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感悟

七一前夕,不得不令人為此城的新聞自由擔心。

《蘋果日報》記者,在採訪胡錦濤視察啟德發展區時,提出有關六四的問題,而被警察帶走問話。雖然聽起來那名記者的問題--我得承認--第一次聽起來,有點像意見的宣示多於提問,但是僅憑一條問題,就將記者帶走,是怎麼樣也說不過去。對,記者的工作是「扒糞」,提出的問題肯定會令受訪者感到難堪,但是這能否構成,警方聲明所「解釋」那樣,是「擾亂秩序」?恐怕是警方擔心,令領導人感到尷尬才是吧!

警方的行為,無理之極。還說他們尊重新聞自由、採訪自由?可別忘記去年「克強之亂」時的黑影事件!早前香港記者協會才公布,八成多新聞自由者認為新聞自由有倒退,經過六月三十日的事件後,相信認同這個說法的記者,只會有增無減。

新聞自由、採訪自由必須維護,且應不以機構的立場、受歡迎程度而有所區分。我這樣說的原因,是看到六月二十九日晚無線的十一時晚間新聞中,記者在九龍天星碼頭就風暴襲港進行現場報道時,遭人「狙擊」的事件。當時在天星碼頭做現場直播的記者,不止無線的記者,還有Now新聞台及有線新聞的同業,但是舉起「六四、七一遊行」紙牌的「路人」,只針對無線的記者,不少人的評估都是,是不滿無線新聞的編採取向--尤其是三年前經歷「是旦男」事件後,現在再出現如此事件,實不難作如是想。

無線新聞直播遭人狙擊之後,在臉書、新聞組、討論區,莫不被事件的短片、截圖「洗版」。我看到的評語,十居八九都是幸災樂禍的心態。當然,我也會認為事出必有因,畢竟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無線新聞近年的編採立場,確有惹人非議、質疑及批評的地方,但是正如黃子華在其中一個棟篤笑中曾說過,香港人是很喜歡看人「仆街」的,在今次事件發生後,在那第一時間的「歡愉」--我亦承認,我也有這樣的「歡愉」--過後,我們亦應該想一下,當時兩人「舉牌路人」不斷逼向做直播的記者,試圖搶佔鏡頭,其本質與帶走《蘋果日報》記者的警員,實際也沒有太大的分別--雖然他們不是甚麼有權有勢的人,不存在警權VS採訪權的對立,但是(無理)妨礙新聞採訪的性質,還不是一樣。

同一種事件,我們不應該親疏有別,因為在這個城市,親疏有別這四個字,早已被玷污。這是我就這兩宗事件的小小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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