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will always have Paris

 

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坐了二十三天監、在周二出獄的帕里絲.希爾頓,又何嘗不是一名「烈女」?她當日提早放監引來群情洶湧,拉回法庭再入獄時哭成淚人,還要在庭上大叫 “It’s not right!” ,昨日放監時則一臉風騷,夜半放監變成一場秀。除了一句「人生如戲」之餘,恐怕只有電影《芝加哥》的宣傳用語 “If you can’t be famous, be infamous” 可以形容這個場面了--也應該只有像洛杉磯的城市,才會有這樣的「秀」上演!

無論是聲名遠播還是聲名狼藉,看來帕里絲都從中獲益不少。雖說她最初入獄三日就可以轉為在家囚禁,引來輿論一片嘩然,但是我們還不是照舊追看電視新聞,留意事件的最新發展?由入獄後接受的訪問,還有出獄後「處女訪問」花落誰家的風波,說到底也只是增加她的名氣,為她日後繼續搵大錢鋪路而已。

說起來,帕里絲希爾頓的出獄後的訪問,最初傳是美國廣播公司奪得,還有風聲說是由Barbara Walters出馬訪問,但是中途忽然殺出程咬金,由全國廣播公司--還要是用一百萬美元的代價--搶走。雖然全國廣播公司否認此事,但是卻早已給《紐約郵報》上周五的標題 “So Crime DOES Play” 高度概括了。現時訪問權由CNN的Larry King奪得,電視台及希爾頓家的代表都說中間不涉金錢交易,但是名氣提升也就是必然了。

“Crime DOES play” 。傳媒緊貼帕里絲入獄前後的新聞,無非也只是追著她既是celebrity,同時也是一名有錢女的身份而來。當我們早前驚訝她可以在入獄後三天極速「出獄」,然後在她被法官扔回監獄一刻「鼓掌稱慶」時,又批評在司法部門的官員只顧討好富人名流的時候,出發點也是一個「錢」字。但是在我們似乎出於仇富心理,來對帕里絲的Saga作壁上觀時,在另一個大城市芝加哥,卻有一宗與錢及名流的官司--Hollinger集團的前主席、曾擁有《芝加哥太陽時報》、多倫多《國家郵報》、英國《每日電訊報》等報章的大亨布萊克(Conrad Black),被控詐騙等商業犯罪的官司,即將進入陪審團審議階段。代表布萊克的律師早前作結案陳詞,有幾個很「亮眼」的理由,其中一個就是警告陪審團,不要因為布萊克「有錢」而對他有偏見。

不過最精采的一句,還是布萊克在律師在上周二所說的理由:「布萊克是與別不同的。他是一個有錢人。不過在美國,你們是不會因為一個人有錢而將他定罪的。」( “Conrad Black is different. He is a rich man. But in American you do not convict someone for being rich.” )兩件事件或多或少也牽涉到「錢」的成份,不過用途南轅北轍,這個對比也真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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