同行的推特，還有Facebook，都得悉這樣的一個「消息」，說其中一名事件倖存者，之所以受到重傷，不是受到槍聲（哪管是挾持者還是警方也好），而是遭當日「解救」的警察，用鎚子擊打旅遊巴玻璃時所擊傷－－這個「消息」之所以流傳，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知從唧裡來的人說，「這是CNN已經證實的報道」。</p>
<p>有前同事在Facebook發問，這個消息是不是真的，有沒有報道的原稿去加以佐證，但是更多的，是一眾網民在網絡奔走相告，但是找了大半天，無論在新聞網站，以及於美國CNN官方網站，都看不到有關的報道。但不管那麼多，人人都信以為「真」，並以將事件繼續發揚為己任。當時我們Facebook寫了一句：</p>
<blockquote><p>哀悼、悲憤、激動也好，切勿輕信未經確證的訊息，這樣只會無助化解事件、怨忿</p></blockquote>
<p>對，這次菲律賓警方的確十分不濟，我會甚至用「無能」來形容他們的醜態，<a href="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pacific-11069616">BBC這篇專家分析</a>，已經高度概括為何他們應該受到批抨。在網上看到文章，有人認為這是我們不理解菲國國情，不能強以我們的標準來加諸他們身上，但是營救無辜人質，死一個也嫌多，這正是不少人看到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事後強以俄羅斯拯救歌劇院人質事件，都死了百多人來作辯解時，感到怒火中燒的原因－－這是犯了舉例不當的錯誤。</p>
<p>不少香港人感到憤怒，可以理解，但是遊走網絡，看到的更多是無聊人發放假消息、又或是穿鑿附會，來鼓吹市民對菲律賓警方、當局、甚至無限上綱，批評菲律賽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敵視。有人故作風涼話，說出「為何不是全部死光」之類的「人話」，我倒可以理解，因為一樣米養百樣人，這個世界甚麼人都有，有人妄言，我絕不意外，但是好像「CNN」說有人被警方鎚子擊傷（即使現在有醫生說，有傷者被硬件擊傷，仍然是不肯定是被警方鎚子所傷！），甚至是有人張貼圖片，說挾持人質者當日在旅途巴所貼的字貼，其實就是給警方予以「瞄準」用的靶紙，這些言論的始作俑者，還有不加思考、求證，就不斷散佈的人－－恕我難聽一點說－－真是不負責任。</p>
<p>其三</p>
<p>事件發生以後，本地傳媒、官府、市民齊聲一致，說要查明事實、追究到底。這是應該支持的，但是在此刻人人都「火遮眼」的時候，恐怕是即使馬尼拉當局，作出任何報告以至道歉，洶湧的民情－－一個由現代round the clock新聞、加上網絡的「強化」而造成的效果－－都不會輕言接受。雖則老實公道話是，要要看過當地的調查報告，才應作評語，但是我們的情感已經蓋過理智，打從一開始已經判了對方的罪，要抽離客觀的看這件事，或將來的調查報告，恐怕是說易行難－－我也承認，自己也未必有能力做到。</p>
<p>但是情感歸情感，不斷的看到有人說，要將本地菲傭炒光，甚或是在周日要給菲律賓人看點顏色之類的瘋狂言論，這不能不叫人不關注！我們針對的，應該是為何菲律賓警方這麼不濟，而不是誅連九族，將一批人的無能，無限放大說是整個民族的錯，梁啟智今天在 《明報》的文章<a href="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824/4/jv9x.html">《別讓怨憤變成種族主義》</a>，值得大家一讀。就算是退一萬步，真的是要採取甚麼行動，亦應是證據陸續浮現（如驗屍等）之後才做，現在硝煙未過就亂發言，並不值得鼓勵。畢竟，怒言最出色，終身以為憾。</p>
<p>其四</p>
<p>但是我們又怎能制些這些情緒爆發呢？打從第一天起，除了罵菲律賓之外，就是罵下亞厘畢道的政府諸官員，說特首照稿讀沒誠意有之、說特首只打一次電話給對方總統，「追問不力」亦有之。這些言論，在新聞組、網上討論區，尤其普遍。但是批評之前，又有沒有想過，官員可以做的有幾多呢？不是為政府護航，但是或者應該切身處地想想，還可以要求他們做多少呢？難道你要特首在一眾記者面前，「爆粗怒屌」才成？</p>
<p>如果說有一點值得反思的，是我一名朋友在facebook所言，所謂<a href="http://www.sb.gov.hk/chi/ota/index.htm">外遊警示制度</a>的「荒謬」。並不是說有大事發生後，賊過興兵將警告級別調升有大問題－－畢竟我們不是先知，不會知道有大事會發生，但是外遊制度只是涵蓋所謂的<a href="http://www.sb.gov.hk/chi/ota/destinations.htm">「港人常到的六十個國家」</a>，是凸顯我們的世界觀是多麼的以自我為中心，及多麼的狹窄，難道伊拉克、阿富汗這些更亂的地方，香港人不會去？