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In Memoriam of John Paul II | Home | Victoria de Los Angeles

5.04.2005

擇日不如撞日?


哇,右邊那件Tee,我想要!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喪禮,定於周五舉行。不巧/巧合的是,查理斯與卡米拉的婚禮,也原定同日舉行。由於教宗的喪禮規定在去世後四至六天內舉行,所以昨天已有人提出疑問,如果兩椿事件「撞日」,查理斯是否應順延婚禮--結果今天(周二)查理斯的辦公室也順應大勢,延遲婚禮一天。

據聞,原本為了這次婚禮製造的紀念瓷杯,在延遲婚期消息傳出後,即時成為搶手貨。無他,因為杯上印上了四月八日的字眼。舉行婚禮的註冊處,則急忙向原訂在四月九日於該處結婚的人「保證」,表示王儲突然「駕到」,不會影響他們的婚期。而溫莎一地的酒店東主忙則大嘆倒霉--因為要重新安排一連串的宴會及派對也。

查理斯自二月宣布婚訊起,真是「歷盡艱辛,多災多難」啊!難怪昨天英國憲政專家Lord Norman St. John「打趣」說,查理斯與卡米拉「恨不得」婚禮與教宗喪禮撞期,讓所有注意力集中於教宗身上,讓他們「靜靜雞私了」--不過若真如此,就真的是Audacious至極了!

One Response to “擇日不如撞日?”

  1. 港燦 :

    上圖 Prince Charles 與卡米拉女巫的造型掂呀。民建聯 / 尊子可偷橋照辦煮碗出「蔡蔡子」面具同 T 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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