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鬧劇、悲劇

今日的新聞,忽然文雅,忽然粗鄙:文雅者,是電視台新聞,報道陳偉業等人,在立法會的發言,用上「粗言穢語」來形容他們的語言;粗鄙者,當然是陳偉業與梁國雄,在立法會的發言「仆街」滿天飛,弄得電視台Beep Beep連聲,頻率之高,竟也有一點喜劇成分。

不過由喜劇轉調至鬧劇,當數曾蔭權的一番話。他在立法會是否用上「狗up」二字回應議員,即使傾向認為他「爆粗」的成份居多,但總也有合理懷疑的餘地,不過真的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一句「其中一個缺點是當辯論得緊張時,我會說得太快,有時會失音,失了準繩,但講粗口並不是我的習慣」,就實在顯得瓜田李下,畫蛇添足。我從不介意人激動時講粗口,我自己也說,尤其是觀看球賽的時候(寫blog也爆粗,何況看?),是說了就認罷,還是扭怩作甚!至於「從沒有聽過這樣的詞彙,也不會講這樣的詞彙」,真的是打死也不相信--至少是前半句!

都說此時此地,政治講求化妝,或換個說法,就是在解決問題的眾多方法中,選出代價最少,收效最多的方法(或至少看來如此)。特首的話,在道歉與不道歉之間遊走,其實收效可以有幾大?相信這番言論,給人的觀感,就是他在掩飾其詞,反顯心虛!如果他乾脆道歉,稱是一時失言,用上粗口回敬「尊貴的」議員,那倒顯得他光明磊落,至少是肯承認自己有問題,對比今天在議事堂,還要質問甚麼是「粗口」的議員,更顯高下。現在呢,就只給人虛偽的感覺。

早前與當官的朋友把杯,當時衝動說了一句:現在的官員,就是明知前面有一個「窿」,人人都說前面有危險,不是踏進去,但是最後也是踏中,死得轟轟烈烈。住在下亞厘畢道的特首又如何?就是明明有機會扳回敗局,最後還是自己丟失了機會,這就是公關失敗、特首辦的政治化妝師失敗。「狗up」事件不說,就好像農曆新年前,落馬洲那場六死交通意外罷,本來一早抵達現場慰問家屬,就是「得分行為」,但在轉眼間,就見他笑口滿面,到花市參觀,坐在電視機前的我們,總不免大嘆機會就此浪費。

轉過頭,陳偉業及梁國雄,今天在議事堂的表現,又怎樣說?當然,看到官員辦事能力如此低下、不堪,有時我也想回應一句粗口鬧他們,不過看到電視的片段,難免令我思疑,今日那些「仆街」連珠爆發,為講而講的成份,似乎多於情感的宣洩。或者有人認為,兩人的行為,突顯主持會議的議員,及列席的官員的虛偽,但是重覆用同一策略,效果應該是減弱而非更強罷,搞不好,還會給人一種過量的印象,套用台灣那邊的用語,就是「太超過了」。我不是站在道德高地,批判他們的行為--況且我沒有這樣的條件--不過若讓人感到太超過,策略是成功還是開始出問題?社民連三子在立會別樹一幟,的確吸引不少支持者,但是長此下去,還有甚麼技倆去維繫?是不一是一場鬥測試市民容忍的底線,還是物極必返先出現的遊戲?

不過真正的可笑,是「仆街」一出,官員、議員圍之起舞。圍著一個禁忌語而團團轉(有人認為仆街不是粗口,我倒認為,在一般環境中,說它是「禁忌語」應該是正確的描述),也真夠無聊--還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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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to “喜劇、鬧劇、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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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英年講「條條揈」我都未話佢啦真係!佢仲要正仆街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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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kita,那句「條條揈」,真係有名堂,係彭志銘話嘅。我知,因為買咗佢本書做聖誕禮物送俾人。

    如果扑街都算係粗口的話……我自首,我唔只好會講粗口,簡直是爛口,字字草泥馬。

    但如果扑街那個程度都算是粗口的話,那麼為甚麼「xup」(我部電腦打不到那個廣東字)不算是粗口?當日我在.現.場,聽,你唔好呃我話transcript話那句叫「鬥up」。我接受到人講「xup」,我真係接受到,即使佢係高官,無理由歧視佢唔准佢講,但係接受唔到有人死撐話自已無講過。

    另一方面,一個政黨只係靠粗口爛口維生,又真係好灰。好懷念長毛成日只係會入JR那些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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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乾脆道歉,稱是一時失言,用上粗口回敬「尊貴的」議員,那倒顯得他光明磊落,至少是肯承認自己有問題

    特首不肯道歉,止蝕離場,只有不斷被人在此問題上攻擊,做政客要做到曾生咁愚蠢,難得!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7.0 on Windows Windows XP

    社民連三子在立會是小眾代議士,其暴光程度及爭取話語權的能力,與其代表比例不成正比。由於議會規則由大我訂定,如果純按議會規則辦事,他們只能是舉手機器,甚或不時需要犧牲小我,以至最後泡沫化;或為人收編,或被政府招安。觀乎社民連近日民調並未此而衰減,可見佢哋嗰套嘢work。生活語言,大都約定俗成,只要為所屬社群認可接受便可。找甚麼教授、古籍,尋根溯源,以示權威、雅致,是脱離現實的頭巾想法。往日my fair lady 聞粗鄙英語要作狀昏倒;今時代進步,區區市井用語,雖未至雅典入文,但鏗鏘有力,怨毒之意表露無遺,豈不快哉。言部分小市民所不敢言也。

    當權唔妥社民連已久,就是等待對方「PK」一刻,糾合社會力量,一舉殲滅之。用心之良苦,豈能不察?苟若當權得逞,文字慾隨時泛濫:「仆街」唔講得,「PK」又如何?「PK」又唔得,「爬街」又怎樣?「爬」字近日經總理引用,在換屆前,相信有人敢郁毓文,都怕冇人敢郁嗰個字。文字之雅與不雅,牙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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