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數天在這裡轉貼了林在山訪問李雲迪的文章,想不到貼文也引來其他的人評論。其中Modern Monk提到,他較早前在紐約聽NY Phil與郎朗的音樂會時,郎朗竟在音樂會的簽名會,認出他是坐在第三行。真是有趣。
說起來,我也曾聽過郎朗的演奏,應該是二零零二年NY Phil來港演出的事。郎朗演奏的,是拉赫曼尼諾夫的第二鋼琴協奏曲,指揮的是大名鼎鼎的羅連.馬素爾(Lorin Maazel)(左圖),不過得老實說,去這個音樂會,主要是因為馬素爾而不是郎朗,因為他是本人喜歡的指揮之一,尤其是二零零一年六月在倫敦聽他指揮Philharmonia Orchestra演奏馬勒第五交響曲,是我近年來最滿足、最興奮的音樂會。記得那晚「看」郎朗演奏的印象,是他的動作非常「誇張」--這也可美言為「感情充沛」,至於音樂呢,談不上很好的印象,但也絕不是差,至少不是那種會令你邊聽邊「扯火」,心裡暗罵「怎麼奏成這副德性?!」的情況。
至於李雲迪,我從沒有聽過他的現場演奏--一來票子太快售罄,二來我也沒有時間去聽--所以聽他的演出,也只能透過唱片。兩周前讀《明報周刊》(1873期),劉志剛評李雲迪最新的蕭邦作品唱片時,結論是:「本CD給我最深刻的體會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郎朗比雲迪更『勁』?未必,走著瞧。」似乎「力量型」與「詩人型」,已成為一般人心目中,郎朗與李雲迪的最大(也是最容易歸類的)分別。當然,郎朗與李雲迪演奏的音樂也有分別,正當李雲迪以演奏蕭邦的作品「起家」時,第一次令我對郎朗這個名字注意的,是他在數年前的英國廣播公司Proms中,演奏拉赫曼尼諾夫第三協奏曲的現場錄音(右圖)!雖然我以Horowitz演奏的Rach 3為「標準版本」,但是郎朗的表現也不能不令我驚嘆。
記得五月六日的《壹周刊》曾訪問了郎朗(題為《狂得起.郎朗》),當中郎朗不乏豪情壯志之語,也批評了李雲迪:「他正在開始,我希望他愈來愈好,我相信他將有很好的事業,但我的事業比他高一些。我們雖然年齡一樣,但在兩個舞台上,他不能跟我比。以我的年齡,我是全世界最好的,不論以出場費或任何角度,你可以查查。我不想炫耀,因這樣做很蠢,但你問了,我只好說現狀。」我的老實私見是:郎朗有其傲氣,李雲迪則較內斂,要我二者擇一,我寧取李雲迪而不取郎朗,這是我的個人取向及態度問題。(當然,李雲迪樣子有書卷氣,郎朗太「粗眉大眼」了,呵!)
一般人對於郎朗與李雲迪的喜惡,在於前者商業味重,後者較像藝術家--我也是其中之一。不過令我產生興趣的問題,就是一名古典音樂演奏者,是不是不可與商業這些「俗氣」的東西結合?身邊不少人認識郎朗的途經,在於他為李克勤主唱的《我不會唱歌》作伴奏,但是李雲迪也常拍商業廣告,還在最近上了無線《勁歌金曲》(?)啊?或者,這可能正是古典音樂演奏者所面對的難題:古典音樂愈來愈少人聽,連帶唱片銷售、音樂會收入也下降,要振興這門事業,演奏者唯有多作宣傳,甚至進行cross-over來推廣古典樂了,不過不少「死硬派」古典音樂迷,卻認為這種行經「離經叛道」,沾污了古典音樂這祟高的藝術!
一說到cross-over,立刻想起剛在周日於本港演出的Bond,及最近推出唱片的Vanessa Mae,還有Maskim。可能我也是一名迂腐的人,我得承認我是不喜歡這些人,總嫌他們演出的東西及方式膚淺、無聊。若說商業味重的話,相信郎朗與他們仍有相當一段距離!奇怪的是,他們都是由正統的古典音樂演奏訓練出身,但是一投身商業市場,就披上Sex Sells的外衣,以外表而非音樂本身吸引大眾了--相信各位仍會記得,Vanessa Mae那張《Violin Player》唱片,穿上濕身小背心,站在水中拉小提琴的照片罷?
