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雜碎

還以為「和平」是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東西。如果有人說,昨晚(周六)的示威已經「算是和平」的話,或者我們真的要再學習。又或者,真的是國情不同使然,和平的詮釋亦有不同。

騷亂、暴力、鎮壓、等等,各有不同的說法。但是我看了整晚新聞的感覺,結終還是不能接受暴力抗爭的方式。更不能因為聲稱遭剝削(事實是否如此,我自己也有懷疑),又或者認為世貿組織不應存在,就可以將暴力行動合理化。示威者用上長木棍追打警察(中環廣場外的情況)等等的行動有理,警方使用催淚彈將示威者趕回就是暴力鎮壓的論調,對不起,這句話過不了自己那關。

記得大學二年級時,系內發生了一件涉及所有同學「未來」的事件,那時為了誰得益,誰「蝕底」拋得面紅耳赤。也記得系內留言版有一句相當精采:「有著數就係公平,冇著數就係唔公平」。同樣地,這句話可以引用到現在的情況。

近數月,總有以下的感覺:
一.凡是政府所做的,必是壞事;
二.凡是商家所做的,必是害人;
三.凡是主流媒體報道的,必是錯的;
四.因此,凡是要打倒前三者的,無論做甚麼,必都是對的。

我看到的是,兩方面都是在隱惡揚善,兩者都不可取,僅此而已。

思緒紛亂,未能整理,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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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Responses to “炒雜碎”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1.0.7 on Windows Windows 2000

    完全認同,特別是網路上一面倒的言論,有點不理性,很多人跑到示威區去「目擊」第一手資料,然後回來說出自己感受,可能吸了兩口催淚氣體,就覺得警察過份,也沒有想過示威者如何傷害香港的警察,作為警察的家人和朋友,看到報導也只能急焦地等待他回家報平安,要是世貿不是在香港舉行,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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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感,每個人都說為了平等、公義而作出行動,但其實每個人的平等、公義都是以自己的既得利益原則而定。

    政府、商家故然有自己的利益和立場,我們市民聽的時候不會照單全收。主流媒體說得過份了,我們亦會自行調節。(以為市民常被政府商家媒體誤導的人,其實根本看不起真正的民間智慧。)所謂獨立、非政府、非牟利和民間的團體,甚至個人,也並不是都一定公平公正,毫無預設立場。

    有預設立場也不緊要,但當預設立場與發展事實有距離的時候,我們可不可視而不見,裝作不知,甚至顛倒是非?藉此保守自己的預設立場。

    我只知道,如果現在的南韓示威者的暴力是正確的話,那非洲和南美的農民就應該火燒灣仔,或射殺幾個平民,因為他們連派一千幾百人來港的盤川都沒有,他們除了幹幾件極恐怖的事,喚起國際的關注,別非他法。

    當知識分子都認為暴力是合理的話,沒有讀過幾本書的我還有甚麼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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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失為一反思八九六四悲劇的角度. 或因我對人性絕望使然, 覺得你提及的「和平」之於我們這個物種, 終究只是鏡花水月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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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台新聞用 “crash between the police and demonstrators” 而非 “riot” ,小燦覺得是最客觀的報導字眼。香港政府則統一用 “暴亂” 去發佈所有相關訊息,從 “平亂第一” 的出發點,可以理解。

    明報用 “灣仔淪陷” 做頭版起題,佢既編輯梗係記錯自己係 “東方” 打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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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同意你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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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了你文中所說的一段字,kam7050.mocasting.com
    十分認同你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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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國大人,我對你的留言大致上無異議,除了這段--

    “我只知道,如果現在的南韓示威者的暴力是正確的話,那非洲和南美的農民就應該火燒灣仔,或射殺幾個平民,因為他們連派一千幾百人來港的盤川都沒有,他們除了幹幾件極恐怖的事,喚起國際的關注,別非他法。”

    容忍界線如何劃,或可參考這篇文章:
    http://hk.news.yahoo.com/051218/12/1jo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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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認同你的感言, 亦不見得那些所謂獨立媒體相比主流媒體「客觀得多」.在那些「獨立人士」的批評背後, 往往缺乏對自身義務及大局的思考.

    對於所謂「監察者」的途人被波及,我只覺得,出得黎行預左會咁,罵不得政府 — 要怪就怪那些「監察者」們選擇 留下, 當局早前的勸告當作耳邊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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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y,謝謝你,我也同意你抽出來的那句是過猶不及的蛇足。我個人也對示威者的處境同情。

    你提供的文章確有參考價值,至少表達了韓農如何「造反有理」,但是否就可以那位地理學博士生所提供的容忍界線,我不知道,我的水準大概比茶餐廳評論員還要差一些。

    我願意再站近韓農一些,諒解他們是情有可原。然而周兄撰文,用意是表達不應把任何與韓農對立的事物,如世貿、傳媒、警方,以及我在七樓的意見,簡單地視為不義。這一點如大家能收到,我衰衰地認我有偏頗,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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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民有韓民的理由, 警方有警方的理由
    總之, 在這種情形下, 雙方都是逼不得已的「暴力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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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你的意見,也引發了我寫了篇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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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段的引文作者係忽嘅, 南韓仔唔識入鄉隨俗的嗎, 在南韓打生打死係佢的事, 去人地地方搞破壞就唔通, 所謂獨立媒體更令人失望, 只係一群識寫字上網的反政府或無政府主義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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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兄:從來認為報道不能盡信,讀報道,持懷疑態度不是壞事,而是必須的應度,但是當懷疑主義過了頭,變成任何東西也不信的犬儒主義,只認為自己看到的一套就是全部,還要是將自己道聽途說,未能證實的東西就當是真,並以此作為反對的理據,我想,這是過了火位了。

    自小踢的海爭拗事件起,到這次經歷世貿衝突後(我不認為要上綱上線到說成是「騷亂」),老實說,我對「獨媒」的懷疑程度只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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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啊! 我也曾經在他們處積極留言,但頂唔順了.省點時間看其他博客的好文好過. 你用衝突形容正合我意, 唔記得那間英文傳媒都係用clash 來形容. 我上星期接待了一群非洲客, 我自己話係confrontation, 但他們看過電視後就後我toned down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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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給世貿剝削和欺負了,就有權向警察動粗?無疑「制度暴力」的理論對制度化的不公有很有力的批判,但「制度暴力」論卻絕不能挪來合理化可以傷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

    看看今天「獨媒」內的主流意見對楊國樑、胡恩威等的反對意見,以奚落、訕笑的態度否定之,你就知道他們的包容度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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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有人講講下講到資產階級法庭添呀,作者仲話係教大學嘅喎,呢班真左仔遲早搞階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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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k.news.yahoo.com/051218/12/1jogs.html

    自己比人打,重要考慮埋人哋立場,然後拍手「打得好!」

    我發覺好多人讀壞書,只係識得混淆是非。其實道理3歲細路都識:「打人係唔啱嘅!」

    世事好多時存在灰色地帶,但係暴力絕對係非黑即白,沒有中間。此為經過多次戰爭後得出的血的普世共識,請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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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容忍與否,是人情,不是道理。 我亦因此看不出公眾討論執法者的容忍尺度有何深度可言?

    我們會否如此討論:我們見到 A 送了卡地亞頸鏈給 B,而去告訴 C 應如何愛 D?是不是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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