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點飄飄然…

今天是休息天。醒來打開電話,發現上一篇東西竟有兩篇留言(謹此向Modern Monk及加州的Carl致謝),原來Blogger.com將本人列為「The United Federation of Bloggers」的「香港代表」,所以突然多了人來查看本人的Blog!且看「博客聯合合眾國」如何介紹本人:

Hong Kong - Answer: Lawrence of Arabia and The Godfather. Question: What are Alex Chow’s favorite movies? And now for the sixty-four thousand dollar question: What is Alex’s job? He’s a translator. I hear that’s a good gig in Hong Kong. I also hear there’s quite a night life in Quarry Bay, look out ladies, Alex Chow is rocking the blogspot. Check out this post about music.

哈哈,寫得挺不錯呀。只是用了本人自我介紹的部分欄目,就寫成這篇極有吸引力的東西,不過不知道撰文者,是否真的明白我以中文寫的東西?即使如此,他說本人所住的地區「quite a night life」,也可真的是事實呀。不過都是重覆之前所說的,我還是以中文作為本欄目的主要語言,除非本人不在香港,或是所用的電腦沒有中文功能的話,那麼以英文寫東西的機會,恐怕也是相當微了,還望外國的Bloggers們不要介意!

忽然發現有人推介本人的Blog,也真的如題目所說,弄得我Feel Good非常,有點飄飄然了。曾任《讀者文摘》中文版總編多年的林太乙女士,是著名作家林語堂的二女兒(林語堂是《生活的藝術》、《吾國與吾民》等書的作者),林太乙十多歲與父歐遊時,隨興寫了一篇叫《探火山口》的東西,結果林語堂用來寄回中國,並刊印在雜誌上,令女兒又驚又喜:

看見我那歪來歪去像胡桃般的字,變成一行行整齊的鉛字,像煞有介事印在那份神氣的雜誌裡,封面上居然還有我的名字,列在別的作家的名字之間,我心頭狂跳,臉孔發熱,好像自已沒有穿好衣裳被人發現似的。我摸摸那橙黃色的封面,翻看別人的文章,假裝偶爾發現自已的作品,然後認認真真地,當它是別人寫的文章,從頭到底仔細看一遍,發現不必過分為它難為情,高興得幾乎要叫起來。我上癮了,我染上了發表慾,從此就想成為作家。我發奮攻讀中文,就在那時開始。(林太乙:《林家次女》,台北:九歌出版社,131頁)

我的心情,也很像林太乙的心情。大抵我在這裡發表文章的原因,多多少少也與有「發表慾」有關,正因為這種「文字慾」,也得到別人的回饋,令我的欲望變得更大。真的十分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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