又或者－－正如我朋友所質問－－位列黃色警示的伊朗及巴基斯坦，比菲律賓更不安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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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收費台vs阿爺台</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0/06/08/216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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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7 Jun 2010 21:10:4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球必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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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世界盃周五舉行，但－－這應該是不少人的共同感覺－－就總是氣氛缺缺的。有人認為是球星傷的傷，病的病；也有人認為是此地兩個免費電視台，與收費台就轉播的爭拗，導致前者作出「冷處理」，不落力宣傳以免為他人作嫁衣裳；也有人認為是電視直播的賽事愈來愈多，水平亦不提算，令以國家隊為單位的世界盃，水準反而不那麼高的緣故．．．怎樣也好，未來一個月還是要天天看球賽的，那怕要晚晚「捱夜」。 今晚（周一）發現政府新聞署出了一段這樣的稿子，文中引述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說： 經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廣播的國際足協節目，或會侵犯存在於國際足協節目的版權，並可能違反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牌照的條件。．．．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營辦商應避免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的國際足協節目。 住在本港的高樓大廈，而大廈有公共衛星天線系統的，很多都會經電視收看到央視一台的訊號。而早前央視公布的世界盃轉播方案，亦說明了一台將會直播廿五場比賽（全部都是凌晨兩時半的場次），主力播放的頻道是央視五台及央視高清。按照前述電視管理局的說法，應該是那些負責大廈那些公共天線系統的公司們，都要負上不准觀眾收看、甚或截斷訊號的責任吧，不過現時距離世界盃只有四天還不夠，一時間要執行，應該是天方夜譚吧。 換作是持有本地播放權的收費電視台，也不能一時之間，要求所有大廈，全部不准住戶收看央視一台吧。有同事打趣的說，如果有人「膽敢」要截斷央視一台的訊號，他就會到西環的中聯辦「示威」，理由是他不能每晚看到，「中央領導都很忙，中國人民很幸福，外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新聞聯播！況且，打一個比較陰謀論的趣：收費台要阻止「阿爺」喉舌的訊號，是吃了豹子膽麼？ 其實，這也不過是前奏而已。兩年後的倫敦奧運，此地播放權又是落在收費台的手上，而國內的轉播權，當然又是中央電視台。央視播奧運已有很長歷史，兩年前的北京奧運，我們既可以看兩個免費電視台，也可以看央視的訊號（有時兩邊收看，可以同時看到不同的比賽），也不見兩個免費電視台，出來大吵大嚷的，現在收費台連帶政府這麼緊張，還不是一個「錢」字作怪！「阿爺」動不了，又不能阻止央視的訊號「漏」（spill）到了本地，此地官府可以做的，就只有叫負責分發訊號的下游業者「自律、守法」了。 不過嘛，就算叫業者禁得了，今晚其中一個有趣的話題，是深圳梧桐山的電視訊號發射塔，改了央視高清台的發射訊號，此地有數碼機頂盒的人，有機會收到央視高清台的訊號。有人說成功接收到訊號，但我暫時不在此列，禁了公共衛星天線播央視一台，但是阻不了觀眾，用魚叉天線等自家的訊號接收盒，看全程直播的央視世界盃節目，這回收費台也真是頭痛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fifa.com/index.html">世界盃</a>周五舉行，但－－這應該是不少人的共同感覺－－就總是氣氛缺缺的。有人認為是球星傷的傷，病的病；也有人認為是此地兩個免費電視台，與收費台就轉播的爭拗，導致前者作出「冷處理」，不落力宣傳以免為他人作嫁衣裳；也有人認為是電視直播的賽事愈來愈多，水平亦不提算，令以國家隊為單位的世界盃，水準反而不那麼高的緣故．．．怎樣也好，未來一個月還是要天天看球賽的，那怕要晚晚「捱夜」。</p>
<p>今晚（周一）發現政府新聞署出了一段<a href="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06/07/P201006070282.htm">這樣的稿子</a>，文中引述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說：</p>