前述同期《明周》中,劉偉民在《我的音樂選擇》專欄寫道:「對於古典音樂或傳統音樂工作者,『性』似乎仍是一個禁忌。」而《誰殺了古典音樂》(左圖)的英國樂評人萊布雷希特(他在加拿大的Scena網站有定期專欄),更在書中對Vanessa Mae之流大加鞭撻:「這股風潮在陳美的身上達到了低俗的極致...這位小女孩身著貼身內衣,眯眼噘咀地對著攝影機做出老練的表情。對於一個電影女明星來說或許可以接受的行為,出現在應以音樂內涵為努力方向的音樂家,和擁有悠久傳統的唱片公司(按:EMI)身上時,實在教人難以調論。即使是見多識廣的樂評人,也不禁面色刷白。」(萊布雷希特:《誰殺了古典音樂》,頁281-2,上海:世界圖書出版社,2003年)
在日漸萎縮的古典音樂演奏市場中,要闖出一個名堂來的唯一出路,是否就是要採取Vanessa Mae、BOND及Maskim的手法?劉偉民稱讚Vanessa Mae是個「不折不扣的音樂天才」(下略),其他稍有名堂的演奏家又何嘗不是?如十九世紀巴格尼尼(N. Paganini)的小提琴協奏曲,在當時被視為只有作曲家本人才能奏,但是現在從音樂學院畢業的學生們,大部分都能演奏這些難度極高的曲子了。就在水平一致提高,而各人的差別不大的情況下,要「出位」成名,除了贏得國際大賽大獎(不過所謂比賽的數量也太多,真正著名--能平地一聲雷者--則太少)外,相信只有與商業這個「魔鬼」結合,才能提高知名度。
我覺得,要在這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中,仍然要「堅持」古典音樂的「純淨」,才是令古典音樂死氣沉沉的主因。以我的情況而言,我在年幼時看不少配了古典音樂樂章的卡通片(主要是美國的),到了開始對古典音樂產生興趣以後,才驚覺不少著名的樂章,已在我小時涉獵過,只是只聽其片面,而非整首而已。若然連一些稍為「破格」、旨在推廣古典音樂的方法,在古典音樂迷中也是離經叛道的話,那末他們實在是食古不化--他們給予古典音樂演奏家的擔子,未免實在太重!(記得數年前陳奕迅的《太空漫遊》一曲,將理察史特勞斯的《查拉斯塔如是說》的著名開首片後不斷重覆,就有人在本港一個古典音樂討論區中肆意抹黑)
但是,最大的問題,仍是這些走商業化、Cross Over路線的「古典音樂藝人」,如何及能否回復「正統」?因為在我的所象中,似乎未有人成功轉型呢。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動筆,十月十三日凌晨三時完成)
I think 陳美, BOND and even their asian equivalent 十二樂坊 are great performers, though I try not to consider them as classical musicians. What about the highly commercialised sarah brightman? Perhaps we just need a new category for them.
仍是這些走商業化 , Cross Over路線的「古典音樂藝人」當中 , 歌唱家相對比樂手易能否回復「正統」. 在我的所象中 , 女有英國的高音 Lesley Garett , 男有失明的 Andrea Bocelli 都做到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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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是古典音樂的門外漢,說不上喜歡,亦說不上很抗拒。不過,還是有幾點想補充:
1. 我相信,長遠來說,李雲迪的總體成就會比郎朗更高。總體的意思是,不只在古典音樂方面,而是包括待人接物等其他音樂以外的人生各方面。很簡單,我始終深深的相信「驕兵必敗」這句成語的,就算郎朗這朵花真的可以百日紅。
2. 拘泥於古典音樂的「純淨性」,本身已經是一種膚淺與無聊的行為。尊重傳統本是美事,只是執著這個掛礙,是會使任何人失卻了自省的能力、改進的動力的。
3. Bond、Vanessa Mae、Maskim之流的存在,不過是古典音樂的其中一個構成部分而已。何況,他們確實是很多希望或嘗試接觸古典音樂的各色各樣人的入門階層,他們的「離經叛道」是有其正面意義的。
