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所見,所聽,所思,所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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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2004

從前

有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固然失戀者「重傷過度」,肯定會對戀愛這東西有所顧忌,對有些人而言,分手並不等於以後「再見也是朋友」,肯定會極力將對方忘記,甚至利用憎恨、討厭這些負面的方法,去令自已好過一點。而我,正是這一類人。

對我而言,我那時經歷了一大段絕不好過的時間。後來發現這絕不是辦法,只是對自已發誓,要將「她」完完全全不相往來(也即時等於絕交,或反目成仇),才可以拯救自已出死胡同。自始對「她」一言不發,兩者也不再有溝通,而這也奏效,逐漸將對方忘記。雖然對方曾有電郵寫來,但對它一概不理;縱使曾在大學同學的大眾會中碰頭,也不會與對方同坐一席,更遑論有甚麼interaction了。

總之,我對自已立誓:不會再和對方有任何聯繫。我一生人很少會這樣做,回想起來,只有一兩次而已。

然而問題來了。有大學同學行將到英國讀書,也趁對方出國前舉行聚會,令一眾平日忙得要死的同學有機會聚會。一直以來只有二十多人參加,豈料今晚最新的電郵揭示,「她」將會出席聚會。以往的聚會有四五十人參加,保持距離絕不覺得突兀,況且與其他相好同學談話已佔了不少時間。但是這個聚會只有二十多人參加,實在難以保持不交目、不交談的距離。若要在這些小聚會中「拒人千里」或「扮cool」,肯定相當困難。

究竟那晚會有甚麼事發生?我生怕自已軟弱,破壞自已對自已所立的誓言……

One Response to “從前”

  1. Anonymous :

    take it easy.
    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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