<blockquote><p>經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廣播的國際足協節目，或會侵犯存在於國際足協節目的版權，並可能違反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牌照的條件。．．．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營辦商應避免接收和再傳送中央電視台的國際足協節目。</p></blockquote>
<p>住在本港的高樓大廈，而大廈有公共衛星天線系統的，很多都會經電視收看到央視一台的訊號。而早前<a href="http://sports.sina.com.cn/c/2010-05-27/13105005857.shtml">央視公布的世界盃轉播方案</a>，亦說明了一台將會直播廿五場比賽（全部都是凌晨兩時半的場次），主力播放的頻道是央視五台及央視高清。按照前述電視管理局的說法，應該是那些負責大廈那些公共天線系統的公司們，都要負上不准觀眾收看、甚或截斷訊號的責任吧，不過現時距離世界盃只有四天還不夠，一時間要執行，應該是天方夜譚吧。</p>
<p>換作是持有本地播放權的收費電視台，也不能一時之間，要求所有大廈，全部不准住戶收看央視一台吧。有同事打趣的說，如果有人「膽敢」要截斷央視一台的訊號，他就會到西環的中聯辦「示威」，理由是他不能每晚看到，「中央領導都很忙，中國人民很幸福，外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a href="http://news.cntv.cn/program/xwlb/20100607.shtml">新聞聯播</a>！況且，打一個比較陰謀論的趣：收費台要阻止「阿爺」喉舌的訊號，是吃了豹子膽麼？</p>
<p>其實，這也不過是前奏而已。兩年後的<a href="http://www.london2012.com/">倫敦奧運</a>，<a href="http://www.olympic.org/en/content/The-IOC/Commissions/TV-Rights-and-New-Media-/?articleNewsGroup=-1&#038;articleId=54949">此地播放權又是落在收費台的手上</a>，而國內的轉播權，<a href="http://sports.cctv.com/20090326/105077.shtml">當然又是中央電視台</a>。央視播奧運已有很長歷史，兩年前的北京奧運，我們既可以看兩個免費電視台，也可以看央視的訊號（有時兩邊收看，可以同時看到不同的比賽），也不見兩個免費電視台，出來大吵大嚷的，現在收費台連帶政府這麼緊張，還不是一個「錢」字作怪！「阿爺」動不了，又不能阻止央視的訊號「漏」（spill）到了本地，此地官府可以做的，就只有叫負責分發訊號的下游業者「自律、守法」了。</p>
<p>不過嘛，就算叫業者禁得了，今晚<a href="http://www.hkepc.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461637&#038;extra=&#038;page=1">其中一個有趣的話題</a>，是深圳梧桐山的電視訊號發射塔，改了央視高清台的發射訊號，此地有數碼機頂盒的人，有機會收到央視高清台的訊號。有人說成功接收到訊號，但我暫時不在此列，禁了公共衛星天線播央視一台，但是阻不了觀眾，用魚叉天線等自家的訊號接收盒，看全程直播的央視世界盃節目，這回收費台也真是頭痛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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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泰利事件說起</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0/01/31/208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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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1 Jan 2010 15:57:1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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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有球必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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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日（周日）中午飲茶時讀《蘋果日報》，國際新聞的頭條，是一早預料得到的：車路士隊長泰利，被英國傳媒爆出，與前隊友布歷治（Wayne Bridge）的女友有一腿。事情如何「多汁」（Juicy），報道已經說了很多，今日英國《世界新聞報》亦有更新的消息，也不在此複述。 這次事件，牽涉的近日鬧得熱哄哄的「超級禁制令」（Super-Injunction）問題。