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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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04

夜了,又破曉

一直都認為,玩通宵玩到天光,是一件很「折墮」的事。記得有次與中學一眾「老死」到卡啦OK唱歌--已是數年前的事--結果完場散席回到街上時,赫然見到東邊的天空已經泛起魚肚白,而一眾倦透的歌王歌后,口中都喃喃說著:「天光了...」此時突然覺得自已實在有點頹廢。

若這是叫自作孽的話,現時每個月的上班時間,總有些日子要上夜班,每晚三時半才可放工的生活,那就可以說是為勢所迫。不過每晚四時多回到家後,加上洗澡、上網、看電視、吃生果及床上看書的習慣,每晚--正確點說是每晨--都差不多要到六時才會合上雙眼尋夢去。實在是「早睡」!但前者是自作孽,後者,就可以說成是「自甘墮落」了。

此時,又見天空開結白起來,也知道是時候要睡了。忽然想起葛利格(Grieg)的《皮爾金組曲》中的「晨光」一節...

又:不少友人聚腳的國內部落格伺服器,因有人言論犯禁而被砍,弄得眾人都要「搬竇」。此時,又對言論自由這四字有新的體會,也知道它的可貴。幸好無論我在這裡說啥也好,也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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