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星巴克.與我

今晚到英國廣播公司的中文網站閒溜,讀到在《英倫隨筆》欄刊登、由中文網記者蘇平所寫的《咖啡館與酒吧》,轉錄如下:

以BBC中文部所在的辦公室、位於倫敦市中心的布什(與美國的那個布什無關)大廈所在的郵政編碼為中心,方圓三英里之內,你能找到幾家星巴克咖啡館呢?

有同事說可能十幾、二十幾家,還有同事說,怎麼也得有1000多家吧。誇張歸誇張,玩笑歸玩笑,星巴克已經在倫敦遍地開花確是事實。過去6年間,從無到有,在從我們辦公室步行可至的範圍內星巴克已經開了129家店。

另外兩家咖啡館連鎖店毫不示弱,考斯塔(Costa)和Cafe Nero也一家接一家地剪彩開張。

頗有點忽如一夜春風來的感覺,現在倫敦的街頭上,咖啡館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傳統的酒吧作為社交場所大哥大的無敵地位開始受到挑戰。

第三個地方

其實,英吉利海峽的那一邊歐洲大陸,咖啡館早就是社交、休閑的經常去處。但在英國,或許是由於天氣潮濕且陰暗多變吧,酒吧(pub)一直占統治地位。

英國著名的文學家、藝術家塞繆爾﹒約翰遜曾經寫道,”世間人類所創造的萬物,哪一項比得上酒吧更能給人們帶來無限的溫馨與幸福”。

不論是大城市還是小鄉鎮,沒有了郵局、餐館、外賣店的不少,沒有酒吧的卻不多。它既可以是文人墨客的”工作場所”,還可以是好友小聚、男女約會、觀看足球、談天說地的社交場所﹔城市中的pub後面的啤酒花園是夏天的周末全家人一起去消遣的地方﹔鄉村中的pub還是鄰近地區的餐館、舞廳、展覽大廳、會議大廳和信息中心。

總而言之,長期以來pub一直在英國人的社交生活中佔據著無敵位置。因此,很多人親切地把pub稱作”從辦公室到家門口之間的必停之地”,或是,繼辦公室和家以後的”第三個地方”。

螳螂捕蟬

但是過去幾年間,這一切正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第三者”還不能滿足需求時,“第四者”應運而生。

1998年,來自美國西雅圖的一家公司在倫敦開辦了在英國的第一家星巴克。春雨潤物細無聲,驀然回首,几年間,星巴克就成了英國分店最多的咖啡館。

現在,整個英國共有星巴克300多家,其中絕大一部分都在倫敦和英格蘭東南﹔Caffe Nero目前雖然只有100多家分店,但發展迅速,僅今年第一季度,就新開分店21家,他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就趕超星巴克,將分店數量增加到300-400之間。

咖啡館的普及、咖啡文化的蔓延速度之快,令人吃驚。短短幾年的時間,咖啡館除了賣咖啡,還成了人們放鬆和社交的另外一個場所選擇。

幾年前在英國、特別是在一些小鎮上買杯咖啡,不過需要幾十便士,可供挑選的除了咖啡,還是咖啡,區別無非是加奶與否、加糖與否。檔次高點的,不過也就是裝修好點、服務周到一些,或者是用個瓷杯銀勺什麼的。
但現在,可供選擇的咖啡館鱗次櫛比,走進去,飲料單上的品種也讓人眼花繚亂。初進、二進難免還會有劉姥姥走進大觀園的感覺,後悔自己怎麼沒有簡單地學上一點意大利語。

咖啡熱也把更純正、更濃香的咖啡推入了英國人的起居室。根據英國咖啡協會的數字,2003年英國人花在購買咖啡上的錢總計為6億3千萬英鎊。僅研磨咖啡一項,2003年的銷量與上年相比就增加了一成,總收入8840萬英鎊。

但是,我倒覺得,星巴克再有布爾喬亞的情調,也取代不了酒吧裡工人階級的隨意,考斯塔三明治固然健康,但總是沒有酒吧裡農夫午餐(ploughman)來得實惠,咖啡館可以讀書,但酒吧可以看球,咖啡館有音樂,酒吧有卡拉ok,咖啡提神,酒能消愁……