所謂超級禁制令，就是比一般針對傳媒的禁制令（Gag order），手段還要更厲害，就是與訟（被禁止報道）的一方以及其他人，明明知道被禁止報道，但是連「被禁止報道」這件事情本身，也不得加以報道。說這種法律手段成為焦點，主要是因為包括英國廣播公司以及《衛報》等英國傳媒，去年準備報道一宗有毒廢料，在科特迪瓦非法傾卸事件時，代表肇事公司的律師行Carter-Ruck，成功向法院申請超級禁制令，禁止傳媒機構報道事件報告內容（但後來「衰收尾」）。更有趣的是，當日法院向《衛報》頒發禁制令時，連興訟人的身份也以假名代之－－連申請禁制的人也不知道，難怪從新聞自由的角度觀之，超級禁制令所造成的Chilling effect，實在需要正視。 至於今次泰利所申請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不少論者都認為，是對超級禁制令「橫行」潑了一盤冷水，有人說此法寶不再「超級」，亦有人高呼是「常理的勝利」，本地亦有傳媒指出，此事或適用於本港。但是正如《獨立報》的專欄指出，今次泰利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其實技術性原因佔了很大成分：代表泰利的律師，在申請禁制令時，沒有指明要禁的對象（在此案中，是擁有《世界新聞報》的News Group Newspapers），換言之，與訟一方無法在法庭上，陳述要公開泰利私生活的理由，令法律程序無法完成，禁制令自然不成立。當然，作出決定的法官Justice Tugendhat，除了這個理由之外，還舉出其他理據，不過我的看法是，單憑這次判決，就斷言「超級禁制令已死／將死」，似乎是過於樂觀及武斷。 名人私隱VS公眾知情權，是新聞學的老題目。說實在的，泰利「偷食」，似乎與公眾利益不太扯上關係，頂多大家會質疑，泰利經歷此事之後，大家會質疑他是否仍有資格，擔任英格蘭國家隊隊長而已。但今次事件揭示的，是英國愈來愈多人引用《人權法（一九九八年）》，去申請超級禁制令，但是由申請，到法院開庭，以至作出決定，都是在外人看來十分倉卒，甚或是「黑箱作業」的情況下進行－－Private Eye近月不少文章，都有涉及這個題材。欠缺了Due process，成為了這項「武器」反將自己一軍的原因。 英超球員生活「亂七八糟」的新聞，早已是見怪不怪。泰利的事件，只是為這份「事件簿」再添一筆而已。英格蘭領隊卡比路是否將隊長換人，不要再由泰利擔當，我對此沒有太多意見，但問題是換人以後，找誰來做？無論前中後場，都想不到有人勝任這個職務－－恐怕卡比路應該相當頭痛，我這個鐵桿英格蘭球迷，也不得不擔心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0/01/Chelsea.Terry_20100130.jpeg"></center></p>
<p>今日（周日）中午飲茶時讀《蘋果日報》，<a href="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31&#038;sec_id=15335&#038;subsec_id=2756&#038;art_id=13681752">國際新聞的頭條</a>，是一早預料得到的：車路士隊長泰利，被英國傳媒爆出，與前隊友布歷治（Wayne Bridge）的女友有一腿。事情如何「多汁」（Juicy），報道已經說了很多，今日英國<a href="http://www.newsoftheworld.co.uk/">《世界新聞報》</a>亦有<a href="http://www.newsoftheworld.co.uk/news/712686/John-Terry-got-secret-lover-pregnant-at-start-of-affair.html">更新的消息</a>，也不在此複述。</p>
<p>這次事件，牽涉的近日鬧得熱哄哄的「超級禁制令」（Super-Injunction）問題。所謂超級禁制令，就是比一般針對傳媒的禁制令（Gag order），手段還要更厲害，就是與訟（被禁止報道）的一方以及其他人，明明知道被禁止報道，但是連「被禁止報道」這件事情本身，也不得加以報道。說這種法律手段成為焦點，主要是因為包括英國廣播公司以及<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衛報》</a>等英國傳媒，去年準備報道一宗<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2006_Côte_d'Ivoire_toxic_waste_dump">有毒廢料，在科特迪瓦非法傾卸事件</a>時，代表肇事公司的律師行<a href="http://www.carter-ruck.com/">Carter-Ruck</a>，成功向法院申請超級禁制令，禁止傳媒機構報道事件報告內容（但後來<a href="http://zh.globalvoicesonline.org/hant/2009/10/25/4738/">「衰收尾」</a>）。更有趣的是，當日法院向《衛報》<a href="http://image.guardian.co.uk/sys-files/Guardian/documents/2009/10/20/SUPER-INJUNCTION.pdf">頒發禁制令時</a>，連興訟人的身份也以假名代之－－連申請禁制的人也不知道，難怪從新聞自由的角度觀之，超級禁制令所造成的Chilling effect，實在需要正視。</p>
