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劉健威先生

劉先生:

你好!

近拜讀閣下在《信報》的專欄,猜想閣下最近必是到了上海一趟。我從來未有到訪上海,對當地情況的所知,都是在傳媒得悉,但無獨有偶,從閣下的描述,以至本地另一名網誌作者對上海的速寫,我想是「精神抖擻」來形容上海發展的迅速及一日千里,應該沒有錯罷?

客套話說完了,還是入正題吧,以免浪費了閣下的寶貴時間。閣下在本周二的專欄中,對上海的計程車司機大讚有嘉,還不厭其煩地列出「大眾出租八條拒付標準」,還以此來對比閣下眼中本地的士司機的不堪入目,然後今天讀你的專欄,閣下更有坐香港的士,「真像回到第三世界」之語。

我或者沒有閣下經常坐的士的機會,但一個月下來,應該總有數次,車程有長有短。或者正因我坐的士的機會比較少,沒有閣下那麼見識廣闊,但是從我坐的士的經驗中,我倒沒有遇上那些滿口髒話、往車外吐痰、計價設施不良、以至在車內吸煙的的士司機。我明白樹大有枯枝的道理,也肯定的士司機中總有害群之馬,在開業時做出一些不文明的舉動,但是閣下單憑上海的士車中那八條規條,再加上讚揚大眾擁有八千多車輛的話,就一句判定香港的士一文不值,我想,是不是有點不公呢?

劉先生,我也認為香港的士司機也可以做的更好,最好還要像倫敦的士司機般,要考「知識」試,對倫敦全市街道無所不知,但是看到你列出的八條拒付標準,以及香港要實行之的話,應該大半的士可以免費乘搭時,我不禁對那八條規定詳細視之。我看到其中一條:「計價設施良好,按顧客要求結算車費,並出具有效發票。」也同時看到:「車輛行進時,駕駛員不使用手機。」

其實我也有一點不明白:不知所謂「按乘客要求結算車資」,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呢?是不是可以解釋成「乘客可以不按計價設施所示車資,而與司機進行議價」呢?我明白劉先生你對香港愛之深責之切,更明白你經常提倡要靈活變通,但是這是不是等於可以有價不收,有法不依呢?

至於「駕駛員不使用手機」這回事,我也是十分贊成的。畢竟政府也常宣傳,駕駛時不要用手提電話,以免令司機分心造成意外。但是我又不明白了,你曾在八月二日的專欄中,對從屯門接載閣下出市區,途中不斷接手提電話「柯打」,又致電同行安排表乘客服務的的士司機大讚有嘉,還稱「一個久違了的香港人:勤奮、靈活變通,永不怨天怨地」。閣下一時認為屬於第三世界的香港的士司機,在開車時打手提電話,遠遠不及上海同業,但一時又盛讚利用此科技安排乘客的司機,閣下應該是曾拜京劇變臉大師為師罷?閣下之多才多藝,實為吾等後輩所傾慕!

劉先生,也許這話不好聽,但我覺得你對本港的的士司機,實在有太多偏見。不過請你放心,每個人都有他的偏見,更有人的專欄名為「事實與偏見」,我自己也有不少偏見。閣下在專欄中,固然大可盡談個人所想,偏見也可包括在內,不過我也希望你可以Consistent一點,不要鬧出前言不對後語此等令不少人莞爾之事--是不是關下貫徹藝術家脾性,寫東西不留底之故?我在此可以介紹閣下到公共圖書館,利用館方提供的電子剪報服務,來看看之前閣下的文章,又或者閣下可以囑咐《信報》的編輯,定時將你的文章整理寄給閣下,日後定當可避免這些事件再次發生。

讀者Alex

又:不知閣下可否告之你的專欄鄰居徐小姐一件事?徐小姐在周二專欄的表現,實令人為之側目,堪稱近期一絕--也同時向所有有志成為作家的人,帶來明確不過的啟示:寫專欄,易過借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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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to “致劉健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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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針見血,真有意思。而徐小姐那篇引錄,堪為近期不可多得的”範文”也。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6.0 on Windows Windows XP

    我很欣賞曾灶才的書法,很想拜會他老人家。請問他在那一間老人院。
    多謝你回覆。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2.0.0.3 on Windows Windows XP

    對不起,我不知道。奇怪,為甚麼你會認為我知道呢?

  • using Mozilla Firefox Mozilla Firefox 2.0.0.6 on Windows Windows XP

    那位劉生, 數年前我去他的私房菜吃飯, 傳說很好吃, 但實際一點也不好! 還要他滿場飛, 強迫客人跟他吹水, 但又只會不段說他跟明星藝人如何的好, 如何相熟. 一句講哂:「好x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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