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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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05

致Yan小姐

昨晚,收到你的留言,就較早前被發現「原文全篇借用而未作事前/後申報」一事向本人交代,很多謝你無私及坦承的道歉及交代。

我也如小踢一樣,有點東西想對你說。

首先,我覺得,你有勇氣出來道歉,已經是一件難能可貴的事。觀乎之前的「Hompy抄文事件」,以至在另一個網誌《大學怪談》中所提及的學術抄襲風氣,抄文者個個都理直氣壯,高呼「抄野有理」,而閣下肯就你的行為進行反省,我認為是值得讚賞的。當然,也希望你(以及其他看到這段東西的人)明白,別以為「網海涯涯」,一時抄了別人的文章,其他人就會看不到。網絡這東西就是這麼奇怪,有時不停地按連結,就會「無情情」發現一些特別的事--正如這次事件般,若不是大雄發現並通知,我也不知道我的文章被你引用了。

其次,我不認為的網誌受了甚麼損害,或極大的影響(不過最初心諗:嘩,抄d好野呀嘛,好抄唔抄,抄篇咁吹水既文章?!)。我也不認為你的人格低劣、無恥。我相信你的道歉是真心的,也希望你不要妄自菲薄,說其麼「低文化」、「無恥」,從此與網誌「永別」。

我與小踢等人,不敢以「真正的博客文化」自居,我們只是認為,引用別人的文章,理應給予對方一個通知,一個肯定,這是做學術、做事的基本禮貌。也如小踢所言,人誰無錯?不要因為一時之錯,就將自已沒有資格寫網誌劃上等號。也希望你在這次事件後再次「重生」,寫多點好東西供大家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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