<p>至於今次泰利所申請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不少論者都認為，是對超級禁制令「橫行」潑了一盤冷水，有人說此法寶<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media/greenslade/2010/jan/29/superinjunction-john-terry-trafigura">不再「超級」</a>，亦有人高呼是<a href="http://www.dailymail.co.uk/debate/article-1247370/A-significant-victory-super-injunction-fight-free-speech-goes-on.html">「常理的勝利」</a>，本地亦有傳媒指出，此事<a href="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00131/00180_002.html">或適用於本港</a>。但是正如<a href="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media/press/ian-burrell-press-pounce-on-defensive-error-to-snatch-victory-1883648.html">《獨立報》的專欄指出</a>，今次泰利的超級禁制令被推翻，其實技術性原因佔了很大成分：代表泰利的律師，在申請禁制令時，沒有指明要禁的對象（在此案中，是擁有《世界新聞報》的News Group Newspapers），換言之，與訟一方無法在法庭上，陳述要公開泰利私生活的理由，令法律程序無法完成，禁制令自然不成立。當然，作出決定的法官Justice Tugendhat，除了這個理由之外，還<a href="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8488232.stm">舉出其他理據</a>，不過我的看法是，單憑這次判決，就斷言「超級禁制令已死／將死」，似乎是過於樂觀及武斷。</p>
<p>名人私隱VS公眾知情權，是新聞學的老題目。說實在的，泰利「偷食」，似乎與公眾利益不太扯上關係，頂多大家會質疑，泰利經歷此事之後，大家會質疑他是否仍有資格，擔任英格蘭國家隊隊長而已。但今次事件揭示的，是英國愈來愈多人引用<a href="http://www.statutelaw.gov.uk/content.aspx?activeTextDocId=1851003">《人權法（一九九八年）》</a>，去申請超級禁制令，但是由申請，到法院開庭，以至作出決定，都是在外人看來十分倉卒，甚或是「黑箱作業」的情況下進行－－<a href="http://www.private-eye.co.uk/index.php">Private Eye</a>近月不少文章，都有涉及這個題材。欠缺了<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ue_process">Due process</a>，成為了這項「武器」反將自己一軍的原因。</p>
<p>英超球員生活「亂七八糟」的新聞，早已是見怪不怪。泰利的事件，只是為這份「事件簿」再添一筆而已。英格蘭領隊卡比路是否將隊長換人，不要再由泰利擔當，我對此沒有太多意見，但問題是換人以後，找誰來做？無論前中後場，都想不到有人勝任這個職務－－恐怕卡比路應該相當頭痛，我這個鐵桿英格蘭球迷，也不得不擔心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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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端的是十分和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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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Jan 2010 23:16:52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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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無聊塗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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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國中央電視台今早新聞說，海地首都太子港街頭情況比較穩定，民眾「衛生意識強」，焚燒垃圾「減少病菌傳播」，云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Haiti.Looting_20100119.pn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Haiti.Looting_20100119.png" alt="" title="Haiti.Looting_20100119" width="600" height="390"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077" /></a></p>
