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失當の悲劇

日本九級大地震、大海嘯,事發接近三日,仍然不斷有新的片段,揭示當下一刻的情況,看得揪心。死亡數字不斷上升,災區滿目瘡夷,還有不斷傳出狀況的核電廠,只有祝禱所有倖存者,Keep calm and carry on

大地震發生至今,不少論者都稱讚日本人在面對天災時,依然秩序井然,歸功於不斷演習、訓練的結果,還有應對地震災害而設置的安全、建築法規等。這些措施對於面對地震威脅的地方,都有參考的價值。不過今日(周一)上網,閱讀《中國時報》的網站時,讀到同時《中國時報》系的《工商日報》,題為「民命何辜,誰來救贖?」的社論時,真是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引部分內容如下:

即使已有萬全準備,但日本的地震考驗一波強過一波。回溯上一次造成6,400人慘死的阪神大地震,世事的發展竟與今年有若干相似。阪神地震發生於1995年1月17日;不到1個月後,台灣台中發生64死的衛爾康餐廳大火公安事件;到了當年3月20日,奧姆真理教趁著日本當局忙於災後重建,發動駭人的沙林毒氣殺人事件,造成東洋人心惶惶,陷入世紀末日說(指1999.8.11為末日)的恐慌。衛爾康大火導致當時台中市長林柏榕遭監院彈劾,時任日相的村山富市則在救災上軌道之後,半推半就交棒給橋本龍太郎。

在橋本1996~98年任內,日本終身僱用制度開始崩解、金融機構迭次倒閉,他卻誤判景氣復甦情勢,執意將消費稅從3%調升至5%,致使經濟危機雪上加霜,被認為是日本迄今無法脫離「失落年代」的致命一擊。政策失誤的人禍為害之烈,實比大地震的天災更深遠。

在號稱安檢法令與實務已大幅改善的2011年,台中知名夜店Ala Pub於3月6日發生舞者玩火失控,瞬間奪走9命的慘劇,喚起16年前衛爾康大火的夢魘。5天後的3月11日,宮城大地震引發環太平洋沿岸海嘯強力推移,日本東北地區彷彿被詛咒般遭到無情水火吞沒,核電廠輻射外溢成災,後果不堪設想,災損恐遠大於阪神大震的10兆日圓。

若說這篇社論的主旨,是如文中所指「父母官必須時時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不能有一絲僥倖或搏運氣」的話,那末令人奇怪的是,地震是「不可抗力」事件,怎能於奧姆真理教於東京地鐵放沙林毒氣,以及政府亂加稅的決策失當,混合在一起而談呢?再者,社論執筆人有意將九五年的「地震>毒氣事件」的模式,套用到這一年,意味著地震過後仍會有大事發生,這除了是不科學之外,更錯誤地認為九五年阪神大地震,與沙林持氣事件有前後因果關係,恐怕是對讀者知識的侮辱吧。

但最令人發噱的,是這篇東西不知為何,要拿台灣九五年的衛爾康餐廳大火,以及較早前的台中夜店大火,來套用在文中。即使執筆人想指出,近日事件與當年有點Déjà vu的味道,但正如上段所指出,眾多事件都沒有關連,但硬來說成是「呀,台中大火奪去九命了.然後就日本就地震了」的「強作驚訝」,然後就是「與當年好相似呀」的「開心大發現式」感嘆,除了是比喻失當,暴露無知之外,亦沒有做到為「為官必須將人民安危放在第一順位」主旨服務的重點。

這次大地震發生至今,有輿論認為,菅直人政府處能危機能力有問題(如周日的《讀賣新聞》社論),但這是不是等於不把人民安危放在首位呢?我不認為。其實這篇文章的執筆人,不用特意趕潮流,拿日本地震來作引子,單單引用台中大火的事件作例就好了。胡亂引用事件,結果就是落得不三不四的下場,那又何必呢?不過這次地震後,在網絡傳得十分廣泛的這一篇文章,文末狠批台灣傳媒報道天災的手法,拿來與這篇令人啼笑皆非的社論,放在一起閱讀的話,得出來的結論,應該是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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