4. 一個理想的健康社會,只有在各個層面各個範疇,都朝向「多元」而非「一元」的道路走下去,才有發展的出路。對古典音樂這個產業來說,現在最重要的是,培養聆聽古典音樂的「人口」,只要用的方法不超越世人共同承認的道德規範便可以了。
5. 披上Sex Sells的外衣、穿上濕身小背心一定是「低俗的極致」嗎?藝術與色情只差一線,分別在於動機及表達方法而已。在看的在評論的人是否「心邪」、是否抱有預設立場的「有色眼睛」,也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重要因素。
6. 一個哲學問題。沒有魔鬼,天使何來?沒有出現所謂的「非正統」,「正統」這東西的存在幹啥?談什麼祟高什麼低俗根本沒什麼意義嘛。再者,假如古典音樂的領土在某日消失,這些問題還重要嗎?先救救古典音樂才說吧。
Alex兄,不好意思,因亂碼問題而貼了多次,見諒。
唔,周兄你才二十四歲,容我說句不中聽的私見,望你不要太介意。我覺得你的文章太沉重,太老氣橫秋了。
其實有時這種嚴肅和沉重,規矩和門檻,也可能是殺死古典音樂的原因。聽首歌而已,好聽,便可以。每次聽到藍色多瑙河,無論誰奏的,只要是那調子,我聽到都可以愉快的笑出來。我就是如此而已,可能有點不長進,但我是這樣地把自己對這音樂的興趣保存下來。
你的文章令我仍然在想這個問題,不只音樂,其他藝術如電影、繪畫都有這個問題。給我一點時間。讓我過個不懂古典的人試試也寫篇文章吧。
周兄,再讀你的長文,發覺誤解了你的見解。差點以為你是《誰殺了古典音樂》作者那類衛道之士,一時胡塗了,抱歉。我才是老氣橫秋。
「是一名古典音樂演奏者,是不是不可與商業這些「俗氣」的東西結合?身邊不少人認識郎朗的途經,在於他為李克勤主唱的《我不會唱歌》作伴奏」
只要實力夠,當然可以。郎朗可不需要靠「你身邊的不少人」捧場才能混下去。
我是個門外漢,但我很喜歡聽蕭邦的樂曲,這讓我留意到李雲迪。
我因為喜歡聽蕭邦的樂曲所以買了很多不同明家演奏、以蕭邦樂曲為主題的cd, 但我真的覺得李演奏得好一點。雖然樂譜上是一樣的符號, 但演奏出來的感覺卻完全不同。有些人「剛」一些, 有些人「柔」一些, 而李卻給人「夢幻」、「行水流雲」的感覺。
我不清楚郎朗的實力有多高, 也不肯定他與李的分別在哪? 但我認同網主說李給人多一些「藝術家」的感覺, 而這亦是我較認同的感覺。
所以我會繼續支持李雲迪。我覺得商業化一點也沒關係,對於推廣古典音樂也是好事, 只要不把重點轉移過去就好了。
順帶一提, 我覺得網主寫的東西頗有深度,文筆也很不錯,請繼續努力!
Classical Music needs commercial to support. On the other hand, they do help to promote classical music.
Back to Li and Lang. I only have listened to Lang’s live concert. I don’t really his performance, too artificial! Hope to listen Li’s concert in the near future.
我本人也喜歡藝術(彈琴,畫畫), 至於藝術應吾應該有”商業”呢..我有這樣看法:
作為一個藝術家, 也有其本身的主見. 由於人的價值觀各不一, 也沒人知道他們心底想什麼… 出名, 或多出現於”商業”層面, 也不一定是把藝術商業化的.
李雲迪的故事, 令我最為欣賞; 一位音樂家的氣質, 無論如果看, 也是這樣的.
本人喜歡畫畫, 由興趣變成職業的一部分; 那是商業, 還是藝術呢…賣得貴時, 是商業嗎…或是賣得平 是藝術…
在別人看作像”商業”的同時, 其實這只不過是”藝術家”對自己作品的一個實習. 也不太重視那是多少錢一張賈, 或是多少錢一幅畫; 而可能是多少人能去欣賞那份藝術, 從而把”美”散播.
李雲迪跟郎朗我都很喜歡,但是如果要深臨現場的臨聽氣氛帶動,我會比較喜歡朗郎就如我喜歡貝多芬的激情,因為現在的人壓力太大了,那天我去傅聰的鋼琴獨奏,老實說我昏睡了三十分鐘,因此,我相信有人說為什麼主持古典音樂的一些主持人晚上都跑夜店,真的,壓力很大需要發洩,但我還是只喜歡古典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