<p>中國中央電視台<a href="http://news.cntv.cn/world/20100119/100820.shtml">今早新聞說</a>，海地首都太子港街頭情況比較穩定，民眾「衛生意識強」，焚燒垃圾「減少病菌傳播」，云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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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也論動新聞事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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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0 Dec 2009 05:25:22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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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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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日否決壹傳媒在台灣的新聞台和資訊綜台合的申請。否決原因，當然與早前「動新聞」引發的爭議有關。出於好奇，研究委員會否決的理據，發現也頗堪玩味－－這樣說的原因，是雖然委員會提出的第一個理由，即壹傳媒提供的樣帶，違反「核心價值」一說，是有其法律依據，但是何謂人性尊嚴，卻是一種非實質的東西。換句話說，某程度上，道德在援引此法例的決定上，佔了相當的比重。 無疑，在壹傳媒動新聞引發的風波中，反對壹傳媒做法的團體、組織，以至政府官員，在事件上立下的道德標竿，是高得很的。但想起有人說過，「道德只不過是大多數人的習慣」，抽離一點說，提出反對者，雖是志同道合，但是在反對的過程中，流於情感的宣洩，卻多於提出有力並令人信服的理據。或者正因為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禁止台灣的《蘋果日報》進校，又或是將報紙列為閉架收藏，還有兩度處以罰款，以及傳播委員會否決壹電視的牌照申請，會被人解讀成「戒嚴」下的打擊新聞自由，甚或是對壹傳媒的「清算」。 另外，再讀通訊委員會的理據，雖然第二點第三點，都涉及了法律技術的層面，但焦點仍然是針對動新聞，呈現罪案、風化以及自殺身亡之類的處理方式，以及這些新聞，是否違反「新聞應該無分觀看評級」的準則問題。雖然在解釋中，委員會提出「以戲劇演繹手法，擬真方式呈現，這是類戲劇手法，意即新聞事件動漫化的表現方式」這個概念，但這對於新聞－－我指的是所有新聞－－以動畫形式「再現」時，所涉及的問題及爭議這個命題，卻只是蜻蜓點水式的略略帶過：其實我比較關心的，就是這個議題。 從不諱言，壹傳媒的動新聞，細緻、迫真以至製作，都令人有「哇」一聲的驚嘆／讚嘆。Erynnyes兄說這些是小學級數，實在是過謙了。在最初動新聞風波爆發時，我當時想到的類比，就是無論電視台或是報紙，都一直有在報道中使用動畫／漫畫技術，但是為何壹傳媒的動新聞一出，就惹來軒然大波？莫非是「壹系『例外（易成箭葩）』論」的變奏？不過事情卻非如此．．． 問題還是出在「動畫」這個媒介（medium）的性質身上。正如上段所言，電視報紙也有用動畫，但是它們的在報道的位置／份量，只是屬於輔助的角色。舉個例說，在宗黑里對於海域作案的海盜，針對中國船隻落手但被擊退，事發過程當然沒有人拍下，但是要抽述這個擊退的過程，除了文字／旁述交代，就得用動畫協肋，但是這些動畫的最終製成品，極其量都是「形頗似」而絕非百分之百一樣的，（因為這在報道中的份量，只是為文字或旁述，提供點綴的作用，從來當不了主角－－再者，用上動畫從來都是「末簽」，就是在沒有新聞片段（上簽）或相片（中簽）時，最後被逼選擇的方法。 至於動新聞的情況，就恰好是相反，打從動新聞問世以來，就是標著動畫優先／主導的大旗，在引起爭議的襲擊、風化類新聞中，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片段或照片的新聞事件經過，就全部由逼真度極言的動畫來代勞，反而新聞片段的地位，就沒那麼重要了。 但正正如此，逼真度高，以再現「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的新聞事件經過，成為了（至少在我眼中）動新聞「有問題的原因」。雖說這些動畫片段的素材，可能是目擊者的供詞、記者打探得來的消息等等，但是當中有幾多細節，是「可被證實」的？