黃雀在後

咖啡館再多,也取代不了酒吧。但咖啡館這只螳螂,還真要擔心后面的小小黃雀:伴隨著一股日漸強勁的復古風潮,傳統茶會tea party正在“反攻英倫”。

一度與家庭主婦和烤蛋糕聯繫在一起的下午茶會,長期以來頗有點陳腐和老掉牙的感覺,提起茶會,人們不免想到小孩子的生日、家庭主婦的閑聊、退休老人的報紙或是女王的黃瓜三明治。

時過境遷,茶會正在成為今天的新”cool”。剛剛開始的倫敦時裝周,女裝滿是復古情調、淑女風範,此番裝束,正是參加茶會之首選。

小甜甜布里特尼減肥成功,據說就是大量喝紅茶的功勞。倫敦著名的Ritz大酒店,由於顧客蜂擁而至,每天下午的茶點時間都需要翻四次台。小小的一個提醒,Ritz收費每人32英鎊。

茶會以其輕鬆、舒適、經典、復古的風格,正在打個回馬槍。

閑言碎語

咖啡館的情調、茶會的經典、酒吧的隨意。正因為有了更多的選擇,生活才顯得更加豐富多彩。不是嗎?

查閱中國星巴克的飲品單,卡布奇諾、拿鐵、摩卡、瑪奇朵、沁涼系列、星冰樂……不知道在中國的朋友是怎麼搞懂這些生澀的怪名詞的。

再說了,當初是什麼人把latte翻成”拿鐵”的?既無聲似、更無意似,聽來、看來都缺乏美感。你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寫得真好。在近數年數次到倫敦--到英國旅行,停留最久的地方是倫敦;到歐洲旅行,也是以倫敦為進入歐洲的地方--發現星巴克的數量,只有愈來愈多之勢,可說是三步一小店,五步一大店,還未將那些如Costa的店子計算在來,令我不能不有「星巴克佔領倫敦」之嘆。那時還不是太鐘情飲咖啡,只覺得這種美式的東西,很像與倫敦格格不入似的。

但後來我也成為星巴克的「擁躉」。本年三月下旬到三藩市勾留數天,住的地方所在的街角,竟有兩間星巴克,還要是各據一邊馬路(只是其中一間較早營業)。由於本人有數晚到了市中心的戴維斯音樂廳出席音樂會(聽音樂會是本人外遊其中一項「指定動作」),所以每晚聽罷音樂會時,肚子總覺得空空地,是要找點東西下肚的情況,於是回到下榻的地方前,總得要進入其中一間星巴克喝一杯咖啡,吃一塊Brownie。後來北上到西雅圖這個「咖啡之都」,乖乖,星巴克及其他咖啡店真的是隨處可見,結果在西雅圖灌下大量咖啡,就不是甚麼稀奇事了。

後來回到香港,發現香港的星巴克的咖啡售價,竟比美國的來得貴。例如一杯Tall Hot Mocha(我的最愛),在美國要三元多(約二十四元多),但是這個價錢,只能在香港買一杯Small的--美國根本就沒有Small這種容量的杯,所以香港要買一杯Tall咖啡,就已需要二十七元了。

不過正如蘇平所說,「星巴克再有布爾喬亞的情調,也取代不了酒吧裡工人階級的隨意」。星巴克確有令人Feel Good的地方,但是還是傳統的地方教人Feel Easy。對我而言,我還是較喜歡茶餐廳--還有只有在香港,才能飲回原味的凍奶茶(一天沒有凍奶茶下肚,總有點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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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咖啡.星巴克.與我”


  • In my last visit to a Starbucks in Hong Kong a couple of years ago, I was surprised to find:

    1. Size “Small” – I have not seen this size in the U.S. since the 1980’s.
    2. No size “Venti” – 32 oz. Only in America do we consume this much coffee, I guess.

    My two favorite drinks are the Caramel Macchiato and Strawberries and Creme. Should they ever offer them in Hong Kong, I highly recommend them.

  • using Internet Explorer Internet Explorer 7.0 on Windows Windows XP

    When I originally left a comment I seem to have clicked the -Notify me when new comments are added- checkbox and from now on each time a comment is
    added I recieve 4 emails with the exact same
    comment. Perhaps there is a means you can remove me from that service?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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