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概兩周前的時間,與一班Blog界友好晚飯,席間談到了Twitter這回事。我問在座中有玩Twitter的人,究竟為甚麼會玩這個東西,得到的答案包括:不像IM般要即時回覆、可以隨時想寫就寫,比經營一個Blog post容易,等等。我當時「斬剃截鐵」地說:「唉,我想我還是不玩的了。要經營一個Blog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再花時間在Twitter這個Mini Blog?恐怕是兩頭也顧不了!」
嘿,人性是多麼的脆弱。我昨日終於經不起誘惑,在Twitter開了一個戶口,與其他人「唧唧細語」去也。有人說我「終於下海」,也確是夠貼切的。
Twitter被定性為Micro-blogging。記得以前曾經寫過「想『泊』就『泊』」這回事(當時並未深究,只是從翻譯的角度著手),既然「泊」這回事是提倡隨意、在沒有科技門檻的限制下,讓人更容易的發表自己的所見所想,那麼講求更簡化的Twitter,為甚麼會這樣的紅火?是純粹另一種友朋之間的通訊工具?還是搞Blog的門檻仍是相當高?
如果從「想泊就泊」的角度出發,我自己用了一天的觀察,我也會說Twitter也真的可以十分「率性而為」的。這主要是我在瀏覽器中加了用於Twitter的插件。如果大家留意我那個版面的話,大家也會發現我的確是一個廢話多多的人,Twitter正是反應了我那時那刻的思緒狀態的產物。比較文藝腔一點的說法,是「殘章」之類、突然在腦海中掠過的閃念。這些東西,對我而言是沒有可能在本Blog中出現的--不是不可能,只是我自己會覺得怪,大家看到也會嚇一跳。
得坦白招認,風格這回事有時會成為一個「枷鎖」。我自己在這裡慣了寫長篇大論,即使上一篇在最初名為「短打」,但結果仍是寫得極長。我這個人就是這樣,一埋首電腦前為Blog發文章,寫呀寫呀就不知寫到那裡去,總是覺得「還是說得不夠清楚」,不完全交代不可。但是也逐漸發覺,這樣子的寫法有點像勞累活,正是風格決定了本Blog的形式,而要維持這個形式,卻又開始有點不快。這裡寫的是要見人的文章,少不免有這樣的感嘆。
簡單的二分法視之,這裡是--容我自大一點,用上很「浩大」的詞語來說--我經過「思考」的產物(縱然夏天炎熱,近日本人不太用腦思考),而Twitter那邊,是隨意的Knee jerk reaction。自我安慰一點看,是先有後者,經積累而成為前者的文章,不過始料不及的是「想泊就泊」的對象,是會變成Twitter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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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昨日引起我加入Twitter陣營的「導火線」,是我看到一眾玩Twitter的朋友,都爭相數篇文章,我看過他們所說的文章,再追溯到此篇、這篇和那篇,不敢說看得明白,只是覺得數月前「公海/鮮奶」之間的爭論,現在又以另一形式重現,真是有點不可思議。
我一直天真的以為,Blog這回事是一個Level field,除非是早有名氣的人高調「投網」,或自己是願意將自己最私密的一面(我所指的是個人資料)公昇一前,否則人人都不知道對方是啥,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自己私營自己的一片小天地,寫得好就自然有人賞識。所以我看到上列的文章時,我第一個反應是:為甚麼搞成這樣?
我還是老實的覺得,Blog這回事還是為自己的,只是你願意在滿足自己時(還不是一個Self-satisfaction process!),也願意同時公開讓別人來看的--別人來看,不能強求,是緣。余秋雨在《文化苦旅》的後記曾說:
「既然如此,我這些零篇散章的出版也仍然是一種僥倖。許多因不趨時尚而投遞無門,或因拒絕大刪大改而不能付梓的書稿一定會比它好得多。能僥倖就僥倖了吧,讀者諸君如果不小心碰到了它,那就隨便翻翻。」
(台北:爾雅出版社,一九九二年,頁五一四)
曾幾何時,我也介意為甚麼我「嘔心瀝血」寫的東西,回應會這麼少,也看著Sidebar中的feedburner訂閱人數,會為甚麼有時突然暴跌,或擔心不比其他人多。但是自問一句,這樣做的目的在哪呢?有多人訂閱,間中來一兩句讚美,當然是感覺良好,但是要為名為利甚或「名士」而經營Blog,好像又有一點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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