好像現時聲名已傳至海外的老虎活士片段，或者在大概上，是符合現時已進入公眾領域的描述的，但是當中有幾多是製作人的臆測？再現的過程中，有沒有扭曲、遺漏、刪節？《紐約時報》去周日報道動新聞事件的題目，「新聞與猜測混合一起」，就是最佳寫照。受眾固然不得而知，但是如此逼真的動畫，同時給了受眾一個「近乎真實」的感覺，很可能令受者以為，嗯，這就是事實了。其實這是挺危險的。 動畫可以像真，給人真實的錯覺，但同時間，拿這與實質的新聞片段來比，卻同時有一種抽離的性質。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尤其是電視新聞的人，都知道可以「出街」的畫面，總有一條底線：除非是有非常有力的理由，可以去Justify的，否則血淋淋或是太「核突」（英文俚語裡的Gross可以概括）的東西，可避則避，但是動畫可以披著「模擬」的外衣，以其「psuedo真實」的特質，可以很大膽的去呈現不能出街的情節，所以有人道動新聞的出現，是衝擊新聞道德，也許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有人會說，新聞沒有絕對的客觀，但是我以為，如果是有責任的話，新聞工作者應該盡力避免，將太多的個人情感加進內的（現在是否這樣，就是另一個恐怕是爭請不斷的題目）。但是動新聞的出現及其性質，似乎是主觀成份不合比例的高了，新聞報道是disclosure of facts，但是以動畫新聞，facts的成份有幾多，實在令人不得不帶疑惑的目光。我承認，一說到新聞道德，我就立刻「學院派」上身，被人稱為「保守人士」絕不稀奇，但我想，「保守」並不一定是壞事嘛，有些認為是值得發聲堅持的東西，還是要出聲的，被人罵是道德重整會，也沒有辦法。 與人討論動新聞事件，其中一名朋友說，動畫新聞對電視台，是很大的挑戰。這可能是。尤其是對於年青一代來說，動新聞的出現，是對（他們而言）沉悶不堪的電視新聞，或者是一場革命吧。但是所謂媒體教育，應該是教導受眾，不要囫圇吞棗的，以「可見即所是」的心態，去盲目接受媒體的訊息吧－－或者動畫新聞未來可能大行其道，但是總得有另一把聲音去提醒，當中可能會有甚麼東西要注意的。台灣東森新聞曾有過這樣一篇東西，問到香港人為何對動新聞事件，不太關心似的，但是與其用「法規說」，倒不如說，是我們早已對此麻木、見怪不怪了。 題外話：讀Erynnyes兄有關動新聞的文章，可以感受到，他是挺支持的，不過看到「馬英九總統、郝龍斌市長治下的中華民國、台北市府的社會，竟是充滿了暴力、罪惡、風化罪案，可以給生果報動新聞無盡的題材，那，要負上最終責任的，究竟是生果報的動新聞，還是馬英九、郝龍斌？」時，也感到，這個論調，也未免有點失焦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灣的<a href="http://www.ncc.gov.tw/chinese/index.aspx">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a>，昨日否決<a href="http://www.nextmedia.com/investor/chinese/intro.html">壹傳媒</a>在台灣的新聞台和資訊綜台合的<a href="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51194/IssueID/20091210">申請</a>。否決原因，當然與早前「動新聞」引發的爭議有關。出於好奇，研究委員會<a href="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038;is_history=0&#038;pages=0&#038;sn_f=13258">否決的理據</a>，發現也頗堪玩味－－這樣說的原因，是雖然委員會提出的第一個理由，即壹傳媒提供的樣帶，違反「核心價值」一說，是有其法律依據，但是何謂人性尊嚴，卻是一種非實質的東西。換句話說，某程度上，道德在援引此法例的決定上，佔了相當的比重。</p>
<p>無疑，在壹傳媒動新聞引發的風波中，反對壹傳媒做法的團體、組織，以至政府官員，在事件上立下的道德標竿，是高得很的。但想起有人說過，「道德只不過是大多數人的習慣」，抽離一點說，提出反對者，雖是志同道合，但是在反對的過程中，流於情感的宣洩，卻多於提出有力並令人信服的理據。或者正因為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a href="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20152/IssueID/20091127">，禁止台灣的《蘋果日報》進校</a>，又或是將報紙列為閉架收藏，還有兩度處以罰款，以及傳播委員會否決壹電視的牌照申請，會被人解讀成「戒嚴」下的打擊新聞自由，甚或是對壹傳媒的「清算」。</p>
<p>另外，再讀通訊委員會的理據，雖然第二點第三點，都涉及了法律技術的層面，但焦點仍然是針對動新聞，呈現罪案、風化以及自殺身亡之類的處理方式，以及這些新聞，是否違反「新聞應該無分觀看評級」的準則問題。雖然在解釋中，委員會提出「以戲劇演繹手法，擬真方式呈現，這是類戲劇手法，意即新聞事件動漫化的表現方式」這個概念，但這對於新聞－－我指的是所有新聞－－以動畫形式「再現」時，所涉及的問題及爭議這個命題，卻只是蜻蜓點水式的略略帶過：其實我比較關心的，就是這個議題。</p>
