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蛇添足反累事

工作多多少少與翻譯有關。一直覺得,若然一個未看過原文--語言寫成的東西--的人,在對最初的文本一無所知的情況下,看到譯文也可以懷著百分之一百信心說,「這段東西寫錯了,譯錯了」的話,那末譯者在這段文字的工夫,可算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了。不幸地,本年看過好幾本國內譯的書,都給我遇上這個情況。

這裡的忠實讀者都會知道,本人是村上春樹作品的擁躉,亦同樣地對台灣那邊賴明珠的翻譯有點意見,不過國內的林少華也好不了多少,兩者擇一,只能說是「兩害取其輕」的情況,也只有被迫選擇賴明珠的譯本,對林少華的譯文避得老遠。不過最近一口氣購入三本台灣時報出版、賴明珠譯的《村上朝日堂》系列,卻給我在讀到最後一本《村上朝日堂嗨嗬》(以下簡稱《村》)的末部時,竟然看得我雙眼反白!

事情是這樣的:在《村》的其中一篇<歌劇之夜(2)>中,村上談到了在英國觀看歌劇的經驗。如果沒有推斷錯誤的話,他所說的倫敦觀劇經驗,就是在紀錄村上與其太太,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在歐洲生活的三年的書《遠方的鼓聲》(賴明珠譯,台北:時報出版,二零零零年)中,有關他在倫敦生活的一個月的<倫敦>那篇(《遠》頁二八五至二九二)。理由是他在<倫敦>裡寫道:

還去了看歌劇柴可夫斯基的《尤琴奧尼金》芙蕾妮主唱),和布瑞頓(Britten)的《比利.巴德》(Billy Budd)。兩次都很棒,因為在別的地方寫過了所以在這裡割愛。(頁二九零)

村上所指的「別的地方」,就是《村》中的歌劇之夜中,他要買四十八英鎊的票去看的《尤琴奧尼金》的那篇文章。

在確立了兩篇文章之間的關係後,就要談到大要我的命的那一段文字。其實嚴格點來說,那段文字不是村上的文字,而是賴明珠自己所添的「附注」--她在<歌劇之夜(2)>的文末加了一個注:

一.這裡的小說指的是《挪威的森林》。村上在希臘和羅馬把這部小說繼續寫完,到倫敦做最段的修正後交稿給講談社出版,成為他最暢銷的代表作。(頁一五四)

附注中「這裡的小說」是指村上在文中「在那裡一點一點地把小說做最後的修正」(頁一五一)。但是村上所寫的「小說」,卻絕不是賴明珠所言的《挪威的森林》,而是《挪》之後的《舞舞舞》,村上春樹亦在<倫敦>中寫到,他在倫敦將列印出來的《舞.舞.舞》小說原稿寄到東京(頁二九二)!也即是說,好好的不加任何附注還好,這樣加了以後,卻搞出一個大烏龍,大錯處。

要怎樣證明呢?其實,村上春樹本人也在<倫敦>中寫得十分明白:

我在這個房間寫完《舞.舞.舞》這本長篇小說。一面用收錄音機聽音樂,眺望著窗外的Abbey Road,每天每天都啪搭啪搭地繼續敲著文字處理機的鍵盤。(頁二八六至二八七)

《遠方的鼓聲》與《村上朝日堂嗨嗬》都是由賴明珠譯的,以賴明珠譯了那麼多年村上,相信也是半個村上專家,為甚麼可以這麼糊塗,弄出這麼大的大烏龍?--如果有人認為,也有可能是村上自己在<倫敦>的筆誤的話,也可以看看他在《遠》中有關《挪威的森林》的文字吧:

我打電話給講談社的木下陽子小姐,告訴她小說可以算是完成了,她說四月初波隆納(Bologna)有畫冊樣本書展,講談社國際室的人會去,如果能在那裡把原稿直接交給他是最好不過了。...

從第二天起我立刻開始著手第二份修改稿。把寫在筆記簿和信紙上的原稿,從頭開始全部重新改寫過。四百字稿紙九百頁份量的原稿用原子筆全部重寫。...第二稿在三月二十六日完成。心想在波隆納的書展前非完成不可,寫得很急,因此最後右腕已經痲痺幾乎不能動了。...

接著又沒時間休息地進入在第二稿上再一次用紅筆仔細修正的作業。結果全稿定稿完成,並加上《挪威的森林》這書名,是在前往波隆納的兩天前。...在這「Villa特雷科里」寫小說的期間,我除了這本小說之外,完全沒有寫任何其他文章。既沒力氣寫信,連日記也很少寫。(<特雷科里宅>,《遠方的鼓聲》頁一七七)

熟讀村上作品及其創作過程的人都會知道,《挪威的森林》是在希臘動筆,羅馬完成的,他交稿的地點,就是如上段所言般的意大利波隆納(即我們所說的博洛尼亞),村上也在《遠》中那篇<到梅塔村的途中>開首寫到,「我在波隆納把《挪威的森林》原稿交出去後,決定暫時優閒地讓身心休息一陣子」(《遠》頁一八五)。至此,也可從多個角度,證明搞出大頭佛的賴明珠,在<歌劇之夜(2)>中自行添加的譯注中,那本小說一定不會是《挪威的森林》了吧。

如此嘮叨寫了一大堆文字,為了一個附注的烏龍,一個錯誤,或者有人會認為是小題大做,是逮著一個小錯處然後大做文章,然後自己洋洋自得。但是作為一個多多少少都與翻譯工作扯上關係的人,我更相信的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窩粥」的道理,況且,賴明珠作為中譯村上春樹作品的老手,這樣如此大意的錯,對我而言是太過驚嚇了,她也實在太不小心--還是標題那句話,「畫蛇添足反累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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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畫蛇添足反累事”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2.0.0.11 on Windows Windows XP

    「如此嘮叨寫了一大堆文字,為了一個附注的烏龍,一個錯誤,或者有人會認為是小題大做,是逮著一個小錯處然後大做文章,然後自己洋洋自得。」

    能如此執著於細節的讀者,愈來愈少了。如果我是作者或譯者,真希望有多些像你這種「嘮叨」讀者!現在,絕大多數的人都將「求其啦」「是但啦」掛於嘴邊,小事如是,大是大非的問題,竟亦如是!

    翻譯的問題,我以為,值得嚴肅對待。謝謝你花了那麼多時間去為這本新書找碴,做得好!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7.0 on Windows Windows XP

    我反是覺得林少華的譯本通順一點。不過看了賴明珠多年,早熟習了她獨特的句法,腦海中已經將她的文筆和村上混成一體了。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2.0.0.11 on Windows Windows XP

    講古佬:你這樣想我固然歡迎啦,但之前這裡也曾鬧出我指出某「才子」的錯誤,遭其粉絲圍剿的事件,所以要這樣寫買個保險,嘻嘻。

    orangutan:最初接觸林少華的譯本,也是覺得不錯的,不過後來愈讀愈發現他太多「硬傷」,終究還得轉回看賴明珠的版本,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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