<p>從不諱言，壹傳媒的動新聞，細緻、迫真以至製作，都令人有「哇」一聲的驚嘆／讚嘆。<a href="http://thosewerethedays.wordpress.com/2009/12/06/">Erynnyes兄</a>說這些是小學級數，實在是過謙了。在最初動新聞風波爆發時，我當時想到的類比，就是無論電視台或是報紙，都一直有在報道中使用動畫／漫畫技術，但是為何壹傳媒的動新聞一出，就惹來軒然大波？莫非是「壹系『例外（易成箭葩）』論」的變奏？不過事情卻非如此．．．</p>
<p>問題還是出在「動畫」這個媒介（medium）的性質身上。正如上段所言，電視報紙也有用動畫，但是它們的在報道的位置／份量，只是屬於輔助的角色。舉個例說，在宗黑里對於海域作案的海盜，針對中國船隻落手但被擊退，事發過程當然沒有人拍下，但是要抽述這個擊退的過程，除了文字／旁述交代，就得用動畫協肋，但是這些動畫的最終製成品，極其量都是「形頗似」而絕非百分之百一樣的，（因為這在報道中的份量，只是為文字或旁述，提供點綴的作用，從來當不了主角－－再者，用上動畫從來都是「末簽」，就是在沒有新聞片段（上簽）或相片（中簽）時，最後被逼選擇的方法。</p>
<p>至於動新聞的情況，就恰好是相反，打從動新聞問世以來，就是標著動畫優先／主導的大旗，在引起爭議的襲擊、風化類新聞中，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片段或照片的新聞事件經過，就全部由逼真度極言的動畫來代勞，反而新聞片段的地位，就沒那麼重要了。</p>
<p>但正正如此，逼真度高，以再現「拍不到／沒有可能拍到」的新聞事件經過，成為了（至少在我眼中）動新聞「有問題的原因」。雖說這些動畫片段的素材，可能是目擊者的供詞、記者打探得來的消息等等，但是當中有幾多細節，是「可被證實」的？好像現時聲名已傳至海外的<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fGfVB9kA5QQ">老虎活士片段</a>，或者在大概上，是符合現時已進入公眾領域的描述的，但是當中有幾多是製作人的臆測？再現的過程中，有沒有扭曲、遺漏、刪節？《<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09/12/06/business/media/06animate.html?_r=1&#038;scp=1&#038;sq=apple%20daily&#038;st=cse">紐約時報》去周日報道動新聞事件</a>的題目，「新聞與猜測混合一起」，就是最佳寫照。受眾固然不得而知，但是如此逼真的動畫，同時給了受眾一個「近乎真實」的感覺，很可能令受者以為，嗯，這就是事實了。其實這是挺危險的。</p>
<p>動畫可以像真，給人真實的錯覺，但同時間，拿這與實質的新聞片段來比，卻同時有一種抽離的性質。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尤其是電視新聞的人，都知道可以「出街」的畫面，總有一條底線：除非是有非常有力的理由，可以去Justify的，否則血淋淋或是太「核突」（英文俚語裡的Gross可以概括）的東西，可避則避，但是動畫可以披著「模擬」的外衣，以其「psuedo真實」的特質，可以很大膽的去呈現不能出街的情節，所以有人道動新聞的出現，是衝擊新聞道德，也許就是這個道理。</p>
<p>當然，有人會說，新聞沒有絕對的客觀，但是我以為，如果是有責任的話，新聞工作者應該盡力避免，將太多的個人情感加進內的（現在是否這樣，就是另一個恐怕是爭請不斷的題目）。但是動新聞的出現及其性質，似乎是主觀成份不合比例的高了，新聞報道是disclosure of facts，但是以動畫新聞，facts的成份有幾多，實在令人不得不帶疑惑的目光。我承認，一說到新聞道德，我就立刻「學院派」上身，被人稱為「保守人士」絕不稀奇，但我想，「保守」並不一定是壞事嘛，有些認為是值得發聲堅持的東西，還是要出聲的，被人罵是道德重整會，也沒有辦法。</p>
<p>與人討論動新聞事件，其中一名朋友說，動畫新聞對電視台，是很大的挑戰。這可能是。尤其是對於年青一代來說，動新聞的出現，是對（他們而言）沉悶不堪的電視新聞，或者是一場革命吧。但是所謂媒體教育，應該是教導受眾，不要囫圇吞棗的，以「可見即所是」的心態，去盲目接受媒體的訊息吧－－或者動畫新聞未來可能大行其道，但是總得有另一把聲音去提醒，當中可能會有甚麼東西要注意的。台灣東森新聞曾有過這<a href="http://www.nownews.com/2009/11/26/91-2538514.htm">樣一篇東西</a>，問到香港人為何對動新聞事件，不太關心似的，但是與其用「法規說」，倒不如說，是我們早已對此麻木、見怪不怪了。</p>
<p>題外話：讀Erynnyes兄有關動新聞的文章，可以感受到，他是挺支持的，不過看到「馬英九總統、郝龍斌市長治下的中華民國、台北市府的社會，竟是充滿了暴力、罪惡、風化罪案，可以給生果報動新聞無盡的題材，那，要負上最終責任的，究竟是生果報的動新聞，還是馬英九、郝龍斌？」時，也感到，這個論調，也未免有點失焦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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